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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在哪个法院起诉一、到哪里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因此,你要在他的经常居住地或住所地起诉,也就是他的户口所在地或居住一年以上的居住地起诉。
二、起诉时注意的问题
1、诉讼时效的问题。
要看借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3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当事人无法获得胜诉权。同时要看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若借条上面没有还钱时间,你可以随时起诉要钱,不超过二十年的话,没有过诉讼时效。
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该类延款协议必须事先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如果有这样的还款协议,那么一旦到期,债权人可以依据协议的条款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时间和金钱。
2、提起诉讼。
写好起诉状,然后到被告住所地法院立案。 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对方信息材料、诉状、证据(如借条、借款协议等)各两份,具体的立案的人会给你讲的。立案后,等着法官和你联系好了。一般来讲,法官会先帮你调解一下,看对方是否愿意还款,或者是其他什么方案解决。
3、在提起诉讼时同时要求诉讼保全。
所谓诉讼保全,就是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或事前申请法院查封、冻结对方的财产,以保证权利人在诉讼获胜后及时拿回钱款或财物。但是这一方法的缺点在于,申请保全的所需的材料比较烦琐,要求有债务关系的明确有效的证明,还要尽量提供对方财产的相关材料,申请人还必须事先提供保全担保。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在不知道欠债不还在哪个法院起诉的时候,我们也要做好充分的准备,然后咨询当地的律师事,争取能获得胜诉。因为我们的最终目的是要让对方还钱,所以不仅要胜诉,还要切实的拿到对方的还款。另外,我们起诉别人的时候最后在被起诉人当地进行起诉,防止对方提出法庭异议等各种其他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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