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一、醉驾所致交通事故会赔偿吗?

一、醉驾所致交通事故会赔偿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只规定,在醉酒驾驶情形下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赔偿,法规并未排除。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二、醉驾交通事故伤残陪偿标准是多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增加岁数);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如致人死亡的,按照20年当地人均收入进行计算。如这类死亡者的年龄在60岁以上的,每增加1岁减少对这类人员赔偿1年。我国的交通管理部门对这类案件进行审理,出具相应的交通责任认定证书,保护我国的交通合法权益。


·道路交通事故范围是怎样的
      并不是只要车辆之间发生的事故就一定属于道路交通事故,而要是不属于的话,就不能按照交通事故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实,我国早就在道路交通事故范围上面作出了规定,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吧。 一、道路交通事故范围是怎样的 根据该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发现,构成交通事故的事件应当...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交际范围越来越广,涉及到的事情也很多,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交际范围越来越广,涉及到的事情也很多,在某些情况下,涉及到法律问题或纠纷的,往往需要咨询律师等专业人士来解决。法律援助律师属于律师的一种,他的特点就是相对于其他律师来说是免费的,属于无偿劳动。那么法律援助打离婚官司的成都律师怎么找?法律援助律师,可分为广义援...


·房屋交易税征收哪些项目
      (一)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和1%买方缴纳)征收方法:按照基准税率征收交易总额的3%,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二)营业税:满五年的普通住房(证载面积小...


·抢劫运钞车判几年?
      香港电影中常出现歹徒抢劫运钞车的情形,近几年内地也时有发生抢劫运钞车的案件。抢劫运钞车,银行等经融机构在我国法律认定上是相当严重的违法行为,需要受到严厉的处罚。下面我们整理了有关抢劫运钞车判几年具体的量刑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抢劫运钞车判几年 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


·临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是危机您生命安全的一大杀手,每年都有许多人因为交通事故而受伤,甚至一些人还死于交通事故。所以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就非常重要。各个地区也发布了赔偿标准。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临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238元。 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酒后驾车是一项十分危险的驾驶行为,特别是醉酒驾车,驾驶人会产
      酒后驾车是一项十分危险的驾驶行为,特别是醉酒驾车,驾驶人会产生视觉模糊、意识不清晰、反应能力迟缓、精神亢奋等不良反应,在路上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大大提升,甚至有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不仅严重危害道路公共安全,而且会导致无辜者的重大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那么,南京醉驾113会如何...


·江苏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内容
      随着车辆的越来越多,我们知道每个省事的交通事故发生数量也在每年增长,遇到交通事故是不幸的,那么如何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懂得合理的索赔并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我们以江苏省为例,的我们为您整理了江苏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供您参考。 江苏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内容 1...


·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追偿是怎样的
       驾驶证是一种可以合法驾驶机动车的有效证明,无证驾驶是一种违法行为,对于自己和他人都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社会行为,如果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还有被追究加罪处罚。那么我国的交通法中,对于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追偿是怎样规定的呢。 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追偿是怎么样的呢? 在无证驾驶等四种情...


·交通伤残鉴定后是不是一定要起诉?
      交通伤残鉴定后是不是一定要起诉?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


·我们知道,如果司机在酒后驾车是违反我国相关法律的,根据国家相
      我们知道,如果司机在酒后驾车是违反我国相关法律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酒驾当事人如果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就已经构成醉驾,醉驾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而对于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说,醉驾的处罚会更为严厉,甚至会被开除公职。那警察醉驾是否开除公职?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


·当时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相信您都知道,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双方不能解决,就只能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了。公安机关会根据现场的情况进行勘察,确定责任方。一般而言,交通事故的责任方需要公安机关作出责任认定书,才能确定。可是,如果当时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下文是对这一问题的解答。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