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房产异议登记指南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异议登记。


    房屋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的,应当将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异议登记期间,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处分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暂缓办理。


    权利人处分房屋申请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但尚未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第三人申请异议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中止办理原登记申请,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异议登记期间,异议登记申请人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异议登记申请人或者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相应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注销异议登记。

利害关系人在申请异议登记时,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76条,需提供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登记簿记载有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


    对于登记簿记载有误的证明文件理解存在不同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应是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的证明文件,另一种观点是既然异议登记是一种临时登记、救济措施,该证明文件的要求就不需如此严格,最终解决是通过异议登记后的诉讼途径解决。如父母亲房屋,被其儿子通过虚假手段转移到自己名下,此时其女儿就转移登记事项申请异议登记,并提供了父亲在转移登记前已亡的证明,而这个死亡证明可以作为登记簿记载有误的证明文件。我们在登记实务中还会遇到一种较多的情况,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是当事人通过伪造产权人签名等虚假手段获取的,此时,证明文件就可以是利害关系人书面声明或单位、居委会等证明文件。


    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的事项,经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受理。

·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如何认定
      农村房屋买卖需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基于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且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得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的同意才具备法律效力,我国法律法规对农村房屋买卖效力的认定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的成员身份密切相关,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手房签完合同买方毁约怎么办?
      二手房签完合同买方毁约怎么办? 一、二手房签完合同买方毁约怎么办? 整体来说面对违约有双方协商和依法裁定两种解决方式: 1、双方都同意解除合同 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反悔此次交易,从而违约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那么守约方如果也同意解除合同,违约方赔偿...


·企业动迁厂房补偿标准和动迁流程是什么?
      企业动迁厂房补偿标准和动迁流程是什么?只要您的企业是在国家的土地上的,一旦国家政府因为想要扩建道路或者整修市容就会将这个地方的土地给征用和动迁了,作为一个合法的公民我们有义务去配合,但是自身的利益也是不能让步的,就算是政府也要按照企业动迁厂房补偿标准和动迁流程才可以。动迁补偿标准...


·虽然有些时候对于房屋本身
      虽然有些时候对于房屋本身,在离婚的情况下一方不能要求分割,但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存在增值的情况。很多时候,对于婚内增值的部分,其实另一方是有权要求分割的。这个时候就需要计算房屋增值部分的具体一点的数额。一般房屋增值部分的计算都不是很简单,略微复杂。我们搜集了两种比较常用的...


·现在村民之间买卖房屋的情况很常见,那些准备将户口迁出去,到城
      现在村民之间买卖房屋的情况很常见,那些准备将户口迁出去,到城里生活的村民,往往会将老房子卖掉,这样还能得到一笔钱。一些村民将房屋卖出去之后不久又后悔了,想把钱退回去,并且要回房屋。那么农村房屋买卖要回怎么办?我们通过这篇文章给广大农民朋友讲一讲。 一、农民房屋卖了还能要回么? ...


·购房违约定金双倍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1、定金合同要合法且成立如果想要定金罚则得以实现,那么定金合同就必须合法且成立。定金合同是依附于主合同,为担保债权实现而设定金钱权利义务关系的从合同。也就是说,定金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都是依赖于主合同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定金合同作为从合同是不能独立存在的。此外,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


·二手房买卖拖延不过户怎么办
      二手房买卖拖延不过户怎么办卖房人“边卖边想涨价”的心态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比较普遍。在利益驱使下,卖房人往往在办理房屋交割手续前开始反悔,寻找各种借口故意不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为达到毁约的目的,使用的手段也是各式各样,如要求买主加价,加价不成,则采取串通第三人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买...


·一、离婚房产法律援助可以办理吗?
      一、离婚房产法律援助可以办理吗? 离婚案件目前不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中心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


·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 一、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
      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 一、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用于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作为某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据,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属争议时,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据不动产权属证...


·房屋产权赠与合同的特殊属性是什么?
      房屋产权赠与合同的特殊属性是什么由于房屋的特殊性,使得房屋赠与除具有一般赠与合同的基本属性外,还具有以下几个特殊属性: 一、要式性。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转让的,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这里的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


·买商品房有什么流程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买商品房有什么流程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是由开发商批量建造并作为商品房出售的房屋,但是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往往只是听售楼处的三言两语就购买这一房屋,并不知道购买商品房有什么流程的,也不知道要交哪些税费,是不是直接交给开发商,之前您不知道不要紧,现在我们会在下文中告诉...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