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限应不低于多久 说起防水工程,与每个人的生

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限应不低于多久

说起防水工程,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大到看不到的地下防水,小到我们家家都有的卫生间厨房,还有顶层的屋面防水,而在生活中,也经常见到大大小小的防水维修公司,正是因为防水公司各式各样,做的防水质量也有好坏,那么,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限应不低于多少呢?

(一)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限应不低于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六条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双方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4、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质保金比例一般为建筑工程价款的3-5%(具体比例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二)以上为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限,那么,防水工程质量检验的具体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屋面防水工程

重点工程及主要工程的屋面防水层做完以后,全部屋面均应进行浇水试验,即将排水口用油毡封死,分段采用人工浇水法,从屋脊处用花管或胶皮管浇水,时间不少于二小时,然后进行漏、渗的观察,无渗漏为合格.

一般工程只对管子根部、烟囱根部等凸出屋面部分的泛水进行抽样浇水实验,抽取的数量为凸出屋面泛水的三分之一,浇水时间不少于一小时,无渗漏为合格.如果发现渗、漏,要抽取双倍数量进行试验,再有渗漏部位,应全部进行浇水试验.

屋面上的女儿墙,靠墙泛水、伸缩缝等处(泛水按展开总长度)抽取 20% 进行浇水试验,检查无渗漏为合格.如有渗漏现象,抽取双倍的数量进行浇水试验.再有渗漏处,应全部进行浇水试验.

出屋顶的楼梯、设备间等屋面,用人工浇水法试验,浇水时间为一小时,检查无渗漏为合格.

凡经过两天自然淋晒的屋面,可不做浇水试验,但必须在雨后进行仔细观察,并做好记录,无渗漏现象为合格.

二、厕浴卫生间防水工程

对厕所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要在防水层施工完成后进行蓄水试验;数量可按全楼同类房间抽样 20% 检验,但不少于五间.

蓄水试验必须在防水层做完并堵塞洞口之后再进行,水深最浅处应保持 2 厘米,待 24 小时后,经检查无渗漏为合格.

三、预制外墙板

在外墙板、阳台、雨罩、女儿墙等接缝防水全部完后,进行淋水试验,抽查全部接缝的 20% .采用直径为 20-30 毫米、长 1 米的钢管,两端堵住,管上密布直径为 3 毫米的孔,管中接通水源,横放在顶层立缝部位,对抽取的墙板空腔淋水一小时,经检查无渗漏为合格.如有渗漏,抽取双倍数量进行淋水试验,再不合格时,应进行全部板缝的淋水试验.

四、地下室防水工程

地下室有防水要求的,要预先做好施工方案,加强各工序的检查.施工中要对各项防水构造处理进行严格检查,并填写隐检记录,归入工程档案.

五、待浇水、淋水、蓄水试验后,如发现有渗漏现象,必须认真进行处理,并重新进行检查验收.

经防水工程质量检查合格后,应按要求办理防水工程质量检查签证,将发现的渗漏点及修理复验情况做出详细记录,作为隐蔽工程验收的技术资料,归档备查.

以后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如果没有规定项目防水试验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一律不得评为优良工程.

六、常温竣工的工程,未按规定进行防水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又未经雨天自然淋洒检验的,不能评为优良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冬期施工期间竣工的工程,应在转入常温以后,立即走访用户、并做好渗漏记录.

七、工程竣工后,在保修期间,如果发现有严重渗漏现象,或不及时检修,经检查属实后,撤销该工程的优良工程称号,并按质量奖惩规定,对企业处以罚款.

本文简单介绍了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限应不低于的年限,以及防水工程质量验收具体办法的主要内容,在生活中,我们也经常回遇到自家厕所等漏水的情况,从而影响到自己的生活质量,对此,我们在找防水公司的时候,一定要正规的公司。如果对防水做的不满意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明白是否需要对方做出合理的补偿

·应该去哪里申请工伤认定
      有的劳动者反应自己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在获得了认定结果之后却得不到承认、认可。其实这主要是因为他申请认定的部门找错了,在不具有认定资格的部门进行认定,自然作出的结果就是不会被认可的。那现实中,究竟应该去哪里申请工伤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去哪里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


·解除劳动合同书签字后还有经济补偿金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书签字后还有经济补偿金吗? 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签字,证明是有人单位与你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


·工伤鉴定10级赔多少钱,工伤赔偿有什么标准
      在当今社会,由于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经济结构的转型改善,广东地区是劳动力需求很大的市场,很多农民工为了生计打工奔波,但是在建筑施工、车间设备上很容易发生意外事故,那么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受伤,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10级赔多少钱,工伤赔偿又有什么标准呢,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工...


·什么是强迫劳动罪,如何认定强迫劳动罪
      单纯的从字面上理解强迫劳动罪,就是指老板或单位以暴力的手段,强行要求劳动者为自己提供劳动,这样的行为很多时候会给劳动者造成人身的损害,因此会作为犯罪处理。从法律上面分析,究竟什么是强迫劳动罪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什么是强迫劳动罪? ? 强迫劳动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


·工程承包协议个人签订有效吗
      工程承包协议个人签订有效吗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身边的人提起工程承包。其实,工程承包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比如建筑工程一般都是先由公司项目部带头,然后将施工的具体过程承包给包工头。而在进行工程承包时也需要包工头与公司签订协议,那么,工程承包协议个人签订有效吗?下面我们一起...


·工作六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工作六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对于一个劳动者来讲,如果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了6个年头,可以说是很长的了,也可以算作是单位的老员工。一般对于这类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单位都是很乐意进行续签的,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不续签的情况也是有的。那么此时工作六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


·工作受伤没上报单位算不算工伤?
      工作受伤没上报单位算不算工伤?只要属于工作原因造成的就算工伤,即使没有上报单位,劳动者也可以在1年内去认定工伤。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


·主动离职工资什么时候发
      主动离职工资什么时候发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时一并结清工资。但实务中,公司处于财务方面的便利,辞职所在当月工资,公司通常在规定工资发放日发放。就是说,你在职的时候工资什么时候发,辞职当月的工资也在通常工资发放日那一天发放。劳动合同履行期,劳动者解除合同...


·员工试用期有代通知金么?
      员工试用期有代通知金么? 试用期属于用工方与劳动者之间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可以无任何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而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代通知金,应当区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若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其他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申请劳动仲裁的形式有哪些?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形式有哪些?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形式有哪些 根据现行规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为了方便当事人尤其是劳动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规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的同时,又特别规定,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


·虽然说现在人人都把微信作为平时沟通的主要工具,但是并不是所有
      虽然说现在人人都把微信作为平时沟通的主要工具,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有安全防范意识,因为加陌生人为好友,导致被骗的情况非常普遍。被骗了,除了接受教训外,是不能坐视不管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的维权,追回损失。那么微信被骗可以报案吗?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微信被骗可以...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