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重大行政处罚都?
保险公司重大行政处罚都有哪些
保险公司重大行政处罚都有哪些
保险公司重大行政处罚是基于保险公司做出的行为违反了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也可以是违背了行业道德等行为,一般来说给保险公司出具处罚的是保监会,也不排除行政部门。因为保险行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以及其在社会保障中的重要作用,保险行业具有特殊性,对于保险公司的处罚标准也有特殊性。
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保险市场秩序,预防和惩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机构进行销售、理赔等活动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的规定。中国保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国务院授权履行监管职责。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履行监管职责。
第三条保险公司应当制定合法、科学、有效的中介业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营行为依法合规、业务财务数据真实客观。
第四条保险公司的业务、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记载中介业务的业务和财务信息。保险公司应当逐单记载通过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签订的保单的保险费和佣金数额。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中介业务的稽核审计,建立中介业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机制。保险公司发现中介业务活动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报告。
第六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的规定,对保险代理人进行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并保留详细的培训档案。
第七条保险公司应当设置专门岗位,负责对保险代理业务进行日常管理,并且建立代理业务合规经营档案。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代理业务定期核查制度,核查结果应当记入代理业务合规经营档案。
第八条保险公司应当在委托合同中约定,保险公司有权要求保险代理人纠正保险违法行为, 保险代理人拒不纠正的,保险公司有权终止其代理权。保险公司应当及时要求保险代理人纠正保险违法行为,保险代理人拒不纠正的,保险公司应当终止其代理权。
第九条保险公司发现保险代理人存在下列行为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一)严重侵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二)利用保险业务进行非法集资、传销或者洗钱等非法活动;(三)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需要报告的行为。
第十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账外暗中直接或者间接给予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第十一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机构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或者保险公估机构,通过虚挂应收保险费、虚开税务发票、虚假批改或者注销保单、编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
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保险中介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四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通过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第十五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串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挪用、截留和侵占保险费。
第十六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串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机构,虚构保险合同、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第十七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第十八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编造虚假中介业务、虚构个人保险代理人资料、虚假列支中介业务费用,或者通过其他方式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中介业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第十九条保险公司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至第九条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国保监会可以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保险公司有本办法第十条至第十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保险公司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中国保监会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从业资格,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进入保险业。
第二十一条保险公司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中国保监会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从业资格,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进入保险业。
第二十二条中国保监会在查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机构违法行为的,应当并案查处。
第二十三条中国保监会在查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存在涉嫌非法集资、传销、洗钱、违反国家税收管理规定等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向有关部门移送。
第二十四条中国保监会在查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违纪、犯罪线索的,应当根据案件的性质,依法及时向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移送。中国保监会在查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非国有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偷税罪等,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保险公司的处罚一般是由保监会出具的,其处罚也具有特殊性,对于保险公司重大行政处罚如果触及到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范畴么就是由相关法律所制约的,保险公司总的来说还是公司形式,所以如果也会受到《公司法》规制,保险公司出现重大行政错误,也要受到《行政法》的处罚。
·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有哪些内容?
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有哪些内容?股权质押,是一种常见的质押的形式,但是很多人在进行质押的时候会考虑,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那么,您知道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有哪些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参考。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1、质押物选择的风险目前国内对股权质押...
·最新公司法认缴制和实缴制区别在哪
我国的在公司法当中,对公
最新公司法认缴制和实缴制区别在哪
我国的在公司法当中,对公司的注册资金进行了修正,修正以后同时也将注册资金的实缴制改为认缴制。这一重大改革,可以说对市场上很多想要创业的年轻人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刺激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认缴制和实缴制的区别是非常多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
·企业融资的途径和方法有哪些
企业融资的途径和方法有哪些?
许多企业会由于资金不到位而面临倒闭,可见融资对于各企业来说是获得进一步发展所必要的手段。各个企业会根据自身发展的情况寻求适合自己的投资公司以及投资方式。我们为您整理了几种常见的企业融资的途径和方法,相信通过下文的阅读,会对您带来一些帮助。
一、企业...
·企业上市的好处都有哪些
企业上市的好处都有哪些?
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会用到大量的资金,对于它们而言,扩展融资渠道是当务之急。具体的融资方式有银行贷款、上市、发行债券和金融租赁等。其中上市成为了很多企业的首选,每天都有企业提交上市申请。那么,企业上市的好处都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公司法15条合伙开公司的限制是什么?
公司法15条合伙开公司的限制是什么
目前我国的商法最主要的法规就是公司法,在我国创办企业的企业家肯定对我国的公司法还是比较熟悉的。如果企业经营的时候,不遵守我国的公司法的话,是很容易致使自己的财产受到损失的,而且有些时候,可能还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公...
·企业人员渎职判什么罪
渎职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触犯刑法,会被判处渎职罪。《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明确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
·公司法董事会股东会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我国经济和社会的长期稳定性的发展是由多种因素共同组成的,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这一块,存在的这些公司直接影响着我国的劳动关系和就业率,所以公司法当中很多重要的决定也是为了能够让各企业的发展更加健康。作为职工也应该知道董事会和股东会的级别都非常高,那么,公司法董事会股东会的区别主...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是什么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是什么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是什么
所谓经营范围,是指合伙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从原则上讲,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由企业登记机关根据投资人或者企业的申请依法登记。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合伙协议的规定相一致。经营范围分为许...
·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有哪些?
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有哪些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
·分公司是否有对外签合同的权力?
分公司是否有对外签合同的权力?分公司是否可以对外签订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
·签订公司投资股权协议应该注意什么?
签订公司投资股权协议应该注意什么?
一、签订公司投资股权协议应该注意什么?
1、要弄清楚公司的详细信息。入股之前对此企业的经营方式、赢利模式、经营管理权、战略战术进行考查,同时,对于企业的净资产、公司负债情况、诉讼等信息,应当聘请律师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
2、入股方式要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