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一、劳动合同必须有五险一金吗?

一、劳动合同必须有五险一金吗?

是的,签署劳动合同后必须依法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社保机构有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对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指劳动合同效力所及的时间长度,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

(2)工作内容。指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具体所从事劳动的种类和内容。

(3)劳动条件。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从事某项劳动提供的必要条件,包括劳动保护条件和其他劳动条件。前者指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后者主要指用人单位为使劳动者顺利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劳动者提供的必要的物质和技术条件。

(4)劳动报酬。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因提供了劳动而取得的报酬。

(5)劳动纪律。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其违反纪律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处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约定有关劳动纪律的条款,也可原则约定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悖,否则为无效规定,不具有拘束劳动者的效力。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终结和撤销的条件,分为法定终止的条件和约定终止的条件。法定终止的条件是指法律直接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约定终止的条件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劳动合司终止的情形。一旦合同终止情形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约定终止条件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的责任。

除了以上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约定其他内容。

尽管企业的社保缴费比例相对国家行政单位比较低一些,但是,在劳动合同当中根本就没有体现社保的缴纳的肯定是不允许的。而职工也没必要等到签了劳动合同以后再花费相应的时间去维权,既然知道劳动合同当中必须要有五险一金公司却不这么做的话,没签字之前可以和公司确认这个问题的。

·企业雇佣童工处罚谁?
      在我国,雇佣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即为雇佣童工。未成年人成人童工,首先是父母监护不到位,允许孩子去当童工,其次为孩子介绍工作的职业介绍中心也为未成年人当童工提供了工作机会,最后,企业不顾法律的规定雇佣童工,雇佣童工涉及到了企业、父母和职业介绍所,那企业雇佣童工处罚谁?我们来了解一...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承包方施工合同解除的情...


·劳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一、劳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是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一种主要形式。只在两种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


·公司辞退三期内员工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公司辞退三期内员工补偿标准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哈尔滨工伤认定指南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因为各种原因,在工作过程中或许会出现工伤,一旦出现工伤可以依据工伤轻重获得一定保险金额和赔偿,这也是为了维护公民的权益。因此哈尔滨制定了相关规则,感兴趣的可以看看以下哈尔滨工伤认定指南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认定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


·职工自愿加班超过法定时限企业是否违法
      职工自愿加班超过法定时限企业是否违法 职工自愿加班超过法定时限企业是否违法 法定的加班时间为不超过36小时,即《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


·江苏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鉴定的结果关系到工伤劳动者可以获得多少赔偿,但实践中,许多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对如何申请工伤赔偿并不了解,这导致了工伤劳动者无法很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伤鉴定一共分为十个等级,其中十级的受伤程度最轻。那江苏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以下是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江...


·女职工未婚先孕被单位辞退违法吗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对属相的喜好,今年不少女性劳动者都扎堆怀孕,当然,这也是一件喜事。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要是女职工未婚先孕,从而被单位辞退的话,这样违法吗?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女职工未婚先孕被单位辞退违法吗 未婚先孕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的做法不符合法...


·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辞退员工
      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辞退员工 一、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辞退员工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


·上颌骨骨折工伤鉴定的结果是几级
      工伤的情形和所造成的结果这些都是您难以预知的,如果工伤已经成了既定事实的话,那么员工在医疗终结完毕以后还需要结合情况做工伤鉴定的。比如说像上颌骨骨折这样的事情,一般上颌骨骨折在我国的工伤鉴定标准当中是有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上颌骨骨折工伤鉴定的结果是几级? 一、上颌骨骨...


·怎么确定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
      进行工伤伤残鉴定,这是处理工伤事故中关键的步骤。若不能确定职工的具体伤残等级的话,也是不好对受伤的职工进行赔偿的。而在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的时候,需要确定实际的时间。那么该怎么确定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确定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