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案件国家赔偿的条件,程序是什么?
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除了判决程序,民事执行程序也必不可少。实际案件处理时,违法的民事执行案件不在少数。那么,如果法院在民事执行过程中违法,侵害了当事人的财产和人身权益能否引发国家赔偿,民事执行案件国家赔偿的必备条件是什么?我们为您解答。
一、民事执行引发国家赔偿的必备要件
民事执行引发国家赔偿是指人民法院及其执行人员在民事执行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引发的国家赔偿。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定的要件、程序或方法。违法执行引发国家赔偿是一种特殊侵权损害赔偿,因为违法执行的侵权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及其执行人员,特殊的侵权主体与执行过程中有违法行使执行权的行为、存在损害事实、违法执行与损害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及符合法定赔偿范围一起,构成国家承担违法执行赔偿责任的必备要件。
二、民事违法执行的确认程序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民事违法执行由执行监督程序或审判监督程序确认。
(一)通过执行监督程序,依法撤销违法的执行裁定、决定的,属于依法确认
执行监督主要是通过当事人提出异议和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来实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这一规定明确赋予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违法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权利。
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执行行为的监督由两个途径实现。一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原执行法院的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这种复议实际上是法院内部的层级监督。二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8)15号《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九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本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据此,虽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未提出执行异议,上级法院也可以通过主动监督发现执行法院的违法执行问题。
(二)审判监督部门的确认
2001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95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案件的若干规定》中规定:审判监督庭负责本院国家赔偿的确认工作,办理高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工作的请示,负责对全国法院赔偿确认工作的监督与指导。确定了民事违法执行的确认部门为审判监督部门。2004年8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规定了确认人民法院司法行为违法的审理程序等。2008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08)34号《关于赔偿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理国家赔偿确认案件的通知》,决定自2008年10月1日以后受理的国家赔偿确认案件由赔偿办负责审理。
(三)执行监督与审判监督的关系
赔偿请求人认为法院在民事执行中违法,侵犯其合法权益提出异议的,应先由执行法院进行违法确认。理由为,一是执行部门具有纠正错误执行的优先条件。执行法院对有关情况最为了解,由其负责审查处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异议,一旦发现执行行为错误,可以及时纠正,及时执行,有利于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二是只有执行部门才能穷尽一切执行回转措施,赔偿办不具有执行回转或执行补救职能。对于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应当执行回转;只有执行回转不能,且执行行为违法的,国家才能承担赔偿责任。三是避免被执行人利用赔偿审判确认程序转嫁其应当承担的执行风险。
对执行法院不予确认执行违法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向赔偿办申请违法确认。对确认违法,造成损害且无法执行回转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三、再审改判的民事案件,执行回转不能的国家赔偿确认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该条规定了再审改判应执行回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条第四项规定,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情形的确认申请,不予受理。从立案上将民事诉讼中的错误判决排除在国家赔偿范围之外。
国家赔偿审判实践中普遍认为,民事诉讼的错误判决,不论能否执行回转,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即民事错误判决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概括理由是:第一,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损害赔偿发生在当事人之间,国家不替代过错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二,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提供不了证据,导致错判,当事人应承担举证不能责任。第三,错误裁判被撤销后,由当事人返还不当得利,或法院强制执行回转,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上述情况,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后,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四、违法执行的执行回转与国家赔偿的关系
此处的违法执行仅指超标的执行和执行案外人财产。违法执行的执行回转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的执行回转有本质区别,前者指执行行为被认定违法后的执行回转;后者指执行依据被撤销后的执行回转。
执行回转不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行政、刑事赔偿由国家先承担赔偿责任,然后返还财产,即返还财产是国家赔偿的方式而不是条件;而民事违法执行的国家赔偿,应当先执行回转,只有执行回转不能的,国家才承担赔偿责任。理由如下:一是行政、刑事赔偿中,财产因行政、司法机关的违法行为而被没收归国有;而民事违法执行中,财产并未转为国有,而是转至申请执行人。二是法院执行部门根据当事人异议与执行监督程序,依法撤销违法执行后,如果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性执行措施,没有造成实际损失的,应当立即解除控制措施,恢复财产原来状态,也不产生国家赔偿责任。三是国家不替代当事人“买单”,即国家不代不当得利人承担赔偿责任,社会财产流转应当公平,不当得利人应当先行“吐出”不当利益,而不是由国家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四是国家赔偿作为最后补救措施,必须穷尽一切执行回转措施,才能启动国家赔偿的司法救济程序,是国家权力对私权利救助的前提条件。五是执行回转优先其他赔偿方式,可以保障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因为执行回转利益大于国家法定赔偿范围;通过优先执行回转,减少国家赔偿数额,实现国家损失的最小化。
对超标的执行和执行案外人财产的执行,受害人只有通过执行异议复议、违法执行确认、执行回转、国家赔偿程序来恢复自己的财产权。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申请民事执行案件国家赔偿。民事执行行为是否违法须得特定部门认定,当事人也必须举证证明损害与违法行为的因果关系。故提起此类赔偿的程序十分严格。需要注意的是,民事执行回转程序和再审程序的赔偿确认须按照特别的程序进行。
·男方离婚能否放弃抚养权
现在社会中的离婚现象以一种很常见的心态在人们心中,离婚也属于个人自由,但选择离婚后还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育有小孩的是要履行抚养权的,那么男方离婚能否放弃抚养权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离婚男方可以放弃抚养权,但是需要给付女方孩子的抚养费。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
·如何收集证据获得子女抚养权
争夺子女抚养权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收集、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更有利于子女的生活成长,或者对方的抚养不利于子女成长。那么才有可能获得子女抚养权。具体来说当事人该如何收集证据获得子女抚养权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收集证据获得子女抚养权
1、抚养关系的变更应由...
·没结婚证男方可以给小孩上户口吗
可以,应由男方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去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开具”非(未)婚生育情况说明“;凭夫妻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关于人...
·离婚协议书是手写还是打印?
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签订之后就代表双方不再是夫妻关系。其实不管是离婚还是结婚,都是到民政局办理,在办理离婚的时候,需要携带一些资料,但是很多人对于离婚协议书是手写还是打印不太了解,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是手写还是打印?
离婚协议书无论...
·婚姻法对子女抚养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对子女抚养权有什么规定?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下面由我们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内容。
一、婚姻法对子女抚养权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
·骗国家补贴有什么后果
骗取国家补贴属于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价值阶段分为三部分,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
·申请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及情况?
夫妻离婚时,抚养子女方可向不抚养子女方收取一定数额的子女抚养费,抚养费数额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但判决的抚养费可能无法支持现实生活中子女的实际花费,因此需要提高抚养费数额,以下是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标准和可以申请增加抚养费的情况:
1.子女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标准
根...
·一、婚前财产分割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婚前财产分割诉讼时效是多久?婚前财产是不会参与分割的,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坏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离婚时候小孩抚养权归哪一方
现在很多夫妻都难逃“七年之痒”,只能面对离婚的结局。但是经过多年的共同生活,这时候的夫妻基本上都生育了子女。那男女双方离婚时候小孩抚养权归哪一方?很多夫妻离婚之后忙着展开新生活,早将自己的子女忘在了一边。如果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离婚时候小孩抚...
·如果双方离婚抚养费怎么给
现在人们的婚姻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很多人在婚姻中关系失和的话就会选择离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起诉离婚。不管是哪种离婚,在离婚时都应该对财产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处理。如果双方离婚抚养费怎么给?
1、离婚后抚养费计算、给付期限
《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
·人失踪了起诉离婚可以吗?
人失踪了起诉离婚可以吗?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法院受理后,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如被告仍未找到,法院则以缺席判决的方式作出是否准予离婚。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满两年的,法院会判准予离婚;对于下落不明或失踪未满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