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职工的福利保障一直都是每个员工十分关心的问题。因为各个地区对

职工的福利保障一直都是每个员工十分关心的问题。因为各个地区对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规定不一样,所以在社保缴纳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都不一样。那么青岛五险一金占工资比例是多少?如果企业不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要怎么办?我们为您解答



一、青岛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一览
(1)社保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8%,个人按缴费工资的8%;
医疗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9%,个人按缴费工资的2%(“六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7%,个人按缴费工资的2%(“四市”);青岛六区:市南区、市北区(含原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含原黄岛区、胶南市)青岛四市:胶州市、即墨市、莱西市、平度市
失业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个人按缴费工资的0.5%(农业户口个人不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按行业种类分别为0.7%、1.2%、1.9%,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个人不缴纳。
(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超过12%。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20%。
自由职业人员缴存比例仍按单位和个人各5%或单位和个人各12%执行,单位和个人部分均由自由职业人员承担。
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应在规定范围内随缴存基数同时调整。同一单位只能执行同一种缴存比例,并且单位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缴存比例。
二、单位不给缴纳五险一金怎么办
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许多用人单位都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该如何主张权利呢?首先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保存好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一些证据。(如上岗证、工装、工资条等证据)另外最好能够找到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开始工作的时间的证据,这有利于计算应缴纳保险的时间。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争议案件需要经过仲裁程序才能向法院起诉,所以劳动者只能先向当地的仲裁委提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或者仲裁委不予受理后可以向法院诉讼,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从上面我们整理的关于青岛五险一金占工资比例多少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在青岛不同的市区,对于医疗保险的缴纳单位个人所占比例都有不同,职工们不需要缴纳的是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果企业没有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职工可以要求企业给出赔偿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非法集资单位的主要员工有罪吗?
      筹集资金是很多公司来保障公司正常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是这种行为将会被犯罪分子利用之后,就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我国长期以来都一直在打击非法集资确保正常的市场秩序,那非法集资单位的主要员工有罪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非法集资单位的主要员工有罪吗? 对...


·非法集资普通员工不知情是否会被处罚?
      看似正规的公司可能就在背地里进行着犯罪的非法集资活动,而其中的普通员工在领取正常工资的基础上可能并不会主动去了解自己现有的工作实际有什么问题,但是一旦公司被查处其非法集资可能受牵连的还是员工。那么,非法集资普通员工不知情是否会被处罚?一、非法集资普通员工不知情是否会被处罚?《刑法...


·工伤可申请法律援助吗?
      工伤可申请法律援助吗?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意外导致的受伤、受残的情形,工伤案件也是比较复杂的民事案件之一,往往需要聘请律师进行代理。但是很多时候,劳动者由于遭受工伤,往往无法承担聘请律师的费用,这种情况下,工伤可申请法律援助吗?详情参考下文分析。 一、工伤可申请法律援...


·劳动合同中试用期与合同期的区别是什么
      当你被一个公司录用后,一般双方都会签一份劳动合同。这既是对双方的一个约束,又是对双方的一个保护。那么作为劳动者的我们是否真的了解合同中的那些规定,或者说与之要承担的什么后果。并且劳动合同中试用期与合同期的区别是什么呢?这都是我们需要了解的。 试用合同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试...


·一、公司拖欠工资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公司拖欠工资可以随时辞职吗? 可以的,拖欠工资已经违反了《劳动法》规定。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培训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对企业的经营变革带来了动力,为公司的发展带来便利,但同时也有阻力。在这样的法律基础下,对企业的要求更加严格,当然,对其公司的人力安排会有相应的改变,这就要求员工了解劳动合同法培训内容。下面来看一看具体内容。 一、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是国家的基本法...


·16岁是不是童工
      在我国,实施的是九年制义务教育。但是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地区,依旧有孩子不上学,不接受教育。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接受教育,才能为祖国的明天更好的贡献力量。在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不得雇佣童工。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16岁是不是童工。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16周岁。《未成年...


·什么叫劳动合同履行地?
      什么叫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即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同时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


·一、工伤待遇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工伤待遇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受到工伤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工伤医疗后可以继续工作的,则可以不解除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后,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工伤等级给予员工相应的赔...


·加工承揽合同可以解除合同吗?如何解除?
      加工承揽合同可以解除合同吗?如何解除?任何合同在设立时都有解除条款,法律中也对如何解除合同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也属于这个范畴,所以对于加工承揽合同可以解除合同吗这个问题,答案无疑是肯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从法律依据和解除条件两方面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一、加工承揽合同可以解...


·二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具体是什么?
      二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具体是什么 工伤认定后,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工伤等级给予员工相应的赔偿: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