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离婚后能变更抚养费吗?

离婚后能变更抚养费吗?
法律赋予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要求,也就是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变更的。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无论是在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还是由法院判决的,都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数额的合理要求。至于费用是否增加,增加多少,不能仅凭子女单方面的要求而确定,应经相应的程序予以解决。其程序可由子女与父母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可由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费所谓抚养费变更,不过是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情形。
具体更变情行如下:(一)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37条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据此,子女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可分为: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比如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二)要求减免抚养费的情形子女在特殊情况下可要求父母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相对地,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特定情形下也可要求减少甚至免除支付抚养费用。1、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如何变更?”相关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抚养费变更,如果满足上述情形,是可以进行抚养费变更的,法律也会提供保障。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还能要求给抚养费吗?
      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还能要求给抚养费吗 要抚养费是你的权利,但能否要得到,要看具体情况: 首先看必要性: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其次,要看父或母有没有给付能力的,不抚养孩子一方收入条件大不如前了...


·一、彩礼返还的条件是什么?
      一、彩礼返还的条件是什么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二、如...


·新婚姻法 加名婚前婚后的区别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加名婚前婚后的区别有哪些 房产婚前加名与婚后加名的区别,与《民法典》无关: 但在现实生活中,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的并不鲜见,且同为婚前房产,同为增加姓名,婚前加名与婚后加名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一、山东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钱?
      一、山东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钱(一)城镇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二)农村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


·盐城小孩抚养费是怎么计算的?
      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在孩子未成年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父母都需照料孩子的日常生活学习。如果家庭破裂,父母离婚时,孩子的抚养问题就成为了离婚时的关键,即使离婚后双方仍需要承担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及医疗等费用,那么盐城小孩抚养费是怎么计算的呢?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一...


·法院起诉离婚多长时间开庭?
      法院起诉离婚多长时间开庭? 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破裂通常情况下三到六个月内审结。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社会上出现了闪婚族,也出现了闪离族,似乎您对待婚姻也不像以前那么忠诚了,对待婚姻很草率,没有责任感。在离婚时没有孩子比较好办,然而假如离婚时已经有孩子,孩子的抚养权要归谁呢?今天我们就“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怎么判”进行相关介绍。 一、抚养权的归属 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


·轮流抚养协议样板具体是怎么样?
      轮流抚养协议样板具体是怎么样?现在的感情在男女之间越来越不稳定,离婚是天天都有,没孩子的就争家产,有孩子的还要争孩子,结果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情况是日益增多,于是为了考虑孩子的利益着想,法院可以准予夫妻双方轮流抚养孩子。那么如果再离婚的时候,双方在抚养孩子方面的问题僵持不下,可以考虑...


·诉讼离婚对方不离法院会怎么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达到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有自由选择配偶的权利,在结婚后也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离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者一方希望离婚,但是一方不愿意离婚,即使诉讼至人民法院也会以缺席的方式逃避离婚的结局,对于此种情形,诉讼离婚对方不离法院会怎么判? 一、诉讼离婚对方不离法院会...


·离婚协议怎么写有效?
      离婚夫妻起草的离婚协议,在签字之后就会成立,但要想保证该协议生效的话,就需要在起草的过程中下一点功夫。究竟这个离婚协议怎么写有效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离婚协议怎么写有效 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


·要怎样认定夫妻一方的过错
      夫妻在相处的过程中存在一点过错、矛盾,其实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因为一方有过错,就坚决的要离婚,这显然是很不理智的做法。但在一些情况下,可能对方的过错行为已经比较严重,到了不得不离婚的地步,那此时要怎样认定夫妻一方的过错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要怎样认定夫妻一方的过错 ...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