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是什么?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是什么?我国的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土地出让方式,现在大多数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都是这样的,这种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另一种方式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一般都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那么,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是什么?详情见下文。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4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45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可见,划拨用地使用权的并非不能转让、出租、抵押,只是权利人在行使这些权利时受到一定程度地限制而已。其中第45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产权证明;4、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划拨土地出让金的收取
因此,在实践中,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出让,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存在一定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应依照《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按不低于标定地价的40%收取。理由主要有三点,一是该办法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并没有任何矛盾与冲突之处,前者规定的是“标定地价”的40%,后者规定的是“基准地价的70%”,概念不同本身没有可比性;二是原划拨土地办理出让时虽然只收取“标定地价的40%”,但由于前期获取土地本身支付了土地征收、拆迁补偿等一定的开发成本,两者相加与“基准地价的70%”相差无异;三是办法与规定都是由国土资源部颁布的部门规章,但办法显然属于一种特殊规定,依照“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律原则,显然应适用前者。另一种观点认为应依照《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五条的规定,按不低于基准地价的70%收取。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原划拨土地办理出让如果仅按“标定地价的40%”收取,会大量减少土地出让收入,容易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产;另外,虽然两者都是由国土资源部部门规章规定的,但规定的内容都是关于出让金收取标准的,既然是同一部门针对同一事项作出的不同规定,依据“后法优于前法”的法律原则,理应适用后者。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进行转让、出租等,只能进行自己使用;但是,如果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满足一定的条件是可以转为出让的方式,比如缴纳相关土地出让金,将划拨性质转化为出让性质。至于土地出让金需要缴纳多少,这就看当地的国土部门的规定了。


·出让土地收回怎么补偿
      在我国,如果要收回出让的土地进行赔偿是分为两种的,一种是“无偿”的,不给付任何补偿而收回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有偿”的方式,提供一定补偿,前者大部分是因为遭到行政处罚或者是土地使用期满而收回,是否补偿是要分开看的,而后者在收回时是要给予一定的补偿的。那么,土地收回补偿有哪些标准,...


·买房子的过程中涉及到的环节也是比较多的,而其中各个地方都是与
      买房子的过程中涉及到的环节也是比较多的,而其中各个地方都是与购房者利益密切相关的。尤其是有些人在买房子后又反悔想要退房,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购房者买房子后是否可以退房呢?可能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买房子后能不能退房 退房是广大购房者的权利,当然允许...


·土地使用权的到期缴税的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的到期缴税的规定是什么我国人民在这土地进行使用的时候,都是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并且交纳相应的税费,才可以合法的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日常生活当中,很多人对于土地使用权交税的相关问题并不清楚,所以我们将详细的为您介绍土地使用权的到期缴税的规定是什么?您可以一起来学习一下。 ...


·城镇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我们都知道父母去世之后,作为孩子的或者是一些满足条件的继承人可以继承他们留下来的遗产,这其中的遗产就包括很多房子啊,钱财啊,还有一些其它的东西,而您很看重的城镇人民的宅基地是不是可以继承,这比继承一套房产更加的有意义。根据我国的《民法典》中的规定,这些遗产的项目中就包括这房屋,但...


·广西征地补偿
      广西征地补偿近几年来,政府征用土地来搞建设的情况也越来越普遍。针对这个问题,最典型的就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那么广西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呢?政府通过征用那些没有被利用起来的土地来搞城市建设,这对于社会公民而言,也是一件好事,因为国家会给予公民不同的赔偿标准。以下补偿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


·外嫁女出嫁后,土地就要被收回吗?
      外嫁女出嫁后,土地就要被收回吗?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在承包期限内妇女结婚的,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因此,对于外嫁女来讲,如果其在出嫁之后,新的居住地并未取得承包地的话,那么其之前的承包地是不能收回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 国有土地资源对我国公民进行承包的时候,
      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 国有土地资源对我国公民进行承包的时候,是需要有土地承包合同的。对于您来说,在签订合同以后,是需要按照合同中的条款使用土地的,而且,万一发生了什么土地使用上的纠纷的话,合同中的条款就显得很重要了。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 2018年土地承...


·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的概念是什么
      于土地使用权,我国的《土地管理法》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一般按其所有权性质划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与集体土地使用权,那么土地使用授权经营的概念是什么呢,我们来了解一下。一、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的概念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是指国家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特定企业进行...


·征地拆迁引发矛盾如何解决
      征地拆迁引发矛盾如何解决一、征地拆迁引发矛盾解决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


·承包土地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承包土地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承包土地是夫妻共同财产,农村承包土地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作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对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份额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夫妻双方作为承包方,其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


·惠州平潭独石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惠州平潭独石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我国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是改革开放的先驱地之一,所以这一块的经济发展在我国一直以来就是名列前茅的,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惠州市的发展劲头近几年来比较明显。惠州的平潭独石这两个地区的征地工作目前正在开展过程当中,可不见得市民们就一定能够了解惠州平...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