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离婚协议书可以改吗?

离婚协议书可以改吗

夫妻在离婚时通常会签订一份协议,约定离婚的一些事项,即离婚协议书。那么很多人很关心一个问题,就是离婚协议书能修改吗?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更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所以离婚协议书是可以修改的。

二、怎么修改离婚协议书

1、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专用章。

3、变更协议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需注意的是,在书写符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但针对不同的阶段,其实对修改离婚协议书中内容的要求也不一样。要是在离婚协议书生效之后,就不能对其中涉及到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内容作出修改。更多离婚协议书方面的知识,你可以上本站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
      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因为准备的不够充分,不满足起诉离婚的条件,因而法官最终没有准许夫妻离婚。而这样的情况下,一般在6个月之后原告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那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证据有哪些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打离婚官司注意什么问题?
      如果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就只能选择诉讼的方式。离婚诉讼也就是俗称的打离婚官司。此时的程序就与协议离婚的程序不太一样了,同时因为程序较为复杂,因此也就导致当事人打离婚官司所花费的时间比较多。另一方面,作为当事人在打离婚官司的过程中也有需要注意的问题。那到底打离婚官司注意什么问题...


·离婚孩子抚养费付多少才合适
      现实中,即使父母解除了婚姻关系的,那也是不能免除对自己亲生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此时在有一个孩子的家庭中,一方实际抚养子女,那另一方就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具体来说离婚孩子抚养费付多少才合适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付多少才合适 离婚后,一方抚养...


·如果没离婚又分开了财产怎分?
      如果没离婚又分开了财产怎分?如果没离婚又分开了财产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不能协商,一般情况未离婚时财产不能分割。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争夺抚养权需要请律师吗?
       一、争夺抚养权需要请律师吗? 争夺抚养权的情况下,是需要请律师的。律师费的收取标准,主要是参考案件标的额、案件难易程度、案件性质和律师的工作量而确定,且各地的收费标准都不一样,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费。子女抚养费的给付,一般由父母双方协商为好,协商时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


·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实践中,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一方会要求对方作出损害赔偿,这样的要求也不是所有的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关键还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中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才行。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法所调整...


·羁押期间家属可以进行探视吗
      看守所羁押能否探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


·对方不出庭,法院可否判决离婚
      很多离婚案件中,当事人都会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离婚事项,甚至还有人全权委托代理人或者代理律师来处理自己的案件,出庭进行离婚诉讼。那么在离婚诉讼中,要是找不到对方,法院可否判决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找不到对方,法院可否判决离婚 当事人遇到离婚纠纷时,都知道一般的...


·长期分居几年婚姻无效?
      长期分居几年婚姻无效? 一、长期分居几年婚姻无效? 1、不管分居多久,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失效的,只有离婚之后婚姻关系才会解除。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对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即可,诉讼离婚则需要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如...


·私生子要给抚养费吗,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私生子是指男女在没结婚的情况下生育的子女,私生子不仅受到社会某些人的歧视,甚至受到了父母的不公平待遇,有些父母不给私生子抚养费。私生子要给抚养费吗?私生子的抚养费怎么给?私生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看看下文就知道了。一、私生子要给抚养费吗?私生子要给抚养费吗?那么,首先要知道父母为...


·一、离婚赔偿诉讼对方缺席该怎么办?
      一、离婚赔偿诉讼对方缺席该怎么办?离婚案件如无法定的离婚理由,一般判决不准离婚,可在判决后,原告于六个月之后再行起诉离婚。可能是你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提交的不够充分。如果没有新情况,想再起诉必须等这次判决生效半年后。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