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刑九挪用公款400万将得到怎样的处理

现实生活中,存在许多利用职位之便施行违法的行为,其中就有关于挪用公款的事件。可能您对于此类问题的不是很熟悉,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整理有关刑九挪用公款400万将得到怎样的处理这一问题,希望可以解答您的疑问。一、刑九挪用公款400万将得到怎样的处理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以上关于刑九挪用公款400万将得到怎样的处理的简单回答。二、挪用公款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但外延稍有不同。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而不包括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四、下列挪用公款行为属于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行为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2.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行为。要知道国家对于一切危害社会的情况以及涉及到人民利益的行为,都是会给予严重的处罚的。以上我们就着重为您讲解了有关刑九挪用公款400万这一问题,如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前来咨询,同时也希望您提出宝贵的意见。


·连带债务免除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的现实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债务,他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情况,当然债务,他是肯定需要偿还的,不过如果当事人免除他人的债务是可以的。实际上还存在着一种年代的债务您对于这个债务免除并不是特别清楚,他们想知道。连带债务免除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什么情况下债务免除 1、免除应由债权人...


·债权人讨债有哪些
      债权人讨债有哪些途径 一、债权人讨债有哪些途径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 债务人...


·法律规定被强迫写借条怎么办
      法律规定被强迫写借条怎么办?被人胁迫之下写的欠条,如果是存在合法真实债权债务关系,虽然其行为不当,但不影响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债务人应当偿还债务;但要是不存在合法真实债权债务关系,受胁迫写下的欠条而构成虚假债权债务关系,是无效欠条(合同),同时,行为人(肋迫人)涉嫌了敲诈勒索罪,...


·债权转让债务人抗辩权
      债权转让债务人抗辩权债权转让债务人抗辩权 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在司法实践中,对这一条款存在着不同...


·拖欠贷款后来还不上了有什么后果?
      拖欠贷款后来还不上了有什么后果?在我们获得银行贷款前,银行会审核借款人是否有足够的还款能力,以减少“死账”的出现。但是,在获得贷款之后,有些人恶意拖欠贷款不还,也有一些人的收入状况发生了变化,出现无力还款的情况。那么,拖欠贷款后来还不上了有什么后果呢,需要负刑事责任吗?一、拖欠银...


·在发行上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的区别有哪些呢?
      在发行上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的区别有哪些呢? 一、发行条件不同 1、公司债券 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


·合同约定不给加班费的条款有效吗
      有的单位为了逃避对员工的责任,选择在劳动合同里面与员工约定不购买社保、不支付加班费。那像这种合同约定不给加班费的条款,从法律上来讲是否有效呢?一般在计算加班费的时候又该怎么来操作?我们马上为你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合同约定不给加班费的条款有效吗 合同条款约定违反法律规定的为无效...


·借条十万的违约金最高是多少?
      借条十万的违约金最高是多少?借条十万的违约金最高为借款金额(十万元)×36%÷12×违约天数,这是由于一般情况下,连同利息最多可以写到本金的年率36%。如果起诉到法院的话,最多只能写本金的年率2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


·并购贷款失败的原因
      并购贷款失败的原因 一、并购贷款失败的原因 并购贷款失败的原因主要是没有满足并购方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以下就是申请并购贷款的并购方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申请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二)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没有信贷违约、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 (三...


·最高院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什么
      最高院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什么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自2018年起,我国《婚姻法》颁布了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具体的认定标准,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一个认定原则就是要“共债共签”,意思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是夫妻共同签署才能认可,只有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是不能认定为夫...


·用借条可以对公账付款吗?
      用借条可以对公账付款吗?这个是不可以的;但如果两者都是属于对公账户的话,那么就可以进行转,这就要看实际的情况;《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中明确规定:第六十七条该账户的款项只能转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存款账户,严禁转入储蓄和信用卡账户。第二百三十一条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发行...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