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交通事故的赔偿主体是谁
一般情况下,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通常是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但实践中,可能出现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此时实际驾驶机动车的不一定就是车主,那么在特殊情况下,交通事故的赔偿主体是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盗窃驾驶情形下的损害赔偿诉讼主体
驾驶盗窃车辆的情形下,肇事人为民事赔偿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13号《关于被盗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中规定,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在车辆所有人对车辆管理有严重过失时,由于其没有履行好应尽的管理义务,具备了肇事车辆的供应者身份,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车辆所有人和驾驶盗窃车辆者都应该作为民事赔偿主体。
二、车辆买卖未过户情形下的损害赔偿诉讼主体
车辆买卖未过户情形下,实际车主作为民事赔偿主体,原车主不作为民事赔偿主体。其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批复原文: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即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三、分期付款买卖情形下的损害赔偿诉讼主体
购买人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诉讼主体为购买人。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0]38号《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规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四、擅自驾驶车辆情形下的损害赔偿诉讼主体
未经同意擅自驾驶车辆致人损害的,诉讼主体应为擅自驾驶者。但车辆所有人或保管人如存在管理上的瑕疵,则不能免除其赔偿责任。此处“擅自驾驶”,是指不存在雇佣关系的人未经所有人同意擅自驾驶他人车辆。
五、出借情形下的损害赔偿诉讼主体
出借情形下损害赔偿诉讼的主体可分为两种情况:出借人在出借时存在过错,如明知借用人没有驾驶执照、酒后驾驶或借用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而将车辆出借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出借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出借人在出借车辆时没有过错,只是基于一种信任关系好心出借,这种情况下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出租、发包情形下的损害赔偿诉讼主体
车辆出租、发包情形下损害赔偿的诉讼主体是出租方、承租方和发包方、承包方。车辆所有人以出租、发包的形式将自己对车辆的支配权交给他人,其收取一定的租赁费和承包费,仍然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承租方、承包方发生交通事故,出租方和发包方也要同承租方和承包方一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七、挂靠情形下的损害赔偿诉讼主体
所谓挂靠,是指车辆为个人出资购买,但为了服从当地对车辆管理的要求,而将车辆挂靠于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的公司。在这种情况下,若被挂靠单位收取管理费或得到了经济利益,被挂靠单位应对挂靠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被挂靠单位未收取管理费或未取得其他经济利益,仅仅是地方政府基于管理的需要要求挂靠,被挂靠单位既不是运行支配者,也不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自然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八、车辆送交修理或保管期间的损害赔偿诉讼主体
车辆送交修理或保管期间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其诉讼主体应为修理人或保管人。机动车送交修理期间,修理厂则依合同取得了对车辆的控制支配权。修理厂在试车或者车辆运行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修理厂应当作为民事赔偿主体。在修理厂保管机动车过程中,修理厂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人驾驶车辆发生事故的,修理厂也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样,在委托保管的情形下,保管人成为实际支配者,那么在车辆交付保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出卖已过期限的报废车辆及出借、出卖车牌发生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诉讼主体
出卖已过期限的报废车辆及出借、出卖车牌,均为法律禁止性行为,出卖人、出借人对此行为均应承担法律责任。此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的,出卖人和出借人也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上述9种比较特殊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话,此时的赔偿主体不一定就是车主,具体的赔偿主体应该是实际的机动车驾驶者,而车主可能会承担一个补充责任。若你对特殊交通事故的赔偿主体还不清楚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中山律师。
·交通事故中需要什么证据
无论发生什么事情,证据往往是最直接、最具有证明力的了。交通事故中也需要证据来证明事故的客观事实,那交通事故中需要什么证据?收集证据是一门技术活,只有有效地收集到证据,才能运用证据有效地为自己证明,那交通事故中如何收集证据?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中需要什么...
·交通事故如何认定工伤?
交通事故如何认定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为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我国自2004年5月1日起,正式实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又有了更加具体的施行方式。那么它的具体内容究竟有哪些呢?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法律依据
新条例在废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汽车已经变成了几乎每家每户都可以拥有的代步工具,人民生活水平
汽车已经变成了几乎每家每户都可以拥有的代步工具,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安全隐患也随之而来,汽车带来了便捷,同时由于驾驶员的操作失误、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更是对自己和他人带来危险,其中尤其以酒后驾驶性质最为恶劣。为此我国法律也出台法律规范酒后驾驶问题,那么醉驾104能监外执行吗?我...
·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当事人一般会就交付房款、交付房屋的时间做
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当事人一般会就交付房款、交付房屋的时间做出约定,而要是一方没有按照约定好的时间履行自己的义务,那就会构成违约。实践中,要是出现卖方逾期交房的情况,此时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卖方逾期交房可以要求赔偿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一种经济合同,...
·如何处理交通违章
如何处理交通违章 一、如何处理交通违章
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具体的处理交通违章方法如下:
1、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对机动车驾驶...
·需要将宣告无罪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吗?
需要将宣告无罪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吗?
一、需要将宣告无罪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吗?
需要,拟判处有重大影响和疑难复杂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或拟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及宣告无罪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下列案件:
(一)拟判处有重大影响和疑难复杂或10年以...
·一、醉驾车辆被扣取车流程是什么?
一、醉驾车辆被扣取车流程是什么?
酒驾扣车,在接受完行政处罚以后,可以将车提回来。当事人也可以与交通部门协商。扣车是用来检定车辆性能的,检定完毕就得放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
·误工证明车祸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误工证明车祸理赔需要哪些材料?(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二)《收入状况证明》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内容包...
·未交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如何请求
在如今的社会,虽然科技在逐渐发达,但是因为工伤的事故仍旧频发,而在我们以往的经验来看关于工伤认定的情况一般有多种,而对于没有交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工伤认定就比较麻烦,那么未交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如何请求呢?详情请见下文。
1、 已经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案件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
·转让商标交易正常多久时间以及流程是什么?
转让商标交易正常多久时间以及流程是什么? 商标交易正常时间
商标变更、续展和转让从申请核准一般约需四到六个月。(一)商标注册申请时间:商标从申请到发证约需十五个月时间,其中申请受理和形式审查约需一个月时间,实质审查约需四到五个月时间,异议期三个月时间,核准公告到发证约需二个月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