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混凝土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施工要求


1.砼浇筑前对模板.钢筋.预留孔等进行检查:


检查模板.垂直.平整度.拼缝.刚度.稳固度。


检查钢筋保护层,负筋有没有垫好,负筋用铁马凳按规范要求垫起。


检查预留孔位置,尺寸.数量等有没有遗漏。


2.严格按配合比配料,安排有责任心,认真负责的振捣工人进行砼振捣,保证砼振捣密实不漏振,不过振。


3.砼浇筑完不准有露筋.蜂窝麻面.空洞.夹杂物.裂缝等缺陷。


4.柱子.梁.边.沿等不准有缺棱掉角,棱角不直。翘曲不平等现象。


5.砼板面必须挂线找平,用抹子抹平压光,严禁出现凹凸不平.麻面.掉皮.起砂等外表缺陷、卫生间下负部位、楼梯平台上浮部位必须将四周模板固定好,保证尺寸不移位,保证砼棱是棱角是角。(建议用方钢做模,能更好的保证砼外观质量)。


6.砼浇完后必须按要求进行浇水养护,保证砼表面湿润,砼柱拆模后必须包膜浇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天。


施工规范


1.在浇筑工序中,应控制混凝土的均匀性和密实性。混凝土拌合物运至浇筑地点后,应立即浇筑入模。在浇筑过程中,如发现混凝土拌合物的均匀性和稠度发生较大的变化,应及时处理。


2.浇筑混凝土时,应注意防止混凝土的分层离析。混凝土由料斗、漏斗内卸出进行浇筑时,其自由倾落高度一般不宜超过2m,在竖向结构中浇筑混凝土的高度不得超过3m,否则应采用串筒、斜槽、溜管等下料。


3.浇筑竖向结构混凝土前,底部应先填以50~100mm厚与混凝土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


4.浇筑混凝土时,应经常观察模板、支架、钢筋、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情况,当发现有变形、移位时,应立即停止浇筑,并应在已浇筑的混凝土凝结前修整完好。


5.混凝土在浇筑及静置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产生裂缝。混凝土因沉降及干缩产生的非结构性的表面裂缝,应在混凝土终凝前予以修整。在浇筑与柱和墙连成整体的梁和板时,应在柱和墙浇筑完毕后停歇1~1.5h,使混凝土获得初步沉实后,再继续浇筑,以防止接缝处出现裂缝。


6.梁和板应同时浇筑混凝土。较大尺寸的梁(梁的高度大于1m)、拱和类似的结构,可单独浇筑。但施工缝的设置应符合有关规定。


对于混凝土工程的实施必须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方的要求来进行设施,因为一个建设工程的基础工程是非常重要,不能出一点损失,所以施工方在实施混凝土工程的时候不能够出一点差错,这样会导致整个工程毁于一旦。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都要补偿吗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都要补偿吗合法辞退劳动者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的劳动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其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情况有:1、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2、按照本法第四十...


·如何书写用工合同协议书?
      无论大小企业,公司或者商场饭店之类都会存在这样的问题,有的员工为了自己的发展而不顾公司说走就走不给我们留一点退路,会直接造成我们的损失,这种事情就是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在雇佣员工之前必须要签订用工合同协议书,今天我们给您讲解一下用工合同协议书如何书写? 用工合同协议书 根据《中...


·退休返聘的加班工资是多少?
      退休返聘的加班工资需要发放吗?由于退休人员不属于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所以他与公司的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而属于雇佣合同。对于雇佣合同中所谓的加班工资计算方式,法律没有规定,由双方自行进行约定,也没有最低标准要求。《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本的验收制度是什么?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本的验收制度是什么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改变,现如今的地下防水工程已经应用的越来越多。但是在具体操作的时候,其实地下防水工程所面临的环境是比较复杂的,如果一不注意就会引发地下工程渗水。工程如果有渗水的漏洞的话,是不利于地下工程的修建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


·福利费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吗
      一、福利费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吗?企业应付职工薪酬里面包括福利费。福利费对于职工有着激励的作用,职工得到企业更多的福利,就会用自己的工作业绩来回报企业,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留住人才。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


·一、公司拒不给我劳动合同原件咋办?
      一、公司拒不给我劳动合同原件咋办?公司不肯给员工劳动合同,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合同原件与复印件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通常情况下,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复印件之所以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关键在于原件持有者出于种种考虑,既不出示原件,又否认复印件的合法有...


·公司不给员工发工资该怎么办?
      1、可以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执行劳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可以责令其改正,并且有权依法进行处罚。2、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公司没有按时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已经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对员工的加班费是怎样计算的
      通常在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下,才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费。要是员工自己主动自愿加班,则就无权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而在需要支付加班费的情况下,自然要对加班费进行计算,那到底对员工的加班费是怎么计算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对员工的加班费是怎样计算的 根据《劳动...


·劳动者工伤鉴定后几个月赔偿?
      在劳动者的日常劳动过程中,如果劳动者从事的是高度危险的工作很容易发生工伤事故。如果劳动者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需要首先申请进行工伤鉴定,在确定了工伤等级之后劳动者才能拿到工伤赔偿。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工伤鉴定后几个月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工伤鉴定后取得赔偿金的时间 工伤伤残鉴...


·办理离职手续当天有工资拿吗
      一、办理离职手续当天有工资拿吗?离职当天公司是不是应结清工资。公司还收了压金要到下个月才给,有没有具体规定离职当天要结算清工资。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


·一、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包括哪些?
      一、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包括哪些? 1、 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2、 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3、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4、 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甲方违背意思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 5、 乙方与用人劳动关系对本的工作...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