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无效劳动合同有哪些

我国法律有严格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包括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生效条件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则可能会无效。具体来讲,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根据《中护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 既包括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也包括以后颁布实行的法律、行政法规,既包括劳动法律、法规,也包括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威胁”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的无效,经仲裁未引起诉讼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经仲裁引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认定。
二、应当如何处理无效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劳动者自始至终都无须履行无效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用人单位是不能以劳动合同无效为由而拒绝发放劳动者付出劳动期间应得的报酬和待遇。如果您有遇到这样的情况,您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权,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如果您不知道具体该选择哪种法律方式来维权,您可以咨询一下专业劳动律师的意见,以更好地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


·与原单位劳动关系解除怎么证明
      虽然说现在的年轻人能够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但是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合理的跳槽对年轻人来说也是比较好的一件事情,能够通过各种各样的工作环境来不断的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最重要的是要找到一份真正适合自己的工作。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与原单位劳动关系解除怎么证明? ...


·用人自主权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权利,但单位在聘用职工后,没有
      用人自主权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权利,但单位在聘用职工后,没有法定的理由是不能随意辞退职工的,否则就要支付经济补偿给被辞退的职工。根据法律的规定,女员工孕期能不能被辞退?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吧。 一、女员工孕期能不能被辞退 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十二条肋骨骨折工伤算几级?
      我们的日常工作中难免会发生一些意外,不管是我们自己的操作失误造成的还是纯粹的意外事件亦或者是不可抗力。在法律意义上都是属于工伤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十二条肋骨骨折工伤在后期的劳动能力鉴定中能够定位几级,对以后的生活工作难免会带来一些障碍,同事也关系到后期的赔偿问题。 一...


·疲劳性骨折工伤算不算工伤
      疲劳性骨折工伤算不算工伤在上班时间发生的算是工伤。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


·个人工伤报销申请书怎么写?
      个人工伤报销申请书怎么写? 一、个人工伤申请书怎么写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申请人:????????? ,性别????????? 。 ???????? 年????????? 月????????? 日出生,民族,籍贯,住????????? 。是????????? 公司职工。 ...


·施工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施工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像高楼大厦这样的大工程,其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业主的使用,并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作为工程项目参与者,各方都在质量控制方面负有责任,其中施工方的责任应该是最大的,因为其是直接进行工程建设的。那么施工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下面我们简单为您做个介绍。...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虽然工程在建设完成之后会由建设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验收合格才会投入使用,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工程投放使用之后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事件仍在发生。在工程质量事故发生之后,相关工作人员应及时处理。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试用期工资怎么支付
      虽然劳动者正处于试用期,但在此期间,其合法权益也是受到了法律保护的,尤其是在福利待遇方面,用人单位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之前约定好的数额进行支付。那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工资怎么支付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试用期工资怎么支付 由于《劳动法》对试用期的规定非常原则...


·单位拖欠工资行为合法吗
      拖欠员工工资不同于克扣员工工资,单位无故克扣员工工资明显是违法劳动法的行为,但是,如果只是单位拖欠工资行为合法吗?若不合法,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损害的自然是员工的合法权益,那么,若是遇到单位拖欠工资员工怎么维权才有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拖欠工资行为合法吗 根...


·劳动者被拘役未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被拘役未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被拘役是还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是否要解除要看单位决定,但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


·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是什么?
      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是什么? 以前经常有新闻报道各种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比如楼脆脆事件、大桥垮塌事件等经常出现在新闻上,甚至有些防洪的堤坝出现豆腐渣工程的现象。建筑工程往往都是百年大计,所以加强质量管理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是什么?详情参考下文。 (一)开发...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