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内容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内容 一、劳动争议仲裁需要公开进行吗是
一般来说,劳动争议仲裁是公开进行的,但双方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可以要求不公开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六条: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二、受理和仲裁程序
1、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2、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3、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4、仲裁庭做出裁决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庭经审查后,认为其撤回申请成立的,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准予撤回申请决定书》;但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不影响反申请的审理。
我们也已经介绍了相关内容。劳动仲裁也要依据事实依据、劳动法以及仲裁的有关条例。依法公开透明,也是为了接受社会的监督,其最终目的是确保劳动争议仲裁结果的公平与公正。


·工伤鉴定后停发工资对吗?
      工伤鉴定后停发工资对吗? 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工伤期间是有工资的。并不是一定要有劳动关系证明,您的工卡、考勤表、工资卡之类的都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对于这样的企业您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


·关于“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否扣减”的问题
      我们知道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自身权利的有效手段,而现实生活中,也会遇到因为多种原因导致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说到这里,您最关心的问题就是不签订劳动合同会不会影响我们的工资,尤其是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否扣减的问题?下面我们整理了一些材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不签订劳动...


·工作受伤没上报单位算不算工伤?
      工作受伤没上报单位算不算工伤?只要属于工作原因造成的就算工伤,即使没有上报单位,劳动者也可以在1年内去认定工伤。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


·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多少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


·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怎样建立劳动关系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合法的劳动关系之后,那么即使此时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也是能够受到法律保护的。但具体来说,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怎样建立劳动关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怎样建立劳动关系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


·现在很多在城市中工作的人都会先在所在城市租房住
      现在很多在城市中工作的人都会先在所在城市租房住,出于对于租房者安全问题的考虑,以及保障租房者和出租房屋者的共同利益,您在租房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途径,并且按照法律规范签订有效的租房合同。本文本站的我们就针对“租房程序怎么走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给您进行详细的讲解,希望给您带来有用的帮...


·加班超四小时工资怎么算
      加班超过4小时工资怎么算的应按小时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补休。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150%支付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4小时的,应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补休...


·一、申请工伤评残一定要工伤认定吗?
      一、申请工伤评残一定要工伤认定吗?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没有进行工伤认定,申请评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 二、相关知识 认定工伤后不一定要做伤残鉴定 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


·劳动者年龄超过六十岁还属于劳动关系吗
      劳动者年龄超过六十岁还属于劳动关系吗?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应当退休。但这并不意味着达到退休年龄的公民就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


·建筑工程监理的范围是什么?
      建筑工程监理的范围是什么?一、建筑工程监理是什么 建筑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依法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


·节假日没有加班是否需支付工资?
      节假日没有加班是否需支付工资?1、节假日没有加班需要支付工资,根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2、不定时类型的职员,在节假日上班不一定能获得加班工资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职工...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