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工程质保期时间是多久?工程质保金比例是什么?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建设工程具有其最低保质期。工程质保期时间内如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寻求补偿,这也是对使用者的一种权益保障。那么,工程质保期时间是多久呢?接下来我们就相关问题为您做相关解答,希望能够帮助您对相关问题的理解。
一、建设工程保修期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工程质量保修金比例
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新的降费措施,其中决定把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经初步测算,工程质量保证金约占建筑业营业收入的3.2%左右,按照2016年全国建筑业营业收入约17万亿元计算,工程质量保证金大约为5400亿元左右。经过这次降费,将保证金预留上限从5%降到3%,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2100亿元左右。
本次修订的《办法》规定,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等等。
《办法》特别强调,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必要措施,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有利于发展信用经济、建设统一市场、促进公平竞争、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
通过阅读,相信您已经对这两个问题有了进一步理解。如果在质保期间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可以根据法律条例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您还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咨询本站专业律师。


·很多刚工作不久、想要买房子结婚的人,手里的积蓄往往不够,向父
      很多刚工作不久、想要买房子结婚的人,手里的积蓄往往不够,向父母伸手又不好意思。这样的情况一般会寻求分期付款,也就是还房贷的方式,经常有人问,买房子提前还贷划算吗?让我们来开动大脑,好好的理一下,看到底怎么样比较划算。 一、房贷的种类 1、个人住房贷款 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


·超过20年工龄遣散费是多少
      超过20年工龄遣散费是多少 一、超过20年工龄遣散费是多少? 超过20年工龄遣散费最多是12个月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


·商品房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商品房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随着城市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商品拔地而起,商品房建设完工之后,支付款的一部分是要作为质量保障金的。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缴纳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来进行的。那么,商品房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是多少?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具体了解下吧。 一、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比例 ...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的时间是多久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的时间是多久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防止出现故意降低质量标准的行为存在,一般会向承建单位收取一定的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结束以后退还质量保修金。但是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制度是非常严格,必须在合同承诺的保修期内,不发生质量问题才会予以退还,下面我们就给...


·一、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时职员怎么办?
      一、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时职员怎么办? 职员与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拖欠工资时职员可以请求单位支付,具体的解决办法如下: (一)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二)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


·洗化工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哪些
      洗化工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网购事业的发展,现在越来越多的喜欢在网上直接都买日化用品。这也给了不少不法分子可趁之机,他们通过对一牌的洗化用品进行造假之后到网上进行售卖。很多人对于不熟悉的牌子就不太容易发现是假的。那么关于洗化工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哪些呢? “权...


·职工去世是因为过劳算不算工伤
      职工去世是因为过劳算不算工伤?“过劳死”认定为工伤需要考虑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这样的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


·过年7天假加班工资倍数是多少?
      过年7天假加班工资倍数是多少?按照3倍工资发放,根据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


·劳动争议仲裁的结案期限是多少
      劳动争议仲裁的结案期限是多少 一、劳动争议仲裁过程 1、案件受理 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


·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一、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你们提供的事实、证据,认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


·到劳动局如何做工伤鉴定?
      在进行一些高危或对人体有害的工作出事故时,单位会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赔偿,赔偿的标准就是工伤的等级,工伤鉴定需要到规定的有资格的部门方可进行鉴定,例如劳动局等单位,那么劳动者到劳动局如何做工伤鉴定才有效呢? 一、办理机构 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