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夫妻共同房产登记的方式有哪些

一般要是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话,那么通常都会要求双方的名字都出现在房产证上面的,因此这就涉及到进行共同房产的登记问题。那现实中,夫妻共同房产登记的方式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夫妻共同房产登记的方式有哪些
1、将夫妻共同房产登记在夫或妻一人名下,无共有人备注。
夫妻购买房屋,在办理房产权属登记手续时,夫妻一方出于对对方的信任、或由于夫妻一方有事不能共同前往、或出于一人办理方便等考虑,往往将此事交由一方前往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而办理的一方往往也出于同样的考虑将夫妻共同房产登记在夫或妻一人名下,无共有人备注。然而一旦夫妻产生离婚纠纷,未登记的一方往往由于举证困难,很难证明自己对房产的共有权。这就给法院认定该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带来了困难。特别是一些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屋的夫妻,由于已登记一方对共同出资不予认可,未登记一方要想证明自己财产共有主张很难,从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2、将夫妻共同房产登记为家庭共同房产。
一些已有子女的夫妻购买房屋,出于对自己将来迟早要将房屋过户给子女及规避房屋过户税费的考虑,在办理房产登记手续时,将自己夫妻连同孩子的姓名一并进行登记,从而在法律上使夫妻共同房产通过登记转变为家庭共同房产。虽然这种登记动机不合法,但由于房产登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登记,夫妻之间一旦离婚,双方对该房屋的分割份额将会由原本作为夫妻共同房产的该房屋二分之一变为当前作为家庭共同房产的该房屋三分之一,甚至更少。
3、将夫妻共同房产登记为成年子女房产。
一些老年夫妻购买房屋,由于年事较高,行动不便,办理房产登记手续一事便自然交给自己亲近的成年子女办理。而有些子女却利用这种机会,毫不客气的将该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即便当事人知道真相后,出于亲情的考虑,往往也会默认了这种权属登记。然而这却留下了很大的隐患,当老年夫妻与子女发生冲突时,老人以房子是自己购买为由要求子女搬出,子女却以产权登记相抗反要老人搬出,老年夫妻则很难证明自己是实际购房人。
上述现象发生的原因虽有所不同,但他们存在的共同点却是一致的,即当事人对于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缺乏应有的谨慎,从而为日后纠纷的产生埋下了隐患。因此夫妻共同房产权属应依法如实登记,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
二、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好吗
那么,把房产直接登记在子女名下又有哪些好处呢?这主要是涉及到一些税费的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过户要缴纳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登记费等费用。而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生效制度,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如果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那就是子女的住房,将来不用买卖“过户”,自然也就不会再次产生契税和登记费等费用。
至于尚未出台的遗产税,如果子女自身就是住房的所有权人,当然谈不上遗产,也谈不上继承问题,即使开征遗产税,对子女也没有影响。
市民如果要办理父母一方或双方与子女共同登记住房,住房共有人也可约定各自所占的份额。这时父母就可以跟子女约定,子女所占份额尽可能大些,父母所占份额尽可能少些。“这样,即使将来要开征有关税种,子女的税负也将大大减轻。”律师认为,这样的做法,是符合物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也不违背社会道德规范。
对于夫妻共同房产的认定,其实并不是只需要看房产证上面是否有双方的名字,只要能够提供成分有效的证据,证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话,那么也是可行的。实践中,需要对夫妻共同房产登记的话,则最好了解清楚登记的方式有哪些。


·房子卖掉后还有责任吗?
      房子卖掉后还有责任吗?房子卖掉后还有责任,如果房屋有质量方面问题所造成的损害,还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商品房买卖违约情况有:1、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中,如房屋,该特定物毁损灭失,构成不能履行。不能...


·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怎么买卖?
      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怎么买卖?房屋产权到期可向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但需要交纳一定标准的土地使用费,但如果涉及到土地开发利用的,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并按照拆迁补偿的情况来进行处理。1、房子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者可向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


·租房到期后收房注意事项有什么
      一、租房到期后收房注意事项1、 房屋是否完好;是否进行了需要拆除的装修或装饰;是否被非法转租;室内设施是否完好无缺;水电等费用是否结清;是否已进行过保洁;与物业、邻居是否有没解决的问题。2、如果发现房屋或设施有所损坏,应与房客协商赔偿事宜,但要注意甄别正常损耗和非正常损失,视情况...


·一、已经网签的房子能抵债吗?
      一、已经网签的房子能抵债吗?根据最高院的指导案例,要让“以房抵债”合法需要满足三个条件:1、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需要先终止借款合同关系,然后建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将借款本金及利息转化为已付购房款并经对账清算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禁止的情形...


·这几种无证农村房屋拆迁仍然可以拿到合理补偿!
      这几种无证农村房屋拆迁仍然可以拿到合理补偿!  1、祖上流传的老宅  在农村,很多农民都是世代居住在那一个地方,房屋也成了祖宅,即使很多没有历史考量价值,但只要是祖上流传下来的,即使没有完整的证件,也是能够拿到全额补偿的。  2、继承的房屋  通过继承得到的房屋在农村还是很常见的...


·借名购房的法律关系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之规定,及《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一般认为,不动产产权实行登记制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


·全款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全款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出卖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


·安置房与商品房一样吗
      安置房与商品房一样吗 一、安置房与商品房一样吗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


·借名买房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通常借名买房都是出现在一些限购的城市中,为了能够多购买到一套房产,有的人就与有资格买房的人协商约定,借用对方的名字来购房,这样做虽然确实可以买到房产,但也会存在相应的风险。那么借名买房存在的风险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你吧。 一、借名买房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1、如果登记购房...


·近年来,有关房屋质量的纠纷频频发生,而作为买受人,购买房屋是
      近年来,有关房屋质量的纠纷频频发生,而作为买受人,购买房屋是为了生活使用,但如果因为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居住,这对于买受人而言是非常严重的损失。那么,买受人应怎么处理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处理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 (一)根据《最高人...


·顾客在健身房摔伤谁承担责任
      顾客在健身房摔伤谁承担责任一、顾客在健身房摔伤谁承担责任如果因为健身器材不合格,健身房安全措施不齐全,健身房人的人为因素导致受伤,那他们基本要负全责。如果是偶因为使用器械不正确,不听健身房的人员指导,使用不正的方法锻炼,那自己要负主要责任。具体的还要看具体的情况而定。其次,健身会...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