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离婚财产分割司法解释的内容

的夫妻因为感情不和、出轨、家暴等问题而选择了离婚,在我国,出台有专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来调整婚姻关系,但是,因为新的婚姻问题层出不穷,有关婚姻的司法解释也在不断出台。下面,就由的我们为你介绍一下离婚财产分割司法解释的内容。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离婚财产分割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了。在实践中,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详细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已经必不可少了,只有这样,才能在面临婚姻问题时合法有效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伤害。最后,其它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

·哪些材料是家庭暴力的证据?
          (一)报过警,那么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并制作笔录。
    (二)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
  &#...


·家暴的证据该怎样收集
      家暴的证据该怎样收集 对于遭受家暴的一方,如果想就此起诉离婚的话,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长期以来是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的,那这个家暴的证据该怎样收集才好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家暴的证据该怎样收集 1、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


·隐离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隐离婚是近年来的新型词汇,其主体主要是“三高人群”,即文化程度高、收入水平高、工作职位高,法律中并没有对隐离婚作出相关的法律规定,所以我们在本文中将对隐离婚进行具体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隐离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隐离婚”一词是“隐婚”衍生反义词,不少父母为了保护孩子,不想...


·在我国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在司法实践的过程当中,很少有父母会自动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但是这种情况也不是说绝对不存在的,如果其中一方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话,可能也就不会在法庭上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争夺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 一、在我国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


·夫妻分居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社会的快节奏发展,让我们的生活节奏也加快,在这其中也发生了许多问题,离婚率的持续走高就是其中一个恶果,而且夫妻离婚并不仅仅只是两个人关系的分离,还涉及双方家庭、财产与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那么我国法律对夫妻分居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具体规定呢?分居,又称为别居,是指在不解除婚姻...


·在我国协议离婚争得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是夫妻双方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分开的。离婚并不是像您想的那样,都是闹得鸡飞狗跳的。生活中,也有通过协议进行离婚的。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己协商好各个方面后自己决定的。协议离婚对夫妻之间的各种的问题都做出了协商,如果协议离婚后,另一方想要重新争的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怎么办。我们将为...


·夫妻分居几年能离婚,分居期间财产如何分配
      目前社会上,婚后夫妻分居的情况有很多,比如因为距离等外在原因导致不能在一起共同居住生活;也有双方感情破裂等原因。而夫妻分居在法律上也是可以作为离婚的参考条件。只不过此时要满足分居的时间才行,那究竟实践中夫妻分居几年能离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夫妻分居几年能离婚分居是指夫...


·诉讼离婚对方不出庭该怎么办?
      诉讼离婚说白了就是我们说的打离婚官司,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在无法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才会选择这样的方式。而诉讼过程中自然需要当事人都能够出庭,这样才能说的清楚夫妻之间的事情,那要是诉讼离婚对方不出庭该怎么办?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而言...


·男女未婚同居生子违法吗
      男女未婚同居生子违法吗未婚同居时间较长的,难免会孕育出新的生命。此时,未婚生子也不是违法行为,只是孩子在出生前办理准生证及出生后的户口办理都会带来很大的麻烦。所以,此时既然未婚同居有了孩子,双方应该是将对方作为终生伴侣来对待的,哪怕为了孩子也还是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的。二、男女未婚同...


·如何确定非婚生子女的身份?
      如何确定非婚生子女的身份?1、父母在社会上公开承认。2、父母就非婚生子女的身份去公证处做公证证明。3、户籍登记,这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去派出所上户口。在户籍册中载明其生身父母。4、有直接证据证明其生父或生母是谁。比如,书信、音像材料等载明其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当生父或生母拒绝...


·结婚一年离婚要退还彩礼吗?
      结婚一年离婚要退还彩礼吗看情况。关于彩礼返还法律有严格的规定,大致分一下三种情况;1、如果只订婚没有结婚,那么如果解除婚约,则彩礼全部返还男方,无论谁提出解除婚约都是全部返还。2、如果结婚时间没有超过一年,双方离婚,可以返还部分彩礼,各地法院掌握的返还比例不一致。视情况而定。3、...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