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南京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一、南京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根据《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第二十六条凡持有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按每人每年二十元至六十元的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一)领取标准:有单位的居民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失业证和独生子女光荣证,在单位填写申请表格,获得批准后即可领取独生子女费。没有单位的居民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失业证和独生子女光荣证,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填写申请表格,获得批准后即可领取独生子女费。

(二)奖励金的领取

①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支付,在行政、事业经费中列支;②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人员由所在单位支付,在单位福利费中列支;③城镇无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区、县财政支付;④农村居民由镇财政支付,镇财政确有困难的,由区、县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二、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对2002年11月30日前退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参照实行一次性奖励。对已经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不再发放一次性奖励金。一次性奖励金的标准为每人3600元,由退休时所在企业支付,并参照独生子女补贴免征有关税收。

申请程序:①持证退休职工凭本人《身份证》、独生子女《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和《职工退休养老证》的原件,向退休时所在企业提出申请。②接受企业、街道人口计生、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资格③困难企业认定发放④通过审核的向企或者人口计生部门进行领取。

三、离婚独生子女费用领取标准

(一)领取标准

需要有法院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然后到相关部门盖章,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备注:离异夫妻重新组建家庭后都带有子女则不能享受独生子女费)

(二)领取程序

孩子的抚养方可持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光荣证、失业证和离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申领双份独生子女费,未抚养方不再领取。

自实施奖励政策以来,首先是正在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家庭以每年20到100的标准发放,其次是对于没有享受到奖励政策的退休人员有一次性的奖励,再者是离婚家庭的独生子女双份费用领取标准,每种情况不一样领取标准不一样,奖励政策考虑到每一种情况的不同,人性化的政策受到南京广大市民的热爱。

·办理离婚可以要求补偿金吗?
      办理离婚可以要求补偿金吗?在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


·国家规定不能结婚的病是什么
      国家规定不能结婚的病是什么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


·新婚姻法离婚彩礼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我们知道男女方结婚男方父母会给女方一些彩礼,那么2020《民法典》离婚彩礼规定是什么呢?随着社会的发展离婚率是越来越高了,《民法典》的制定对于家庭的和谐发展是起到了一定作用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新婚姻法离婚彩...


·一、婚姻法财产分割过错责任会如何分割?
      一、婚姻法财产分割过错责任会如何分割? 根据上文所说,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


·没有结婚证离婚彩礼钱退还多少?
      一、没有结婚证离婚彩礼钱退还多少?没有结婚证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所以不需要办理离婚,对于彩礼退还的情况可以结合实际而定。如果两个人没有领取结婚证,在法律上面也就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收取的彩礼,在两个人决定结束双方的关系的时候,给出彩礼的一方是有权利对彩礼进行回...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判多久?
      拐卖妇女、儿童是一种十分恶劣的行为,它使被拐卖人与自己的亲人分离,给他人的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创伤,拐卖妇女、儿童是一种犯罪行为,当事人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能许多人不知道,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也会构成犯罪。那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判多久?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


·离婚财产分割不服时限规定的是多久
      法院在审理夫妻双方离婚案件当中,针对财产分割的这一部分大多数情况下是秉着平等分割的原则来进行的。但是离婚财产案件当中,有一些人可能会为了避免自己的财产遭受到损失,通过隐藏,变卖等方式来做会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这种情况下的财产分割可能就是不平等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离婚财产分割不...


·国家赔偿主体问题中赔偿责任主体是哪些,追偿权对象有哪些?
      一般来说当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的时候由于不合理的执行手段造成了他人合法权益遭受了损失的话,那么受害人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很多人会认为国家赔偿那么一定是只有本国的公民才能享受的权力,其实不是的,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国家赔偿主体问题中赔偿主体是哪些,追偿权对象有哪些? 一、赔偿责任主...


·国家新刑法对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判刑标准?
      新刑法对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新刑法对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江苏儿童抚养费标准2018年?
      江苏儿童抚养费标准2018年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


·离婚协议书是自备的么
       离婚在现如今的社会中也是很普遍的,离婚的必不可少的一项手续就是离婚协议书,但是您也会问,离婚协议书是自备的么,对于离婚协议书,无论是自备的还是民政部门提供的,都必须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签字才生效的。接下来,我们给您介绍一下。 一、离婚协议书是自备的么 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备,但民...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