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关于债权债务的判决需要遵守哪些原则?

关于债权债务的判决需要遵守哪些原则? 关于债权债务的判决原则
1、债权人接受第三人承担债务承诺,应视为债务加入
第三人向债权人表明偿还股权转让款债务加入的意思后,即使债权人未明确表示同意,仍应认定为债务加入成立。
2、并存的债务承担与附条件免责债务承担,如何区分
第三人承诺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加入债务承担,当该条件成就时,债权人可要求原债务人和该第三人共同偿还债务。
3、第三人出具还款保证,应视为并存的保证债务承担
债务人与第三人为债权人另行提供担保并为债权人接受,除债权人和保证人有相反意思表示外,保证责任不免除。
4、约定以抵押物置换保证,未经债权人同意不能免责
无证据证明债权人同意以相关抵押物置换保证担保,保证人仅以债务人的单方置换承诺主张免责的,应不予支持。
5、免责式债务承担未经债权人同意,不发生债务移转
第三人向债权人出具承诺由其代偿债务,除非债权人明确表示,否则不应视为免责式债务承担,不发生债务移转。
6、第三人代为履行以债务人和债权人明确约定为前提
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应以债务人和债权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为前提,在无约定情况下,不应认定第三人代为履行。
7、当事人未签章的政府协调会纪要,非民事合同性质
政府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主持和召集相关当事人参与会议,由此形成的会议纪要,一般不应视为具有民事合同性质。
8、债务人注销后,案外人承接债务,不免除保证责任
债务人注销后,案外人承接该债务行为,不构成债务转让,其性质属于债务加入,保证人不能因此免除保证责任。
9、经债权人同意的“代替履行”,并非就是债务转移
债权人与债务人虽书面同意第三人代替清偿,但在债的变更及履行中, “代替”相对于债务转移并不具有充分性。
10、第三人通过协议及其他行为加入债务,应认定有效
——第三人与债权人签订协议,愿意代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并通过一系列民事行为相互印证,应认定第三人加入债务。
11、以起诉方式要求债务加入人担责,应视为接受加入
方当事人以构成债务承担为由诉请第三人承担合同相对方债务的行为,表明其对债务承担的意思表示予以接受。
12、第三人加入债务时原债务人责任免除应有明确约定
在并存债务加入的情形下,如无特别约定,推定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对债务负连带责任,原债务人的责任不能免除。
13、债务加入承诺,自作出时生效,无须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加入的承诺无须征得债权人同意,自承诺书出具之时起,承诺人即因债务加入的意思表示而成为债务人之一。
14、并存式债务承担人,享有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原债务是否已过时效应推定其应知,故其加入债务承担表明其已放弃了原债务人的时效抗辩权。
15、名为债务转让实为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情形的认定
合同中虽有“债务转让”字样,但并未变更原合同债权债务关系主体,应按条款实质认定为属于第三人代为履行。
16、第三人向债权人承诺承担债务,无需通知原债务人
第三人与债权人签订债务承担协议,约定部分承担债务的,无需通知原债务人,第三人与原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17、如无明确约定,保证加入不能推定放弃另一项担保
——在保证加入情形,不能仅以主合同对一项担保债权进一步约定,推定债权人和债务人系对另一项担保债权的放弃。
18、免责式与并存式债务承担,应根据合同约定来区分
在当事人明确约定或表示,或可确切推知原债务人退出原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方可认定成立免责性的债务承担。
19、担保人不能以第三人债务加入未经其同意主张免责
第三人自愿加入主债务承担成为共同债务人并不导致担保责任免除,担保人对未减轻部分债务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20、三方协议约定等额冲抵连环债务,应认定债务转移
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直接付款以等额冲抵各方连环债务的,应认定成立债务转移关系。
通过上文,可以看出,我国的法院针对债务债权纠纷进行判决时,是需要依据不同的案件类型,并依据该种案件类型所遵循 的原则进行判决的。目前,高院针对债务债权的纠纷总结了比较重要的二十条判决原则,您如需要进一步了解的,可以进高院官网进行查询。


·债权债务的转移的条件
      债权债务的转移的条件 一、债权债务转移的种类 1 、概括移转: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自己的权利义务概括地移转给第三人,如企业的整体变卖。 2 、合同承受:(第八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3 、法定概括移转:(第九十条 当事人...


·离婚共同债务如何规定的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夫妻共
      离婚共同债务如何规定的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夫妻共同债务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目前,在离婚案件的审理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主要依据的法律规定来自于两方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


·债权人死亡后债权是遗产吗?
      债权人死亡后债权是遗产吗?债权是遗产的一部分,可以继承。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而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债的发生原因有很多,如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


·欠款纠纷诉讼应该怎么来解决 债权人在向债务人索要欠款而债务
      欠款纠纷诉讼应该怎么来解决 债权人在向债务人索要欠款而债务人拒不偿还欠款时,则容易发生欠款纠纷。此时虽然解决的方法很多,但也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选择。而一般在发生欠款纠纷后,债权人会选择以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具体来说,欠款纠纷诉讼应该怎么来解决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个人申请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个人申请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一、个人申请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由于不同的贷款类型,申请贷款条件和材料都不一样,以下将为您介绍几种常见贷款所需的条件。 贷款种类一:个人信用贷款 个人信用贷款是目前时尚的贷款方式,那么申请此类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通常情况下,银行要求借款人...


·借条中的出款人是什么意思
      借条中的出款人是什么意思?借款中的出款人相当于出钱的人,在书写借条的时候,借条的内容及书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比如: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


·在我国,企业拖欠货款找谁能要回?
      在我国,企业拖欠货款找谁能要回? 一、拖欠货款 (一)诉讼时效 1、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2、已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算。 3、未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4、对已经超过货款纠纷诉讼...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承担
      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在离婚的时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自然需要由离婚夫妻共同承担,因而实际对夫妻债务处理之前有必要先进行认定,那么如何认定夫妻共同的债务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如何认定夫妻共同的债务《民...


·合伙协议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
      合伙协议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 一、合伙协议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


·夫妻债务如何承担偿还?
      夫妻债务如何承担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然后才能分割剩余的财产。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或者双方约定财产各自归其所有的,则由双方以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至于夫妻内部按什么比例承担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


·欠钱不还遇上老赖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遇上老赖了怎么办?遇上老赖债权人最好起诉到法院,防止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