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劳动关系中断可以补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就正式确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对劳动关系最有力的证明。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劳动关系都可以持续到劳动合同结束的那天,在很多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会单方面地中断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中断可以补吗?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的“两次”如何理解,目前有不同的认识。有一种观点认为,2008年1月1日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第二次与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就没有终止权,第三次劳动者提出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合同。还有一种观点主张,根据法条的意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第二次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有终止权,只是第三次用人单位愿意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才需要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因此,这里的“两次”怎么理解没,即“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是否有终止权,需要“实施条例”予以明确。综上所述,劳动关系中断可以补吗是根据个人的工作年限才能决定,你个人在企业时长有10年才能可以补。同时也还不能出现对企业有所伤害的人,乳出现这种情况即便是有年限也不能补,还需了解更多信息,可咨询的相关专业的律师们。可为您解答。


·误工费的确定
      误工费的确定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正当收入。计算误工费应考虑误工时间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 (一)误工时间。指受害人因受伤害而耽误工作的时间量。误工时间一般应当参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予以认定,也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


·简单一点的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劳动者去用人单位面试的时候,在通过面试之后,一般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签订的话,劳动者是可以走相关法律程序来维权的。那么到底简单一点的劳动合同范本的具体格式是怎样的,下面就有由我们来告诉您。 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简单一点的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


·随着我国对于社会保障的重视,劳动保障监察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各
      随着我国对于社会保障的重视,劳动保障监察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各地都出台了,相应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来确保劳动保障制度的切实落地实施,那么在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怎样规定的?关于这一个问题可以咨询! 《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1、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行为...


·屋面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屋面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众所周知,为了对房屋的质量建造等进行质量上的确认和保障,相关机构出台了多条规范标准。防水工程质量也是规定中极为重要的一项工程环节,那么屋面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屋面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建设...


·工伤认定超期之后要怎么处理?
      我们首先必须明确,在有效的时间里,申请工伤认定是必须的。并且一旦超过时效,造成的后果较为严重。工伤认定超期会丧失工伤认定的权利,无法取得工伤保险,也就是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为此,工伤认定超期之后要怎么处理? 一、工伤认定超期的概念 工伤认定超期是指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其直系亲...


·没签劳动合同能要求补偿吗?
      由于劳动合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有明确的规定,但现实中仍存在一些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情况。那么没签劳动合同能要求补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双倍工资 单位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都没有和劳动者...


·安排职工双休日出差算加班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很多用人单位都会告知劳动者,其所在的岗位要经常出差,而在现实中,单位也有可能是在双休日的时候安排员工出差。因为双休日本身属于职工休息的时间,因此要是单位安排职工双休日出差算加班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安排职工双休日出差算加班吗 出差...


·一、劳动合同工资写3000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一、劳动合同工资写3000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劳动合同工资写3000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所得、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扣)税额、应补(退)税额等情况,如实填写并报送《个人所得税...


·工程款结算有哪些
      工程款结算有哪些问题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发包方需要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工程款给承包方。实践中,围绕工程款结算而产生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包括拖欠工程款等等。那么您知道主要的工程款结算问题有哪些吗?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工程款结算有哪些问题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的工程款结算,一般情况下都按国...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作为个体工商户要想具备经营条件,就要进行设立登记。个体工商户在经济生活中的特征是怎么样的,那么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成为个体工商户需要提交哪些文件?有时候虽然成立了个体工商户,但是要做一些变更,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逐一介绍。 一、个体工商户的定义 个体工商...


·现在已经是法制社会了,大家在找工作的时候,很多用人单位都会与
      现在已经是法制社会了,您在找工作的时候,很多用人单位都会与新职员办理入职手续同时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并没有签署劳动合同,而是签署一份劳动只要入职协议,那么入职前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个问题给您整理相关资料。 一、新员工签订的入职前协议有法律...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