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费和流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费和流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费
登记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另行制定。登记机构按本通知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后,原相关部门收取的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林权证工本费以及其他涉及不动产登记、查询、复制和证明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流程
第一步:准备前期资料。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处理国土“二调”或航空航天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
第二步:入户权属调查。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待争议解决后再登记。
第三步:测量地块成图。按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和绘图,并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
第四步:公示审核。由村、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组审核地籍草图后,在村、组公示。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土地地籍图,由村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县(市、区)级人民政府。
第五步:建立登记簿。根据乡镇上报的登记资料,由县(市、区)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格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应当采用纸质和电子介质。为避免因系统故障而导致登记资料遗失破坏,应当进行异地备份。有条件的地方,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多地备份。
第六步:完善承包经营权证书。各地根据实际,依照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记载内容,适时对承包经营权证书进行完善。
第七步: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县(市、区)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影像、图表和文字等材料,按照统一的标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
第八步:资料归档。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资料整理归档保存。
因此,根据国家的规定在办理土地承包确权的时候首先就是要准备齐全资料然后相关部门就会入户调查并且测量,完毕之后就会发出公示审核,接下来就能建立登记和完善承包经营权书,最后就将这些归档了,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费按照相关的规定是不收取的。


·贷款中如何土地评估资料有什么
       在一些情况下我们需要对土地进行评估,不少网友咨询贷款中如何土地评估。土地评估要考虑到自然条件,社会技术条件等各种不同的因素。并且土地评估我们需要找比较专业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那样评估结果才比较正规。评估资料需要土地的产权证明,土地的照片,以及土地的周边设施的清单和图片等。 ...


·卖房没有土地使用权会造成什么后果?
      卖房没有土地使用权会造成什么后果?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而公民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只要是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若是房产商卖房没有土地使用权,将会造成以下我描述的情况,下面有为你解答。一、难以知晓设定抵押权的...


·通常情况下异地诉讼离婚多久
      诉讼离婚遇到的情形有很多种,并且每个人的情况不一,异地诉讼离婚就是其中的一种,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离婚,确保离婚顺利进行,但是您也想知道异地诉讼离婚多久,您都希望能够尽快的办结异地诉讼离婚,达到离婚的目的,但是对于离婚需要多久,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诉讼时间要求的,具体怎么规定的,可以...


·临时土地使用补偿标准
      临时土地使用补偿标准 生活中,我们时常会遇到不同的有关于土地使用的问题,临时土地使用补偿标准在不同的情况下,所补偿的费用是不同的,那么我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呢?接下来就带您来看看不同情况下,临时土地使用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定义 指因建设项目施工或地质...


·关于五险一金的比例,每个地区的缴纳的比例都是有一定的差异的,
      关于五险一金的比例,每个地区的缴纳的比例都是有一定的差异的,在进行缴纳的时候,是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确认的。那么,甘肃省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是怎么规定的呢?工伤医疗具体内容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甘肃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


·外地人在北京买房资格有哪些
      “北漂”这个词您应该不陌生,有很多人都是“北漂”一族。他们辛苦奋斗就是想在北京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北京是中国的首都,是经济发展最快的城市。外地人在北京买房子是有条件的,不是有足够的钱就可以在北京买房子。那什么样的人能在北京买房子呢?在北京买房资格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
      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在征地拆迁中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很多的问题,有的被强拆造成人员掩埋或者伤亡的,有的和拆迁的实施人员发生冲突,这些都会使矛盾不断的升级加重。只有更好的了解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才能合法合理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1、对于占用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有哪些?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对城镇国家所有的土地,我国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对城镇国有土地,公民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1、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


·土地征地补偿给谁
      土地征地补偿给谁现在为了支持大型工程的建设来便利人民的生活,政府向人民征地在生活中变成了很普遍的现象。但是,就我们所知,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像农村的土地其实是由农村的生产社队长根据每家人口进行划分的,所以严格意义上我们享有的土地并不是自己的,而是集体的。其实,土地征地补偿给谁...


·山东省征地补偿地价是怎样规定的?
      山东省征地补偿地价是怎样规定的?国家在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征用农民或者城市居民的土地时,需要给予被征地适额的补偿。由于我国各个省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的低价存在着差异,因此,不同地区的公民因土地被征用所能获得的补偿金额是不同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山东省征地补偿地价的相关信...


·土地使用性知具体分为哪几种
      土地使用性质具体分为哪几种?1、按土地用途分类划分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类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