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女方能否要求离婚经济补偿

女方能否要求离婚经济补偿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乡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这样的规定有利于保护妇女合法的权利,体现法律的公平性。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赔偿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补偿请求权,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补偿的请求。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有三条总的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对等分割;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多分。

从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和情理上讲,夫妻一方付出较多义务的现象是正常的。但依照民法公平对等原则的要求,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理应享受与义务相应的权益回报。

过去,对于实行夫妻财产共有制的,一方付出了较多义务,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可能采取多分得财产份额的方式适当予以补偿,对于夫妻双方作出财产各自所有约定的,离婚判决时则不考虑财产分割问题。

实际上,一方如果付出较多义务的,必然会出现个人财产减少的实际情况,因此需要特别规定夫妻财产各自所有的,离婚时另一方应对其予以补偿,否则财产权益的分配显失公平。

另外,对“付出较多义务”如何认定,在具体案件的审理中,可能出现认识上和观念上的分歧。

按照新《婚姻法》的列举,抚养子女、照料老人,辅助另一方工作是付出较多义务的主要方面,但也还包括其他方面的义务。这是承认家务劳动尤其是妇女的家务劳动的经济和社会价值的体现。

在人们长期形成的观念中,家庭义务首先是指给付扶养费用,而家务劳动如服侍患病家庭成员、照顾老人生活等则不受重视。

而正是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导致从立法上忽视家务劳动可转化的社会经济价值,也导致家庭成员产生轻视或歧视家务劳动的思想,从而影响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

我国关于离婚补偿的规定,赋予付出较多义务一方的补偿请求权,实际上意味着对家庭义务中无形投入的认可。

但是,司法审判中,涉及到对“付出较多家庭义务”的认定时,仍应防止以经济支出数额之量化作为衡量标准,从而在客观上限制对家庭作出贡献但没有经济收入一方的补偿请求权的失误。

完整意义上的家庭义务,既应包括经济支出部分(有形财产),也包括操持家务劳动和照料年老、患病和未成年人生活所支付的心血和精力(无形投入)。对这些无形投入的认可,在一些国家的立法中有所体现。

上文中就离婚赔偿金的法律规定做出了介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需要注意的是,《婚姻法》中规定的离婚情形,其实与我们普通人认为的过错行为是不太一样的,而在离婚的时候如果需要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话,则必须要有法定过错情形才可以,否则就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离婚女人什么条件能拿孩子抚养权
      离婚女人什么条件能拿孩子抚养权(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标准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标准 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婚前及婚后财产归属于夫妻共有或是一方所有,在无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所得除了个人特有财产外,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约定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


·西宁孩子抚养权变更去哪办理流程?
      西宁孩子抚养权变更去哪办理流程? 夫妻双方签订一个《变更孩子抚养权协议》就可以了。 如果户口本上需要变更登记,到西宁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也可以把该协议带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抚养权是什么?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


·一、婚姻法财产分割解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法财产分割解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节录)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


·收养孤儿国家给政策扶持吗?
      收养孤儿国家给政策扶持吗?如果夫妻由于各种原因结婚后没有生育又特别喜欢小孩的情况下,就可以选择去收养一名孤儿来作为自己的孩子抚养,那么有人就有疑问,收养孤儿国家给政策扶持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进行了讲解,希望能解开您的疑惑。我国关于收养孤儿的法律就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


·非婚同居,双方的财产关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有明确规定,该《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


·离婚后确定抚养人的依据是什么?
      离婚后确定抚养人的依据是什么? 一、离婚后确定抚养人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 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 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 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


·一、婚姻内女方出轨算重婚罪吗?
      一、婚姻内女方出轨算重婚罪吗?如果是偶尔出轨,不能定为重婚罪。如果他们在公开场合表明或以夫妻名义相称,即涉嫌重婚,注意取证。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


·婚前财产立遗嘱需要配偶同意吗?
      婚前财产立遗嘱需要配偶同意吗?婚前财产不会因结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对于这部分财产立遗嘱的话不需要经过配偶的同意,但在现实生活中,可以将这事告知配偶。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


·新婚姻法中子女抚养的规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中子女抚养的规定是什么 在正常的婚姻关系当中,男女双方组成家庭以后,将来肯定还会生儿育女。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那么针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将是夫妻双方应该共同努力的一个问题。但是如果离婚以后对孩子的抚养权争夺问题就会具体应用到我国婚姻法当中的相关法条。下面我们就为您介...


·夫妻在离婚时该怎么分割离婚股权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如今人们拥有的财产已经不仅仅限于现金、存款了,还有可能涉及到知识产权、房产、公司股权等等。针对这些比较特殊的财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分割情况也是不一样的。那一般夫妻在离婚时该怎么分割离婚股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在离婚时该怎么分割离婚股权...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