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父母房产继承权过户问题

一、父母房产继承权过户问题

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二、诉讼继承公证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房产继承诉讼管辖地确定为不动产所在地,即被继承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人是多人的,一部分继承人作为原告,另一部分继承作为被告参与诉讼。房产继承诉讼一般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籍继承人需要提供经过公证书予以认证;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如果继承人之间对于房产过户没有异议可以形成调解书,如果无法对于房产的继承达成一致的,由法院判决。

三、两种继承方式进行分析及比较

一般来说,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法律文件齐全,急需办理继承手续的,可以优先选择继承公证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公证继承的好处是出证时间会比较快。

如果继承人之间分歧较大,无法协商一致;或由于继承人年老体弱、居住在国外、外地等情况,自行去派出所或者单位取证困难的,建议聘请律师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对于取得继承的法律文件也不迫切的,还是建议通过诉讼途径办理。现在上海的很多法院有诉前调解程序,办理流程顺利的话一般在一个月到二个月之间也能办理完结,调解结案的话,诉讼费用可以减半收取。

四、到房产交易核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遗嘱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征求继承人的同意,而且由于遗嘱继承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行为,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本人亲自做出意思表示,他人不能代理。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

父母房产继承牵扯到我们每一个人,不论早晚都会遇到的问题,上文已经详细的问您解答了关于父母房产继承权过户的问题,希望能给您有所帮助,解决您生活中遇到的麻烦,避免您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节省时间精力和金钱,如果有什么不懂得地方,您还是找专业的律师询问解决。




·离婚房子给孩子未过户是否可以进行出售
      在婚姻关系过程当中,如果夫妻双方的感情破裂的话,那么最主要的矛盾就是夫妻双方本人。如果有孩子的话,那么双方对于孩子并没有什么恶意,所以有一部分夫妻在离婚针对房产的过程当中,不管是通过法院的判决也好,或者是自己协商也好,会把房子给孩子。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离婚房子给孩子未过户是...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也称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商品房预售具有以下特征:

...


·卖房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卖房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一、相关法律 《合同法》中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额数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


·企业改制后房产是属于转移登记还是变更登记?
      企业改制后房产是属于转移登记还是变更登记? 在改革开放之后,企业进行改制的现象在我国市场上是十分常见的,由于企业在存续期间,与多方都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为了保护多方的经济利益,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偿还债务,追回债权,房产属于企业的固有资产,故而随着企业的改制,也是需要将房产进行变...


·房产继承爷爷奶奶死亡证明没有怎么办?
      当时没有死亡证明:可以从村委会、派出所开出证明,派出所应当有户籍注销的记录。 或者直接起诉确权,然后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来办理过户等手续。(一)、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


·商品房建筑面积怎么计算?
      商品房建筑面积怎么计算?商品房买卖过程中,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过程经常出现房屋交付的使用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不同的状况,开发商这时常常会找各种借口推脱责任,那么商品房建筑面积怎么计算?而要是发现商品房面积缩水的话又该如何处理?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建筑面积怎么计...


·离婚房产分割给未成年子女可以吗?
      离婚房产分割给未成年子女可以吗?可以。但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决定将共有房产赠与孩子后,孩子若是成年人,可以到房屋登记部门直接办理变更登记,若孩子未成年,办理时须提交其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在《房地产证》上备注其法定监护人姓名。由于未成年人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


·在我国回迁房都是小产权吗?
      在我国回迁房都是小产权吗? “小产权房”“大产权”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而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


·说到两限房,可能大家都还比较陌生,这也算是一种政策性的房屋了
      说到两限房,可能您都还比较陌生,这也算是一种政策性的房屋了,因此要想购买两限房的话也是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那在购买到了两限房之后,这个两限房能出售吗?大部分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法律规定两限房能出售吗限价房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未...


·武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新的要求?
      武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新的要求? 一、补偿的保底政策条件放宽 新的政策中将原政策中的以下条件取消,即: 1、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 2、未享受房改政策或者住房保障政策; 3、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及配偶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另无产权住宅房屋或者承...


·南京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我国城市人口的数量也不断增加。与此同时,城市人口对于房产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为了缓解房产不足与需求过大的矛盾,南京市政府提高了二房的首付比例。南京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呢?今天,您就和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南京二套房贷款政策 十一楼市调控...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