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个人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个人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个人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护。
第一条 贷款种类和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第 ____种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____元,(大写________)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A、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B、个人经营性贷款
C、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D、其他:________
第二条 贷款期限
借款与还款期限: ____年 ___月 ___日起至 ____年 ___月 ___日止。
1、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等如与借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的同意,提前还款时利率另行商定。计收利息按借款人的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月利率为 ____%,按月结息,结息日为借款日当天。
第三条 贷款人、借款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在借款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按期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3、借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4、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如遇特殊情况,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5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双方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5、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6、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四条 保证方式与范围
1、保证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五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贷款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六条 担保人承诺
主债权同时存在一个或多个物的担保或第三人保证的,不论相关物的担保是由借款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贷款人有权自行选择实现担保的顺序,即贷款人有权选择先优任何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同时要求借款人与保证人、物的担保人同时履行担保责任,担保人放弃针对贷款人选择清偿顺序的抗辩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贷款人均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2、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八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为主从合一合同,担保合同不另行签订。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周解决;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第十条 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三条 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了全面、准确的理解,井应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条款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贷款人(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制定,并非小事,在制定之初就要把所有情况考虑清楚,确定还款日期以及利息设定等。贷款人应该了解清楚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借款人也应该了解贷款人的资金状况,双方应对彼此的情况清楚掌握。

·借条撕破了是否还有法律效力
      借条撕破了是否还有法律效力一、借条撕破了是否还有法律效力 被撕破重新粘贴的借条,应该由出借人,也就是债权人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未清偿债务却将借条撕破,否则会视为债务人在还清借款的情况下将借条撕破,也就是说,“借条”的效力关键在于债权人的举证。 因为在民间借贷法律...


·孩子最低抚养费是多少《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
      孩子最低抚养费是多少《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时,以离婚夫妻双方的自愿协商为首选,只有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


·贷款担保的风险有哪些
      贷款担保的风险有哪些在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的时候,需要小心了,此时你作为贷款担保人,是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的。那到底贷款担保的风险有哪些呢?具体又需要承担哪些责任?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 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


·夫妻一方死亡债务如何偿还
      夫妻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有哪些债权人遇到夫妻一方死亡不知道是否可以向另一方请求偿还,或者夫妻另一方遇到被追债而不清楚是否需要偿还时,先别急,第一步应该是先弄清这个债务是什么债务,夫妻在婚姻存续时间内的债务有可能是个人债务也有可能是共同债务,夫妻个人或者共同债务通常有以下几种:1、夫...


·疫情期间贷款逾期上征信吗
      要看各家银行的具体规定,不过整体来说是不会影响征信的。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


·债务人死亡怎么起诉讨债
      债务人死亡怎么起诉讨债欠债还钱,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要是债务人在尚未还清债务的情况下就死亡的话,此时该怎么办呢?如果向法院起诉的话又该注意哪些问题,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原告和被告的主体资格问题。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有没有权直接以债务人的继承人为被...


·在法律上债务和抚养是否能扯平?
      在法律上债务和抚养是否能扯平?现今的债务偿还方式有很多,债务抵消就是其中的一种。但是债务抵消也有自己的条件和限制。比如哪些条件的债务可以抵消,哪些条件的债务不能抵消,债务和抚养是否能扯平等等。如果不符合规定,即使抵消了债务,在法律上也是不被承认的,下面将为您一一解读。 一、抵消人...


·内部债权债务是什么?
      内部债权债务是什么,内部债务债权关系怎么抵消 什么是债务债权关系? 一般来说是指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因内部资金调拨、交易事项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预付账款与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等项目。内部的债务债权关系处理的方法相比债务债权关系要...


·个人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个人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一、个人债务的清偿顺序: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享有这...


·借款利息多高构成高利贷
      借款利息多高构成高利贷一、借款利息多高构成高利贷 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利息超过多少才构成高利贷,由于在立法和司法中都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解释,在实践中只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


·逾期付款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逾期付款违约金过高怎么办违约金的规定是为了约束合同双方的行为,促使双方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在约定时,双方一般都是坚信自己不会违约的,所以不太在意违约金的高低。但当自己确实违约之后,面对高额的违约金却无力承担时应该怎么办呢?下面由我们为你解答逾期付款违约金过高怎么办这...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