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众所周知,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

众所周知,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是我们必须缴纳的。那么社保五险一金比例又有什么新的变化呢?我们马上告诉您。

一、社保五险一金比例有什么变化?

  养老保险:单位18%,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5%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1%,个人不缴费

  住房公积金:单位5%—12%,个人5%—12%

二、养老保险新规

4种不同情况养老保险领取地

(1)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

(2)不在户籍地的,在累计缴费满10年的地区领取;

(3)不在户籍地,且缴费不满10年的,转回上一缴满年限地领取;

(4)不在户籍地,且在多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归集户籍地按规定领取。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三、“五险”要怎么交才不白交

1.保险在户籍地的退休后当地领取

比如,你户籍在北京,工作也在北京,养老保险也一直在北京缴纳,那等你退休的时候,在北京办理养老金领取。

2.在累计缴费满10年地区领取

比如,你户籍在河北,工作在北京,养老保险一直在北京缴纳,只要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就可以在北京办理养老金领取。

3.年限不够,转上一缴满年限地领取

比如,你户籍在河北,临退休时工作在北京,可是在北京缴纳的养老保险不足10年。那么,如果你在上一个工作地天津满10年,你就可以在天津办理养老金领取。

4.多地年限均不够,资金归集户籍地

比如,你户籍在河北,在北京工作了8年,在天津又工作了7年,到退休的时候,每个地方累计缴纳的养老保险都不足10年,那你只能回户籍地河北办理养老金领取了。

5.多地缴满10年,在最后一个缴满年限地领取

比如,你户籍地在宁波,分别在深圳、北京先后缴费满10年,最终领取地为北京。

6.交不够年限,退休能不能把把钱取出来

到了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本金和利息),社保部门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

7.累计10年领取地的决定条件是什么

必须先满足养老金领取条件(达到退休年龄,且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累计10年领取地区的决定条件,比如你刚开始在北京工作了3年,然后又去上海了,之后又回来了,只要累计在北京缴纳满10年,就可以在北京办理养老金领取。

8.缴的一样为什么到手的却不一样

因为退休金的计算不仅和你个人的养老金账户余额有关,还和领取所在地的社保平均工资有关。

9.没缴够15年就辞职了怎么办


累计缴费年限,不是指连续哦,只要累计缴费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你就有资格领取养老金啦。

如果你离职或辞职开始自己创业,想要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就要记得以个人形式继续缴纳养老金哦。个人缴纳可以咨询社保局或拨打12333咨询。

以上就是社保五险一金比例新的变化。我们在这里提醒您,因为每个城市,每一年的五险一金规定都不同,都会有变化,不可一概而论,防止出现不必要的损失,导致对自己今后的工作生活产生不利影响。如果相关问题还有疑问,可咨询的相关律师寻求帮助。




·如何进行劳动关系认定一是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
      如何进行劳动关系认定一是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首要的与独立的标准。原因在于,这种关系的人身隶属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劳动关系的根本标志。应当看到,这种关系表现的方式多样,既可以体现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直接与具体的管...


·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员工劳动关系应该如何处理?
      当我们走在路上,随处可见的都是一些大公司,有些规模比较大的公司还会成立分公司,分公司的员工和分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员工劳动关系应该如何处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当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时,劳动合同从何时起终止? 应...


·2023工伤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能否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如果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是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在通常大部分情况下,只要工伤后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除非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


·劳动仲裁和法院裁决有哪些区别?
      劳动仲裁和法院裁决有哪些区别?1、性质不同。仲裁是由仲裁机构即仲裁委员会受理。而审判则由人民法院负责,法院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机关。2、对案件的管辖不同。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授权,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案件,仲裁机不能受理。而...


·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飞速发展,国家越来越关注建筑工程的质量
      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飞速发展,国家越来越关注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因为一些原因需要建设工程,工程的质量是至关重要的,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承包合同之中是可以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多少钱呢?我们来了解下。一、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


·不属于工伤保险的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工伤保险的情形有哪些(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二、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


·不发工资辞职信怎么写
      1.标题写上“辞职申请”,而且标题字号需要比正文大。2.左上角写上层领导人的姓名和职务;正文第一段说明自己辞职的原因,分为两部分:个人原因和公司原因。3.正文第二段写上对公司的祝福;最后右下角写上姓名和日期。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要一次性结...


·公路工程施工资质是怎样
      公路工程施工资质是怎样 一、公路工程施工资质是怎样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等级公路及其桥梁、隧道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等级公路及其桥梁、长度3000米及以下...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是什么 建筑工程是全国都在不断兴起的行业,但是许多建筑工程的风险、危机甚至是惨剧暴露在人们的面前。可见我国对于建筑工程安全的相关的法律制度还不是非常完善。您知道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是什么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 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 1、...


·公司做工伤认定要本人签字是否必须?
      初入工作这一环节时,对各种法律上的规定还并不是特别了解,导致无法合理的保障自己的权益,当在工作中受到工伤时就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公司才能担起责任,那么公司做工伤认定要本人签字是否必须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公司做工伤认定要本人签字是否必须 不需要。职工本人或亲属,在...


·受了工伤,多长时间鉴定合适?
      工伤鉴定是确定职工伤残等级的一项程序,职工在进行一段时间的医疗以后,就需要到相关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在法律规定的伤残鉴定期限内完成鉴定才能进行后续的赔偿工作。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工伤鉴定时间的规定。 一、工伤多长时间鉴定合适 医疗期满必须鉴定。条例第13条规定:“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