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婚姻法对子女的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对子女的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子女抚养费变动的原因有哪些?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
三、抚养费支付方式是怎样的?
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综上所述,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夫妻离婚后,也应该履行义务。根据婚姻法对子女的抚养费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抚养费,支付金额、方式及期限都可以写到离婚协议书中。如果协商不成,则应该向法院提出诉讼。这种诉讼请求应该是在判决离婚后另行发起的。


·新婚姻法离婚法院传票可以不接收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离婚法院传票可以不接收吗? 一般来说不可以。因为不接法院传票的话,法院可以直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0条的规定:缺席判决离婚。这样判决结果将会对缺席者产生不利。 法律依据: (一)《民事诉讼法...


·增加抚养费用无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增加抚养费用无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如果收入不高,可以要求减少,具体双方协商决定,也可以找其他方式补偿。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


·取保候审期间能回家吗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回家,但是去外地需要经公安机关同意。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71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感情破裂了,如何一方起诉离婚协议
      现如今,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的提起既可以依照双方的协议,也可以由一方或者双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当然,诉讼离婚有确定的流程,当事人不能任意改变。所以,了解起诉离婚的手续也是必要的。那么,感情破裂了,如何一方起诉离婚协议?我们为您解答。 一、如何一方起诉离婚协议? (一)提交起诉...


·夫妻离婚对股权的分割是怎样的
      如果夫妻有股权的话,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对股权的分割做出处理。那么您知道夫妻离婚对股权的分割是怎样的吗?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对股权的分割是怎样的 夫妻股权,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完成共同财产出资行为后而享有的从企...


·涉外离婚孩子抚养权依照哪国法律?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问题是怎么样的?涉外离婚孩子抚养权依照最密切的国家的法律,关于涉外离婚的抚养权问题,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


·一、离婚女方要财产怎么分配?
      一、离婚女方要财产怎么分配? 婚前财产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谁提出离婚对财产如何分割并无影响。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


·身份证过期本人不回去家里人能帮忙办理吗
      可以。委托家人办理后,邮寄过去。异地身份证补办,具体手续:(1)代办人需持申领人(补办人)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涵盖办证原因,申办证件种类,与代办人的关系,代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申领人的亲笔签名,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2)申领人(补办人)户口本;(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


·《民法典》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民法典》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各条法...


·诉讼离婚去哪提起诉讼才好 起诉离婚去哪里
      很多人都知道诉讼离婚也就是打离婚官司,而此时涉及到官司了自然是由法院做出判决。但我国的法院很多,就导致不少想要诉讼离婚的夫妻搞不清楚诉讼离婚去哪提起诉讼才好。对此,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去哪提起诉讼才好 (一)一般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


·离婚事实婚姻需要办理离婚证吗
      离婚事实婚姻需要办理离婚证吗?事实婚姻一般是不需要办理离婚证的,事实婚姻要想离婚时享有合法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否则,只按一般的同居关系予以解除。这样就办理不了离婚证。针对事实婚姻诉讼,最高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作出了规定。该规定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