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一、深圳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春节期间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农历正月

一、深圳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春节期间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农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加班的,应该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300%的加班费;其余四天单位安培劳动者加班的,应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200%的加班费。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节假日规定,春节一般放假时间为7天,其中农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为法定节假日,其余四天为休息日调休。具体的放假安排以当年国务院发布的放假安排为准,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二、单位能否以奖金代替加班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奖金和加班工资虽然同属于工资总额的构成部分,却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加班工资是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和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的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奖金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奖励工资和业务提成等。加班工资是法定的,只要劳动者有加班,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相应标准支付加班工资。而奖金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范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自主确定奖金的发放与否。因此单位以发放奖金为由,不给职工发放加班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也就是说,加班费和奖金是不能相互代替的,同时,对于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也做出了明确规定,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以上就是我们关于”深圳春节加班费怎么算“为您提供的内容,希望可以为那些过年仍然坚持在工作岗位的人们提供帮助,希望你们在工作的同时也一定要记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困难时,及时运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也欢迎来咨询。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劳动关系
      在一家公司,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当然,员工也不可以,除非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行为,员工方可单方面解约。如果员工是戒毒人员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可以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劳动关系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单位能否与强制戒...


·哪些情况下没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没有的?
      哪些情况下没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没有的? 1、如用人单位已尽到诚实义务,可不支付双倍工资。 如用人单位已尽到诚实义务,因不可抗力、意外情况或者劳动者拒绝签订等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未签订的,不属于有关法律法规所称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因用...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恢复劳动关系可以吗,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解除都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当前社会我们可能会遇到劳动关系违法解除的情况,很多企业这样做是为了规避一些责任,但是殊不知解除劳动关系方面国家是有特殊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话会受到一定的处罚,那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恢复劳动关系可不可以呢? 劳动关系违法解除的是可以要求恢...


·工人做工伤认定申请收费吗?
      工人在建筑工地上受伤的,应该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当地的劳动保障机构就是具体负责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人可以委托家属,也可以要求单位出面,需要准备好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及身份证等资料,那么,工伤认定申请收费吗?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工伤认定申请收费吗? 在劳动局申请工...


·要如何处理劳动纠纷?
      处理劳动争议有几种方法:首先,双方自行协商。双方通过谈判进行和解,这是双方努力解决争议的第一种方式。当然,协商解决是基于双方协商的意愿,或者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程序或者仲裁程序。2. 调解程序。当事人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自...


·眼睛工伤十级赔多少钱怎么算?
      眼睛是我们身体上最精密但却最容易受伤的部位,在工作和生活中,稍有不慎就会对眼睛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当您是由于工伤而损伤到眼睛时,可以去做眼部工伤鉴定,后拿着鉴定结果向所在企业所要工伤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较为严重时,用人单位在赔偿的同时可能做解除合同的处理。今天,就来和您聊聊...


·关于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的规定
      关于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的规定,集中于以下几个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


·解出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怎么计算?
      年轻人都有一股冲劲,很少会在一个工作岗位上干的太久,而对于那些工作了十几年甚至是几十年的老员工,当他们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时候用人单位不是仅仅一句话就可以的,除了劳动合同的解除之外还有经济赔偿金的,对于解出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中做了详细的规定。 一、解除劳动关系...


·在我国,人民法院是司法机关,虽然是国家工作机关,但仍是要收取
      在我国,人民法院是司法机关,虽然是国家工作机关,但仍是要收取一定费用来办理案件。诉讼费用是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向法院缴纳的案件受理费用。诉讼费用因案件不同而有所差别,案件标的越大,诉讼费用越高。今天,我们来看看诽谤罪的诉讼费用如何计算。 一、种类 在我国,依照国务院制...


·一、最高院关于工伤认定管辖地的规定是什么?
      一、最高院关于工伤认定管辖地的规定是什么?1、调整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管辖。将现行的由用人单位座落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管辖调整为由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管辖。2、调整下放部分市管工伤认定单位。将原由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直接负责的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自来水集团、...


·受理劳动仲裁后多久能裁决
      劳动仲裁后多久能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