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债权债务一次性了结协议书怎么写

债权债务一次性了结协议书怎么写

债权债务问题在当下社会日趋频繁,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然而债权债务问题时常牵扯不清、“剪不断理还乱”,究其原因,债权债务一次性了结协议书书写订立的不规范,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提供一份规范的协议书文本。

一、债权债务的概念

(1)债权概述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2)债务概述

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从经济意义看,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本金+利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

二、债权债务一次性了结协议书范文

债权债务一次性了结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为妥善解决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双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1)截止??????? 年??????? 月??????? 日,甲方在经营期间共欠乙方人民币??????? 元(大写:??????? )的债务。

(2)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和交付手机台(手机型号为:??????? )给乙方,作为一次性折抵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债务共计人民币??????? 元。

(3)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在第二条中的款项。该款项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指定的银行为收款账户:

户名:

账户:

开户行:

(4)还款时间约定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 元。

(5)乙方承诺保证

A、乙方承诺并保证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不得以债权人身份或其他身份追究甲方的任何债务及法律责任。

B、乙方承诺并保证:即使甲方原欠乙方的债务超过??????? 元,乙方自愿放弃超过部分债权的追索权。

C、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在支付完毕本合同约定的款项给乙方之时,甲方与乙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6)协议的变更、撤销

A、本协议在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权单方变更,若确需变更内容的,应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方可修改。

B、本协议为不可撤销的合同。

(7)违约责任

本协议自生效后,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8)其他

A、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B、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C、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债权债务一次性了结协议书的书写在债权债务的了结清算过程中起到较为重要的作用,债权债务能否真正一次性了结,而无后遗症、不被任何一方倒追、钻空子,就看协议书是否细致、规范。具体的债权债务问题较为复杂,需要在范文中另行斟酌损益、进行修改,

·一、遗嘱对于存款的分配不符合法定继承顺序是否有效?
      一、遗嘱对于存款的分配不符合法定继承顺序是否有效? 遗嘱对于存款的分配与法定继承顺序不同也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如下: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


·留置权与流质条款有什么区别?
      留置权与流质条款有什么区别?在借贷关系中存在留置权和流质条款,它们是否存在矛盾关系了?我国从1995年至《物权法》的出台对于它们都有不同的定义和归属。所以您可能有疑问留置权与流质条款有什么区别?下面法律我们为您做一一解答。 一、留置权与流质条款有什么区别? 一个是抵押合同的...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付款凭证吗,有哪些知识。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付款凭证吗,有哪些知识。 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公司股东变更就是所谓的持有公司股份的当事人的变更,但是很多人对于股东变更具体流程并不了解,导致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麻烦。公司股东变更需要付款凭证吗?具体又需要哪些...


·贷款人死了还需要还网贷吗?
      网贷是近几年兴起的一种贷款方式,它的贷款额度一般来说都比较小,也不用任何抵押和担保,在申请贷款时,也可以获得较快的审批。网贷的出现使许多人解决了暂时的资金困难,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但同时因为它的低门槛也使得许多人即使无力还款也能获得贷款。人有祸福旦夕,如果贷款人死了还需要还网贷吗...


·父亲欠债子女有义务偿还吗
      父亲欠债子女有义务偿还吗父亲欠债子女有义务偿还吗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


·借款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什么
      借款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什么根据《合同法》、《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


·2023最高院夫妻债务的司法解释的依据是什么
      最高院夫妻债务的司法解释的依据是什么2019最高院夫妻债务的司法解释的依据是明确和强调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以及其他共同意思表示形式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原则。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


·对于涉嫌行贿的借贷纠纷民事法院应该怎么处理
      一、对于涉嫌行贿的借贷纠纷民事法院应该怎么处理?对于涉嫌行贿的借贷纠纷民事法院应该中止审理,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发现案件的全部或部分事实涉嫌刑事犯罪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法院应将...


·债权转让通知书拒收怎么办
      债权转让通知书拒收怎么办?一、拒收债权转让通知书有效吗 首先,法律适用上考察,该通知书应认定为债权转让通知。《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四十六条对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采取的是无需经债务人同意的通知主义原则,但对通知的形式及内容,该条并无明确规定。我们认为,虽然没有具...


·常州无抵押免担保贷款如何办理?
      常州无抵押免担保贷款如何办理? 一、无抵押信用贷款 个人无抵押信用贷款是针对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而言的,因为一般情况下银行发放贷款,都要申请人提供银行认可的不动产作为抵押物,要求申请人对其持有完全所有权。由于做无抵押信用贷款的话,一般情况下银行的风险很大,所以很少有银行用简单的...


·一、欠社会抚养费法院怎么处理?
      一、欠社会抚养费法院怎么处理?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可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有权...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