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协议书怎么写?

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协议书怎么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七条合伙目的。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

第九条合伙期限。

第十条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总人数,其中普通合伙人人数,有限合伙人人数。标明合伙人名称及其住所等基本情况。

第十一条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方式。

第十二条本合伙企业总出资额。

第十三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纳期限。

第十四条标明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式。

第十七条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以下简称“执行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第十八条标明全体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以及执行合伙人的选择产生方式等事项约定。

第二十条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可以更换执行合伙人,但新任执行合伙人必须是普通合伙人。

第二十一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监督合伙企业的资金及账户。

第二十二条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的方式。

第二十三条标明合伙企业事项的处理方式。

第二十四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十五条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第二十六条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人的关联企业不得对本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或投资企业进行直接投资,亦不得通过其他变通方式对该等项目进行投资。

第二十七条本合伙企业设立合伙人会议。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九条本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本协议约定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

第三十条合伙企业成立后,进行资金托管的方式。

第三十一条全体合伙人应将其对本合伙企业的出资转入本合伙企业在托管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三十二条资金托管的具体规定。

第三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的条件和流程。

第三十四条标明合伙人可以退伙的情形。

第三十五条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合伙人除名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普通合伙人退伙后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的处理对策。

第三十八条合伙人退伙或除名的相关事宜。

第三十九条本合伙企业相关所有文件的保密规定。

第四十条任何人均不得泄露企业信息。

第四十一条各合伙人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的解决办法。

第四十二条标明应当解散合伙企业的情形。

第四十三条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四十四条清算结束后,还应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四十五条通知及通知的送达

第四十六条遇到不可抗力的处理办法

第四十七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执行事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的处罚。

第四十九条合伙人预期缴纳其认缴的出资的处理意见。

第五十条本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限制:

第五十一条本合伙企业中的外商出资比例限制。

第五十二条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得将其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和财产份额出质或转让。

第五十三条未经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有限合伙人不得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第五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五条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六条本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五十七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冲突、争议或者分歧,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处理。

最后需要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合法合理的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协议书的签订对于合伙人来说是权力的保障和义务的约束。以上述五十七条为例为您讲解了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合伙人可以秉承着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当公司法人好还是监事好
      当公司法人好还是监事好 当公司法人好还是监事好 法人代表是行使公司权利的,监视是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法人相对于监事来说势必会承担更多的责任和风险,因为法人对外是代表公司的。两者具体的介绍如下: 1、监事的主要责任和内容: 监事会是监督检查公司的财产及董事会业务执行状况的...


·在我国什么是企业偷税漏税?
      公司资产被冻结股权可以转让吗?股权是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益,公司资产被采取强制措施,不影响股东转让所持公司的股权,不过,既然公司资产被查封冻结,势必影响到股权转让的价格。因债务被法院冻结资产,应该是涉及诉讼,法院依申请人申请保全财产。对保全财产的范围是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如果想解...


·注册资本跟公司规模联系大吗
      注册资本跟公司规模联系大吗联系不大。“注册资金”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二、公司注册资金大小对公司的影响1、由于注册手续的费用...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私募基金相对于公募基金而言所获得的利益相对较高,但其成立要求也更为严苛。就以其登记备案来说,不仅管理人、投资者有相对严格的要求,其注册资本更是不可忽视的一部分。那么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呢,又有怎么样的具体要求呢?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


·企业银行融资流程是什么?
      企业银行融资流程是什么? 在企业进行发展的过程中,由于企业的业务方面的扩张,很多时候需要进行融资。融资的话由于涉及到的金额都是比较巨大的,因此必须要按照相关流程进行。企业可以选择到银行进行融资,也可以选择专业的融资机构。企业银行融资流程主要分为如下几个步骤,必须要按照该步骤进行...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六个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


·私募基金能担任拟挂牌公司股东吗
      私募基金能担任拟挂牌公司股东吗? 一、私募基金能担任拟挂牌公司股东吗? 根据《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第九条,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二)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投资于前款第(二)...


·有限责任公司上市条件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上市条件有哪些? 为了使公司规模得到扩大,让公司的股票能够在证券交易所发行和募集,一些公司在达到一定的规定的时候,经过相关单位的批准就可以准备上市,那么,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有限责任公司的上市条件是什么?今天,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以下吧! 一、有限责任公司上市条...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怎么赔偿
      一、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怎么赔偿2008.1.1后的工龄适用于新《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在2008.1.1后到期,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关系在2008.1.1前建立的,经济补偿年限从2008.1.1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


·私募基金公司转让价格怎么算?
      私募基金公司转让价格怎么算? 一、私募基金公司转让 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是指,一家基金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以下简称接受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包括股份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条件有哪些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条件有哪些? 设立公司的目的一般都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由于在公司设立之后,会与社会不特定的公众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故而,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按照法定的流程进行设立。不同类型的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条件的相关信...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