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就受贿情况来看,现实中不仅国家工作人员会利用自己的职权行贿、受贿,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其实也是会有这样的行为的,而一旦达到立案标准,则就会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那么您知道这个犯罪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的行为,或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详续费的行为。

1、索取或收受了贿赂。所谓贿赂,是指金钱、物品或其他诸如房地产使用权、计划供应票证等财产性利益。

所谓索取贿赂,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他人求其谋取利益或解决困难等时,采取刁难、拖延、要挟等手段,主动向对方索要贿赂的行为。

所谓收受贿赂,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是否执行其本身职务所要求的行为为条件,收受他人主动送予财物的行为。

在索取贿赂中,犯罪人为主动的,送取贿赂的人则是被动的。但在收受贿赂中,送取贿赂的人却是主动的,而犯罪人则是被动的。收受贿赂,就形式而言,一般是直接收取,但也可以是间接收取;可以是事前收受,也可以是事后收受。不管采取何种形式,都不影响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成立。

索取贿赂或收受贿赂是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行为的两种不同的表现方式。无论何种行为方式,只要有其之一的,就可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如果同时具有两种方式也不能数罪并罚,应以一罪论处。

2、索取贿赂或收受贿赂的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否则,虽有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财产性利益的行为,但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也不能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或者与职务或者所在岗位有关的便利条件。所谓职权,是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的权力。所谓与职务或岗位相关,则是指虽没有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的权利,但却利用了本人职权、岗位或地位形成的地位,通过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其内涵应当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等工作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限;

(2)利用凭借自已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及利用其他人员与职务相关的权限,为送取贿赂的人谋取利益;

(3)利用、凭借权限、岗位、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其他对有求于己的人员职务上的权限,为送取贿赂的人讲取利益。

后两种行为虽然是利用第三者的权限,但其是以自己的职务、岗位、地位等为基础的。倘若与自己的职务、岗位无关,如纯系人情关系,诸如朋友关系、亲属关系,则不属于职务之便的范围,收受这样的财物,不应以犯罪论处。

3、收受他人财物的目的意在为他人谋取利益,否则,虽然收受了他人财物,亦不能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对收受行为来说、提供财物的人如果没有谋取任何利益的要求,单纯送予他从人财物的行为则不是行贿,而是赠予。此外,还应强调的是,为他人谋取利益,既包括正当利益,又包括不正当甚至非法利益;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既可以已经实际谋取,又可以开始谋取但未成功;还可以是采取明示或暗示的方式作出了承诺但尚未实行。只要能够查明行为人具有承诺、实行或者已经实际为他人谋取了利益,都应属于意在为他人谋取利益。当然,如果不能证实行为人具有承诺、实行或实际为他人谋利之一的,即便收取了财物,亦不能以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论处。至于索取他人财物的,由于其本身就属情节严重,因此,构成其罪并不要求以为他人谋利为必要。其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利,均可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4、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索取或收受了的贿赂必须数额较大,否则亦不能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所谓数额较大,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同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是指索取或收受5000元至20000元以上者。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其实也就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的犯罪,此时也是需要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才能定为此罪,然后根据《刑法》中的量刑规定,对行为人做出实际的刑事处罚。

·在劳动合同法离职规定吗?
      在劳动合同法离职规定吗? 一、在劳动合同法离职规定吗? 在功动合同法里对于离职也是有相关的规定;劳动者合法辞职有以下三种方式: 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情形,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


·较严重的工伤鉴定达不到十级怎么办?
      由于各种劳动工作的特殊性,导致职工可能在上班时造成人身身体健康的损害,这就属于工伤,在工伤发生后就需要做工伤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用人单位进行相关的赔偿,那么较严重的工伤鉴定达不到十级怎么办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较严重的工伤鉴定达不到十级怎么办? 1、较严重工伤但...


·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模板是怎样的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模板是怎样的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模板需要由单位开具,写有劳动者的详细信息,及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社保等关系的转移情况,解除日期等内容。为了免于法律责任,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建立在双方就解除的各项合意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劳动合同解除后,可以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


·西安工程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西安工程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如今,不少工程纠纷都会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在西安,有的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会选择聘请债务纠纷律师来帮助自己打官司。打官司聘请债务纠纷律师是要花费一定的费用的。到底西安工程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经为您具体介绍。 工程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


·工伤鉴定几天出结果?
      工伤鉴定几天出结果?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二、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1...


·劳动合同不续签谁举证,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时,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后再续签劳动合同,当然要是无法协商一致的话,也就无法续签。那要是劳动合同不续签而产生了纠纷的话,此时应该由谁来举证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不续签谁举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之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


·职工薪酬包括福利费吗?
      大学毕业生在求职的时候,除了关心职业发展前景外,岗位的薪资报酬可以说是其最看重的。一提到薪酬,大部分人都将其同工资画上等号。其实不然,基本工资只是职工薪酬的一部分,除此之外,薪酬还包括很多项目,那么职工薪酬包括福利费吗?我们通过下面这篇文章了解下关于薪酬的一些知识。 一、职工薪酬...


·装饰装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装饰装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一、装饰装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


·未缴纳社保可以去工伤鉴定
      未缴纳社保可以去工伤鉴定吗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交保险的责任在单位,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是否缴纳社保,与做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并不存在直接的关系。实践中,就算所在的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给职工缴纳社保。在职工发生伤害事故之后,仍...


·深圳工伤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深圳市有很多小工厂,一些管理不善的工厂,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工人受伤后,应该要求工厂申请工伤鉴定,等结果下来后,工人就可以主张工伤保险赔偿了。工厂没有申请的,工人可以委托家人申请工伤鉴定。那么,深圳工伤鉴定需要哪些资料?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深圳工伤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一、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因职业病失去劳动能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或者在单位连续工作十五年以上的。如果单位违反解除合同,要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