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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几点理解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双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如果劳动合同是属于以上三种情形,就会被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

    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虽然劳动合同因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可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不能仅仅依靠劳动合同来认定,在很多情况下劳动者的工作证、工资单、缴纳的社会保险都会形成证据链指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所以,单位不能因为劳动合同已经被认定无效,而否定劳动者曾为单位付出的劳动甚至拒绝支付给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奖金等。

      同时,在此类情形下,如果劳动者在上班过程中受伤,只要受伤员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十四条、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依然可以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可否要求主张双倍工资?

      签订的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而且法律规定是自始无效,所以很多劳动者认为就是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该支付双倍工资,是否如此呢?

      这是一个理解误区,双倍工资针对的是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如果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做出此行为,则无需支付双倍工资,反之,则需要支付。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但是不能否认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对已经发生的行为,事后是不能被消灭的,所以,用人单位只要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的,则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被认定无效,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目的是对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过错或行为而失业所造成的预期利益损失的补偿,这种补偿只具有填平作用,不具有惩罚性。那么劳动合同无效后,如果归因于劳动者,则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反之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王克曼,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工伤事故达成赔偿协议后,劳动者请求撤销该赔偿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否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该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在内的各项条款。老王2007年10月进单位后,双方虽然签订一份期限至2009年10月31日的劳动合同,但是在2008年1月1日双方又重新签订了半年期的劳动合同后,即已经对...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双倍工资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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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对照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新公布的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有五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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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以往版本的劳动合同比较,新合同对劳资双方的基本情况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针对目前一些劳动者的工...


·关于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应否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属于劳动合同能够继续履行,或者劳动者基于特定的理由解除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均非本司法解释规定的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也就不存在适用本条的前提。 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且用人单位不再继续经营。如果用人单位虽然经营期限届满,但是其通过修改章程且通过变更登记的形式继...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其支付一次性安置费,是否还应赔偿失业保险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虽然明珠印刷厂与黄周松签署了《自愿放弃购买社保声明书》,但该行为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因此而免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责任。黄周松反悔后,明珠印刷厂应当及时为黄周松购买社保。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黄周松于2014年5月16日向...


·职工在上班期间出现病症,下班后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是否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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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造成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情况不同,它们依据的法律规定亦不同。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双方不再履行。《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法》在这里对劳...


·如何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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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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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是否适用于劳动者在职期间?
      对了解或知悉商业秘密的劳动者或者雇员于在职期间应强制课以法定竞业限制义务。原因在于,劳动者或雇员与董事、经理人一样对所在公司、企业负有忠实义务。若允许这些劳动者从事竞业活动,他们也极易在竞业活动中或有意或无意地泄露或使用其所在公司、企业的商业秘密,削弱他们的竞争优势,损害其经济利...


·劳务关系的含义?
      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一方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主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佣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可以存在于法人与法人、法人与自然人、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它的表现形式与内容是多样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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