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离婚后的个人投资收益的分割原则有哪些

结婚是件美好的事,但是有时因为感情等一系列原因不得已的时候您会选择离婚。离婚涉及的问题很多,除了办理离婚手续,还会涉及到财产分配,甚至会引起财产的纷争。对于个人投资收益来说,这部分资产产生的离婚纷争更为突出,那么离婚后的个人投资收益的分割原则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
一、离婚后个人投资收益怎么分割
1、当事人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若基于该投资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分配部分如股权分红等,依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2、当事人将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因对房屋这类重大生活资料,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经营管理,包括维护、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一种夫妻共同经营后的收入,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租金一般认定为共同所有。但若房屋所有人有证据证明事实上房屋出租的经营管理仅由一方进行,则婚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益应归房产所有人个人所有。
3、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券所得的利息,或用于储蓄产生的利息,由于利息收益是债券或储蓄本金所必然产生的孳息,与投资收益具有风险性的物质不同,应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4、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之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二、离婚知识产权收益怎么分割
司法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为夫妻共同所有。据此,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已经明确但实际取得却在离婚之后的这部分知识产权性收益,也应为夫妻共同所有。以此标准相统一,我们认为,实践中可以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已经明确的时间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作为判断该部分收益归属的标准。具体如下:
1、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婚前的,即使收益实际取得在婚后,该收益仍为个人婚前财产。
2、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则无论收益的实际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之后,该收益均为夫妻共同所有。
3、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离婚后的,该收益为个人财产。
以上内容详细讲述了离婚后的个人投资收益的分割原则的内容,离婚涉及的财产纠纷问题相对复杂,对于个人投资的收益,都想占为己有。但是不是随心所欲的占为己有,这在法律上也有规定。个人投资收益根据情况不同,归属问题也不同。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问题,可以咨询莱芜律师。


·哺乳期离婚的话孩子可以判给女方吗?
      哺乳期离婚女方没工作孩子也可以判给女方。如果孩子两周岁以下,一般是跟着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十周岁以上,要考虑孩子的意见。法院在判决归属时,主要考虑父母的情况,一般会把小孩判给经济条件更好、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没有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直到小孩年满18周岁。《最高人民法...


·起诉离婚都要小孩法院怎么判
      看具体情况定。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离婚后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虽然说在社会生活当中,大多数情况下母亲可能对孩子的成长问题是付出比较多的,但是父亲对孩子的重要性也是无法替代的,并且父爱如山,真的是有的时候父亲的爱可能不像母亲那样表现的明显。并且即使夫妻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父亲也是比较关心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离婚后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国家法定节日有哪些种类?
      国家法定节日有哪些种类?在中国,出于人性化考虑规定了一些法定节假日。而通常在法定节假日的时候要求用人单位给员工放假,那究竟国家法定节日有哪些?而在法定节假日放假期间,此时员工的工资又该怎么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中国法定节假日都包括哪些《劳动法》中明...


·离婚后财产分割案律师代理意见内容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案律师代理意见内容是什么?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


·婚前关于离婚的财产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婚前关于离婚的财产协议有法律效力吗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


·没有结婚证离婚彩礼需要退还吗
      一、没有结婚证离婚彩礼需要退还吗未领结婚证,你们不存在结婚的事实。如果收了彩礼,在你们结束关系的时候,男方有权利要求你退回彩礼。假如彩礼你没有用来买嫁妆,或者没有变相再给男方带过来。那么一般情况下是需要退回的。没有办理结婚证,那么你们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你们就是没有结婚,也...


·不给抚养费算没有抚养孩子吗?
      不给抚养费算没有抚养孩子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怎么写离婚起诉书,有什么要求
      离婚起诉书是引起离婚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如果夫妻一方要提起离婚诉讼,就需要提交离婚起诉书。那在实践中,该怎么写离婚起诉书呢?在诉讼离婚时,也要注意一些问题。那么,诉讼离婚应注意什么问题呢?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写离婚起诉书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


·男方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当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后,无法继续在一起生活的,双方可以会选择离婚。对于任何一方来说,离婚都是一件大事,需要妥善处理,尤其是财产分割上面,更应该找到一个合适的办法。否则,双方很容易在分割财产上面发生纠纷。那么,男方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男方要离婚财产怎么分...


·婚姻无效的后果有哪些
      婚姻当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才能对当事人的利益作出相应的保障。而要是婚姻无效的话,就会对当事人产生一些不利的后果。那究竟婚姻无效的后果都有哪些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解答。 1、婚姻被宣告后从何时起无效 依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