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借钱用途需不需要约定

借钱用途需不需要约定实践中,因借款人借钱之后用于非法途径而牵连出借人的情况比比皆是,于是有的出借人在借款的时候就会与借款人约定借钱的用途。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究竟借钱用途需不需要约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借钱用途需不需要约定
(一)我国民法典相关条款中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也就是说,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但不是必备条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二)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用途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作用:1、出借人可以监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况,发现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这对保证借款资金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2、借款人如果虚构借款用途或者隐瞒借款用途而骗取借款的,有可能涉嫌诈骗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出借人最好与借款人约定借款用途,以保证借款资金安全。同时在必要时候,可以追究恶意借款人刑事责任。
二、个人借款需要约定用途吗
借款要不要约定用途,要看法律对借条等借款协议内容的要求,而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二)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三)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四)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五)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六)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七)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八)约定用途。
借钱用途需不需要约定?这需要当事人结合实际的情况作出分析出来,当然保险起见,最好还是就借钱用途做出一个约定,避免出借人日后承担什么不利的后果。当然,是否约定借款用途,这并不是法律中规定的借贷关系生效的必备要件。

·企业债权债务及时清理的规定有哪些
      企业债权债务及时清理的规定有哪些 说到企业债权债务的问题,相信您一定会有很多疑问吧,这是一个处理起来比较复杂的问题,是需要建立专门的制度的。那么,企业债权债务及时清理的规定都有哪些呢?我们都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 企业债权债务及时清理制规定 ...


·委托事项未完成时能否要求退还钱款
      在委托事项没有完成的情况下能不能要求退还钱款需要看委托合同当中的约定,这个问题其实没有什么绝对标准的答案,因为委托事项没有完成,有的时候也不见得就是被委托方单方面的责任,也有可能是委托人自己的问题才导致委托事项不能完成的。一、委托事项未完成时能否要求退还钱款?应按照双方的约定来看...


·离婚两年前夫的债务还用还吗?
      离婚两年前夫的债务还用还吗?若是当时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不管离婚多少年,该债务应该承担的除非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否则即使男女双方离婚时,约定由一方承担债务,...


·连带债务中各债务人时效独立存在中断有哪些问题?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会发生一些债务纠纷,而这些纠纷我们往往不知道如何解决,那么就让我们来带你们解决。司法实践中,有观念以为,在连带责任确保中,确保连带债务中各债务人时效独立存在中断有的问题。但是这样的知道有失偏颇。 一、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应适用一般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应...


·债务转让未经债权人同意转移债务,是否有效?
      债务转让未经债权人同意转移债务,是否有效? ?在实际生活中,经常发生债权转让这样的行为,如果原债务人不能够承担债权人的债务,解决方法之一就是寻求他人帮助,这就可能涉及到债权转让,一般情况,如果债务双方的任何一方发生变故,都需双方同意,但是,如果债务转让未经债权人同意有效吗?一、债...


·债权转让起诉状范文 因为人们对于债权转让的法律认识不完整,
      债权转让起诉状范文 因为人们对于债权转让的法律认识不完整,关于债权转让的纠纷越来越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这种纠纷是很有效的,当然选择诉讼我们就需要向法院提供起诉状。整理了关于债权转让起诉状范文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债权转让起诉状范文 原告:,男,岁,住所地:市区村栋...


·逾期贷款利息是怎么规定的
      逾期贷款利息是怎么规定的逾期贷款利息,是指我们在进行贷款之后,并没有及时还贷,而产生的费用,这些费用的多少是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的。那么,逾期贷款利息是怎么规定的呢?人民币贷款利率是怎么规定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 一、逾期贷款利息 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借款...


·夫妻债务举证司法解释的规定有哪些?
      夫妻债务举证司法解释的规定有哪些?夫妻债务举证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要想认定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必须要看是否存在着夫妻共同的签字,或者是没有签字的状况之下,另外一方有没有进行追认,当然了,追认的话它必须要有一定的表现形式,通过电话或者微信。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


·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限有哪些
      集资诈骗的过程中往往会先虚构一些事实来吸引公众,从而达到吸收其存款的目的,从这方面来看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实是很类似的。这就造成不少人无法准确区分清楚这二者,那到底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限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犯罪目的不同 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主观...


·控股股东债务逾期承担什么责任?
      控股股东债务逾期承担什么责任?控股股东债务逾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控股股东行使股东大会召集权、投票权和表决权时,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和程序,那么其他股东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变更和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如果控股股东通过的股东大会决议无效,但控股股东已经实施并给上市...


·双方当事人存在真实借款关系是写借条还是写欠条?
      双方当事人存在真实借款关系是写借条还是写欠条? 一、双方当事人存在真实借款关系是写借条还是写欠条? 双方当事人存在真实借款关系是写借条,因为这可以说明对方借自己钱财,证明存在借款关系,借条和欠条之间还是存在区别的,具体如下所述, 1、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关系不同: 借条一般反...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