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邢台得宇房地产公司融资可选方式有哪些

邢台得宇房地产公司融资可选方式有哪些随着人们对房子重视程度的提高,房价也越来越高,所以房地产行业也变得越来越热门。但无论如何,房地产公司也是需要融资来筹集资金用以当注册资本或者发展业务的,那么,邢台得宇房地产公司融资,其主要的可选方式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
邢台得宇房地产公司融资可选方式主要有哪些
根据经验观察和梳理,我们得知邢台得宇房地产公司融资的可选方式主要有有上市融资、海外基金、联合开发和并购这四种方式。(一)上市融资房地产企业通过上市可以迅速筹得巨额资金,且筹集到的资金可以作为注册资本永久使用,没有固定的还款期限,因此,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开发项目,尤其是商业地产开发具有很大的优势。一些急于扩充规模和资金的有发展潜力的大中型企业还可以考虑买(借)壳上市进行融资。(二)海外基金目前外资地产基金进入国内资本市场一般有以下两种方式—一是申请中国政府特别批准运作地产项目或是购买不良资产;二是成立投资管理公司合法规避限制,在操作手段上通过回购房、买断、租约等直接或迂回方式实现资金合法流通和回收。海外基金与国内房地产企业合作的特点是集中度非常高,海外资金在中国房地产进行投资,大都选择大型的房地产企业,对企业的信誉、规模和实力要求比较高。但是,有实力的开发商相对其他企业来说有更宽泛的融资渠道,再加之海外基金比银行贷款、信托等融资渠道的成本高,因此,海外基金在中国房地产的影响力还十分有限。(三)联合开发联合开发是房地产开发商和经营商以合作方式对房地产项目进行开发的一种方式。联合开发能够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实现商业地产开发、商业网点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大多数开发商抱着卖完房子就走的经营思想,不可能对商业地产项目进行完善规划和长期运营,因此,容易出现开发商在时销售火爆,但他们走了以后商业城和商业街日渐萧条的现象。开发商和经营商的合作开发可以实现房地产开发期间目标和策略上的一致,减少出现上述现象的可能性。(四)并购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下,房地产市场将出现两种反差较大的情况:一方面,一些手中有土地资源而缺少开发资金成本的中小房地产企业因筹钱无门使大量项目停建缓建,只有尽快将手中的土地进入市场进行开发才能保证其土地不被收回;另一方面,一些资金实力雄厚的大型房地产企业苦于手中无地而使项目搁浅,因此,不失时机地收购中小企业及优质地产项目,从而实现规模的快速扩张。房地产公司的融资方式有很多种,但主要的融资方式就是上市融资、海外基金融资、联合开发融资和并购融资这四种,所以邢台得宇房地产公司有可能以这四种方式融资。


·能否将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
      能否将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自从上个世纪我国土地改革后,我国就一直实行着土地国有化的策略,国家拥有所有权,国民拥有使用权。在法律中,有着集体土地使用权这一条例,它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集体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在我国有些土地是可以抵押的...


·农场土地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农场土地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土地的使用,不仅仅需要我们拥有土地使用证,还需要我们在规定的年限之内进行使用,而且,对于不同的土地的类型,使用的年限是不同的。那么,农场土地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呢?另外,我们的法律中对于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应该怎么办也是做出了一定的说明。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新生儿征地补偿款是可以获得的吗?
      新生儿征地补偿款是可以获得的吗?新生儿征地补偿款是可以获得的,也是有这个权利的。当事人的子女在该征(地)补偿的规定时间段内(以当地的征 收公示为准)出生,并且申报户口的,就能享受到该待遇;已经确定享受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后再出生的对象,是不能享受到该待遇的。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贵阳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很多郊区的土地上盖起了高楼大厦。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后,征地部门会发一笔征地款,这个是被征地农民最关心的事情。每个城市都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制订符合实际的补偿标准。那么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总结...


·律师365征地拆迁律师团:宾馆拆迁怎么赔?
      征地拆迁律师团:宾馆拆迁怎么赔?   在日常生活中,企业拆迁的主体往往有很多,有工厂、理发店、澡堂等各种各样正在生产经营的主体,今天我们来谈谈宾馆拆迁怎么赔偿?首先,我们来看看一般住宅的补偿到底有哪些。   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价格包含两部分内容,即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区位补偿价...


·农村宅基地儿子怎样继承父亲宅基地上的权利
      当家中老人去世,老人名下的农村宅基地应该如何处理呢?子女可以继承吗?根据规定是不可以的。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或集体的,农民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宅基地儿子怎样继承父亲的宅基地上的权利呢? 一、儿子怎样继承父亲宅基地上的权利 需...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与持证人名字不同怎么处理?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与持证人名字不同怎么处理?名字不同是正常的,可以办理过户即可,具体情况如下:1、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土地使用证的申请;2、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3、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说明情况;4、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


·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土地是最重要的物质生产资料,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出让、划拨和转让的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在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内有权对土地进行处分。而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在国家和集体手中。那么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看...


·南宁市征地补偿
      南宁市征地补偿在我国,政府在许多的地方开始征地进行征地拆迁。这么做的目的其实是为了让我给更快的步入现代化,但是很多时候征地都不愉快,不能成功,其实原因大都基于征地的补偿给的不恰当,那么南宁,南宁市征地补偿2017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一、南宁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行政拘留可以申请异地拘留吗
      行政拘留可以申请异地拘留吗?行政拘留可以申请异地拘留。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的总时间长度不一,有些国家甚至于可以无限期的拘留对象。刑事诉讼中的拘留,称为刑事拘留。它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遇有紧急情况,暂时限制罪该逮捕的...


·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到期后怎么办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是分离的,土地使用权会到期,但所有权并没有期限。我国的土地使用权的最长期限仅70年,并且是从开发商获得土地开始计算,那么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后应该怎么办呢?以下是的我们为您总结的“房屋所有权”到期后怎么办的相关内容。 一、土地使用...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