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公司法的依据是什么
中国内地广袤的投资市场一直以来就不断的吸引着海内外投资者的目光,我们知道很多大型的外资企业在中国内地都是设立的有分公司的,甚至还有一些外国的投资者直接把公司设立在了我国境内。这些外资企业毕竟和国内企业是在性质上不一样的,那么,外资企业公司法的依据是什么?
一、外资企业公司法的依据是什么?
外商投资的公司与内资公司的双轨制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的并行是中国现行公司制度的一大特点。从法理上讲,外商投资企业法和公司法是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外商投资企业法作为特别形式的企业立法,本应在公司法颁布之后进行。由于历史和客观的原因,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早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就已产生,经过三十几年的发展已形成相对独立完善的体系,而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法基础和前提的公司法直到1993年才颁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第一条 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举办外资企业,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第三条 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或者产品全部出口或者大部分出口。
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条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获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外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 国家对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外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六条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第七条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成立日期。
第八条 外资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第九条 外资企业应当在审查批准机关核准的期限内在中国境内投资;逾期不投资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吊销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外资企业的投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十条 外资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外资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应当报其主管部门备案。
外资企业依照经批准的章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干涉。
第十二条 外资企业雇用中国职工应当依法签定合同,并在合同中订明雇用、解雇、报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事项。
第十三条 外资企业的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外资企业应当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四条 外资企业必须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帐簿,进行独立核算,按照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
外资企业拒绝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帐簿的,财政税务机关可以处以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五条 外资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需要的原材料、燃料等物资,可以在中国购买,也可以在国际市场购买;在同等条件下,应当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十六条 外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应当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七条 外资企业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纳税并可以享受减税、免税的优惠待遇。外资企业将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在中国境内再投资的,可以依照国家规定申请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部分所得税税款。
第十八条 外资企业的外汇事宜,依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外资企业应当在中国银行或者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指定的银行开户。
外资企业应当自行解决外汇收支平衡。外资企业的产品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在中国市场销售,因而造成企业外汇收支不平衡的,由批准其在中国市场销售的机关负责解决。
第十九条 外国投资者从外资企业获得的合法利润、其他合法收入和清算后的资金,可以汇往国外。
外资企业的外籍职工的工资收入和其他正当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可以汇往国外。
第二十条 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由外国投资者申报,由审查批准机关批准。期满需要延长的,应当在期满一百八十天以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审查批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第二十一条 外资企业终止,应当及时公告,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在清算完结前,除为了执行清算外,外国投资者对企业财产不得处理。
第二十二条 外资企业终止,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四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此可见,实际上在我国专门针对这些外资企业设立的是有外资企业法的,因此我国境内的公司法对外资企业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但是外资企业整体上来说也是始终在维护着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外资企业在我国设立的整个程序要参考外资企业法,税费等方面的缴纳和境内企业也不一样的。
·新公司法公益金的提取比例是多少?
国有企业的福利待遇比较好,这让不少人都心动。现在有的国企,在当年利润中扣除法定公积金后,还会提取一部分钱作为公益金。从字面意思上看,公益金就是满足职工福利的,比如发放高温补贴、兴建职工宿舍等。那么,新公司法公益金的提取比例是多少?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新公司法公益金的...
·最新企业改制的司法解释
最新企业改制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
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03〕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2年12月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5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
·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后果
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后果一、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后果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已经构成无权代理,严重者还可能触犯《刑法》遭到刑责。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中国《民法典》将无权代理概括为三种表现:未经授权的“代理”。民事主体未经他人授权,也没有法律的规定或国家主管机关的指定而擅自以他人...
·公司法合格股东权利有什么?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公司是非常的多的,公司的种类类型和规模大小都是不一样的,所以说我们国家对于方便公司管理设立了公司法。对于公司法当中有对于股东方面问题的明确的规定,对于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还有资格的问题也是说明的很清楚。那么公司法合格股东权利有什么呢?
一、新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
新《...
·中小型企业偷税漏税的行为有哪些?
中小型企业偷税漏税的行为有哪些?(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4)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要求是什么?
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要求是什么?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要求是设立之时必须要提交足够的材料,基本行业无限制,除特定行业有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已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
·发改委企业拆迁安置费用包括哪些?
发改委企业拆迁安置费用包括哪些?近年来,国家在产业结构上不断调整,对于一些高耗能企业进行拆迁淘汰,而发改委则是指导企业拆迁安置工作的主管部门。对于企业而言,面临拆迁安置的时候会得到政府补偿,那么发改委企业拆迁安置需要支付哪些费用?我们通过我们整理的这篇文章了解一番。一、企业拆迁安...
·初创公司融资手段有哪些?
初创公司融资手段有哪些?一、初创公司融资手段有哪些?1、银行贷款。银行贷款被誉为创业融资的“蓄水池”,在创业者中很有“群众基础”。(1)信用贷款,指银行仅凭对借款人资信的信任而发放的贷款,借款人无须向银行提供抵押物。(2)担保贷款,指以担保人的信用为担保而发放的贷款。(3)贴现贷...
·法律上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法律上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法律上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_______(甲方)
住所:
受让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 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
·在我国公司法人职业叫什么
在我国公司法人职业叫什么严格的来说,生活当中您将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是总经理等称之为公司的法人,这样说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公司法人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是两种性质,可是在生活当中您经常容易把这两者混为一谈,认为公司法人在公司当中就是属于高层管理者当中的一员。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公司...
·公司变更法人怎么投诉?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变更法人怎么投诉?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一、公司变更法人怎么投诉?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