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企业拆迁补偿安置是如何规定的?
浦口企业拆迁补偿安置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工程项目,拆迁是一个比较大的工程,不仅需要耗费巨大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还需要与相关拆迁人员进行沟通协调,并且给予相应的补偿,南京作为江苏的省会,其浦口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是我们整理的资料,浦口企业拆迁适用此办法。
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管理,保障建设顺利进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03]131号)、《南京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宁政发[200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行政区范围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适用本办法。
撤组剩余国有土地上原建于集体土地上房屋被拆迁的,以及撤组后原宅基地上依法翻建或改建的房屋被拆迁的,不论被拆迁人是否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均适用本办法。
国家和省确定的铁路、公路、水利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系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及实施规划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拆迁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合理补偿安置的行为。
第四条 浦口区国土资源局负责统一管理辖区范围内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征地拆迁事务机构具体实施征地拆迁补偿。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规划)、计划、物价、财政、监察、公安、司法、民政、农村经济等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建立各村民小组农业人员和土地数量、耕地数量的变化台帐,做好各村民小组农业人员和土地数量、耕地数量增减的统计工作。
第五条 因建设征地拆迁的,由建设单位按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农业人员安置补助费、房屋拆迁补偿费等费用;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拖延;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掌握使用的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应当实行财务公开,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并向本集体成员公布收支状况。
第三十六条 非住宅房屋拆迁,对用地与建设手续合法、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的产权人,按下列规定进行货币补偿:
(一)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区位补偿款两部分组成;拆除非住宅房屋中的附房、披房只支付原房补偿款;
(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业的,属于营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给予不超过货币补偿金额8%的补偿;属于非营业用房的,给予不超过5%补偿;
(三)拆迁非营业用房中的生产用房,其设备的拆除、安装和搬迁费用,由拆迁人按照不超过货币补偿金额8%给予补偿;拆除其他非营业房屋的设施搬运费用,由拆迁人按照不超过货币补偿金额4%给予补偿;拆迁营业用房,其设施搬迁费用,由拆迁人按照不超过货币补偿金额2%给予补偿。
如产权人将房屋出租的,拆迁人仅对承租人因停业、设备拆除、安装和搬迁按前款标准进行补偿。
拆除具有区域功能性的学校、医院、敬老院,按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费标准的1.5倍计算,建设单位不再承担另行复建责任。
第三十七条 拆迁个体工商户自有营业用房及连家店的,被拆迁人必须提供被拆迁房屋的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建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按以下规定补偿:
(一)货币拆迁的,如其土地使用证上所载明的土地用途为宅基地的,按住宅房屋货币拆迁标准支付拆迁补偿款,但其原房补偿款部份按1.2倍计算,不再另行安置和支付停业损失等其它补偿;如其土地使用证上所载明的为其他用途的,按非住宅房屋实行拆迁。
(二)自拆自建的,按住宅房屋自拆自建标准支付拆迁补偿款,但其原房补偿款部份按1.2倍计算,不再另行安置和支付停业损失等其它补偿。
以上是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介绍,同时浦口企业拆迁也适用此办法。征地拆迁不是一项简单的工程,对于非住宅房屋拆迁,用地与建设手续合法和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的产权人,拆迁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区位补偿款两部分组成,同时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不超过货币补偿金额5%或8%的补偿。
·当公司法人好还是监事好
当公司法人好还是监事好
当公司法人好还是监事好
法人代表是行使公司权利的,监视是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法人相对于监事来说势必会承担更多的责任和风险,因为法人对外是代表公司的。两者具体的介绍如下:
1、监事的主要责任和内容:
监事会是监督检查公司的财产及董事会业务执行状况的...
·私募基金公司的种类有哪些
私募基金公司的种类有哪些 一、私募基金公司的种类
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两个以上投资者募集资金,为获取财务回报进行投资活动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私募基金主要分为私...
·公司的股权受侵权责任法约束?
公司的股权受民法典约束?公司的股权不受民法典约束,在我们国家股东以及股权的一些规定,都是按照公司法律规范来进行调整的。1、股权是一种确定的权利,作为出资人的的股东通过对公司资金的投入可以享有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可以对公司的利润进行分红。2、股权是股东出资的财产权,在出资以前,他...
·公司分立后股权转让该怎么做?
公司分立后股权转让该怎么做?一、公司分立后股权转让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公司分立时需对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
·公司法人是否需要持股?
公司法人是否需要持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对外代表公司进行活动的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同于公司的股东,股东只负责投资收益,法定代表人则还需要负责公司的实际经营。那么,公司法人是否需要持股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一、公司法人不需要持股首先明确告诉您,依据《公司法》第十...
·公司合伙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公司合伙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公司合伙合同范本
甲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
·作为公司法人怎样降低风险?
当今社会,很多人开公司都是找自己信任的朋友帮忙去做法定人,虽然没有投资给公司,但出于那份信任,很乐意去帮这个忙。被股东会聘用为执行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即使没有用时作为明显的股东,但仍然存在着很多风险。关键是,作为公司法人怎样降低风险呢?
一,关于刑事责任风险
判断风险大小,首...
·合法企业融资利率是多少?
如果是在市场上被法律认同的合法企业是被允许在社会上通过各种方式来融资从而增加企业经济实力的,但是向公众进行的融资肯定需要在法律规定的利率范围内进行否则就会成为非法的集资行为而被处罚。那么,合法企业融资利率是多少?一、合法企业融资利率是多少?目前市场普遍融资利率8.3%,融券费率8...
·什么是控股子公司?
什么是控股子公司?如何理解控股公司?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子公司、分公司,而其中对于子公司很多时候都是控股的,但此时却不属于全资子公司,也就是控股尚未达到100%。而说到控股子公司,您知道这是指什么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控股子公司
...
·公司法规定的减资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的减资的规定有哪些?
对于一个新兴的公司,如果领导者没有做好充足的准备将会导致公司面临经济困难难以运营的地步,这就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操作来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法就作出了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公司法规定的减资的规定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公司法规定的减...
·网络金融诈骗公司的诈骗方式有哪些?
网络金融诈骗公司的诈骗方式有哪些?
为了在网络上骗到更多的人,现在的网络骗术也越来越多样化,甚至有些人嚣张到开立网络诈骗公司,关于这种行为我们绝对是要严惩不贷的,这对我们民众的生活带来很大的隐患,那么我们今天就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网络金融诈骗公司的诈骗方式的几种常见方式,您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