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现行“婚姻法”相关规定:

现行“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二、现行“婚姻法解释(一)”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二十一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三、现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相关规定: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没离婚判抚养费怎么办?也就是说在没离婚是时候也是可以提前索要抚养费,拥有孩子监护权的一方可以向监管部门提起申请,然后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必须在接到通知的十五日内进行缴纳,必须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缴纳一定的数额,承担起应付的责任。

·协议不要孩子抚养费可以吗?
      协议不要孩子抚养费可以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


·国家赔偿主体问题中赔偿责任主体是哪些,追偿权对象有哪些?
      一般来说当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的时候由于不合理的执行手段造成了他人合法权益遭受了损失的话,那么受害人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很多人会认为国家赔偿那么一定是只有本国的公民才能享受的权力,其实不是的,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国家赔偿主体问题中赔偿主体是哪些,追偿权对象有哪些? 一、赔偿责任主...


·离婚了对方不拿抚养费怎么办
      很多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离婚的,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主要由夫妻协商解决,如果一方得到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另一方就应当支付抚养费。如果离婚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这肯定是不道德的行为,但更有可能触犯法律,那么离婚了对方不拿抚养费怎么办呢?请您从本文中了解。 一、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费? 什么是离...


·因出轨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如今,不少夫妻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从而导致了夫妻感情破裂,进而离婚的。那夫妻因一方出轨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法律规定索要离婚损害赔偿的,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那到底这个条件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因出轨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


·婚前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


·起诉离婚有必要调解吗?
      我们发现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在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诉讼过程中一般都是会先进行调解的,往往在调解失败的情况下,同时又符合了规定情形的,才会做出离婚判决。那起诉离婚有必要调解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有必要调解吗 1、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


·关于婚姻期间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关于婚姻期间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


·离婚财产怎样分割,分割应注意什么?
      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往往都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财产的分割也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很多人都问过我们,离婚财产分割时,到底应该怎样分割了?下面,我们将为你详细介绍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一、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1、实物分割 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


·夫妻采取协议离婚是好还是不好
      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比较纠结应该采取哪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虽然现实中很多夫妻都是选择了协议方式,但具体针对到自己的情况,可能就不知道到底采取协议离婚究竟是好还是不好。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采取协议离婚是好还是不好 (一)时间短。只要手续齐全,...


·子女抚养费强制申请程序或者流程是什么?
      现如今社会问题突出,而家庭问题占其中一定比例,在家庭问题中,子女成为了无声的受害者,往往子女得不到或者很难得到抚养费,所以法律中就有了子女抚养费强制申请这一手段。当抚养困难时可以提出子女抚养费强制申请,并编写申请书,交由法院。 一、子女抚养费强制申请流程 如果双方离婚是协议离婚,...


·离婚财产必须对半分吗?
      离婚财产必须对半分吗?并不一定对半分,对于构成离婚过错的,可以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