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入股合作方式有哪些
土地入股合作方式有哪些 一、土地入股的概念。
土地入股,是指土地权利人将土地使用权和投资者的投资共同组成一个公司或经济实体。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处理社员私有土地的办法。对社员入社的土地,根据其常年产量评定为若干股,作为交纳股份基金和取得土地分红的依据。评定社员入社土地的产量,主要根据土地的质量和实际产量,以使每个社员的利益不受损害。土地入股并没有改变土地私有制,但土地所有权已与使用权相分离,为进一步过渡到土地公有制奠定了基础。
二、土地入股合作方式。
签订合作
入股(股份合作)合同
甲方 (入股方):
乙方 (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详情见下表)承包经营权向乙方入股,从
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上述入股土地承包经营权折合股份为 股或折合金额为人民币 元。
二、入股期限
股份合作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股份分红与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以实物形式支付。
四、股权红利支付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一次性支付:于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 、 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的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6、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红利。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8、其它约定: 。
七 、 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在入股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入股期间购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合同到期土地恢复原状等事项的处理:
4、其它约定的处理: 。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1、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
2、不按时限支付股权红利的。
九、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 元。
2、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红利的,每迟延一天,按应支付红利的___%承担违约金。甲方不按时交付入股土地的,应按每天___元承担违约金。
以上是我们对于土地入股的概念以及土地入股合作协议书模板的总结。农民可以改变原有的单一的生产模式,改为土地经营,才取土地入股的方式来获得更大的利益,不过才取土地入股的方式时一定要签订土地入股合作合同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最新山西省忻州偏关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忻州偏关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忻州市偏关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忻州市偏关县的土地...
·河北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北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现如今,我国的高速公路已经遍布我国各省。既然是高速公路,肯定为您的出行节省了时间和提供了方便。但是,高速公路在修的时候,占地面积是比较大的,在规划和设计的时候,是有计划的。所以,有些时候,是必须向公民征地的。各地的征地补偿是不一样的。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河北...
·有集体房屋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
有集体房屋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随着各地房价的增长,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就是指有集体房屋土地使用权证的房产。房屋买卖与其他的商品交易不同,房屋买卖需要有行政机关授予的买卖房屋的资格,并且房产是属于可以交易的范围。那么有集体房屋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可以买卖...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强制流转被允许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强制流转被允许吗?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
·土地转让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土地转让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国是允许公民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对外进行转让的。不过由于现在土地的价格和使用等各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土地如果发生了转让以后,不通过合同进行约束,就容易发生使用权纠纷的问题。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土地转让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
·我们的正常行驶也不能绝对地保证别人的错误而使得自己受到损失
我们的正常行驶也不能绝对地保证别人的错误而使得自己受到损失,如果后方的车辆没有遵守规则而出现的追尾肯定就是他的责任,那么,车被追尾误工费交通费谁来负责?其实除了追尾的司机要负责这些费用以外还可以找保险公司索要相关的赔偿。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车被追尾误工费交通费谁来负责?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否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吗?
当代社会,离婚在我国法律上也就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人身上以及财产上没有任何关系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话通常会通过起诉进行离婚,因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否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吗?
根据最...
·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是怎样的?
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是怎样的?
拆迁是相关部门依据国家制定的政策对规划中涉及的房屋建筑进行拆除,对涉及的人民群众进行合理的安置。拆迁征地的启动应当以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宜,所以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补偿政策,全国各地的补偿标准各不相同。接下来请随我们来了解一下2017广东省...
·鱼塘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鱼塘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说到鱼塘可能不少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会有一些疑问,其实鱼塘在农村还是比较常见的,当然如果国家因为一些大型工程的需要,需要征收一些人民的土地的话,那么鱼塘也是需要计算在其中的,但是鱼塘的补偿标准和一般的农耕土地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那么2017鱼塘征地补偿标...
·农村父母去世宅基地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父母去世宅基地继承是怎么规定的?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所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
·征地补偿费用如何管理
征地补偿费用如何管理
征用土地作为一种国家的强制力行为,如果程序不合法将会严重损害被征人的权益损害,那征用土地的程序是什么?进行征地肯定要对被征地人做出补偿安置,那么这个征地补偿费用又该如何进行管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征用土地的程序是什么?
征用土地的一个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