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私房有土地使用权有什么限制

私房有土地使用权有什么限制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很多人都不知道,因为当前这种土地使用方式已经比较少了,甚至可能有人都不知道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这样的话如果自身遇到相关问题的话自然就不知道要如何去处理,甚至不知道该从何下手去处理。那私房有土地使用权到底是什么呢?
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的内容及限制

(一)权利范围
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人可实际控制私房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并可通过使用该土地上的房屋而实现对土地的利用和收益。此外,因为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人拥有其房屋的所有权,故法律承认其财产处分权。
(二)处分权
私有房屋所有权的处分必然伴随着私房用地使用权的处分。因此,国家历来的政策都允许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人转让、出租、抵押其私有房屋及其所用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即根据房地主体一致的原则实现对国有土地的有限的处分权能。所谓有限的处分权是指,第一,私房用地使用权不得脱离房屋单独处分(即对处分权任意行使的限制);第二,私房所有权转让、抵押或者投资时,其用地使用权不得脱离房屋单独保留(即对处分权不行使的限制)。
(三)继承
城市私房作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当然可以继承。依房地一致原则,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继承。若无继承权或者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城市私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视为无主财产。依民法理论,无主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国家。
(四)用途限制
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及其占用土地的用途。土地用途特定是我国土地权利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这对于城市私房及其占用的土地也不例外。实践中,确实需要改变用途的,例如将原住宅改为商用的,必须经依法审批。同时,国家作为城市土地所有权主体,对土地享有发展权,她可以通过控制土地用途来实现其对土地的收益权,因此,用地者在改变房屋及其占用土地的用途时,必须向国家上缴土地收益、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翻建限制
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翻建房屋。如此限制的主要原因在于:首先,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发展规划对城市的发展都是不可或缺的,二者相互协调、相辅相成,擅自翻建房屋可能会违反城市发展规划:其次,城市私房多是毗邻而建,允许私房用地使用权人自建不符合城市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应该进行总体开发;最后,允许私房用地使用权人自建会使得旧城改造拆迁中拆迁人支付的代价过高。因此,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人的处分权能应受一定限制。因为这些土地都是和当前国家法律中的一些内容不符合的,随着时间的变迁私房有土地使用权会越来越少,问题也会随之减少。不过在当前我们还是应该对私房有土地使用权有所了解。


·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手续? 在农村得到批准获得某块土地的使用权利就需要及时到土地部门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才能在法律层面上得到真正的权利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应的救济途径,但是老百姓对法律手续方面并不是很了解,下面一起来看看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手续? 一、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


·上海是我国东部地区经济最发达的一线城市,在近几年全国房地产一
      上海是我国东部地区经济最发达的一线城市,在近几年全国房地产一片涨声的大环境下,上海市的房价水平也排在了全国的最前列,因此,从而导致的房产纠纷数量也比以往有了大幅增长,在具体实际中,只要是牵涉到房产的纠纷很少能够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一般都是通过起诉方式由法院判决,当然在案件诉讼审理...


·最新的征地补偿登记如何进行
      最新的征地补偿登记如何进行 一、最新的征地补偿登记如何进行 (一)时间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


·法律上征地补偿必须几个人?
      法律上征地补偿必须几个人1、拆迁范围内应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2、 因工作需要要调回本市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3、因离休、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回拆迁范围内家中的;4、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5、本市居民因应征入伍、出...


·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
      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土地承包制度有效的解决了部门地区弃耕、抛耕、浪费农田、占用农田建房建舍的现象,也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整合和利用。因此,土地承包的形式被广泛采用。那么,作为自身权利的一种,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呢?今天,我们就和您聊聊土地承包权的一些问题。一、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


·征地拆迁审计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征地拆迁审计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一、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调查锁定情况未经公示。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镇、街道要将核实、汇总情况在拟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时间不少于7天。据调查,6个项目中,仅1个项目对调查锁定情况进行了公示。 2、原始资料不齐全。审计发现土地征收补偿...


·明村建公园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明村建公园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耕地(含利用水田种植的菜地、桑田、果园)补偿31000元/亩。2、鱼塘(含水田开挖的鱼塘)补偿32500元/亩。3、园地(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补偿24100元/亩。4、林地(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补偿10500元/亩。5、集体建设用地补...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是什么?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是什么? 一、土地一级开发流程: (一)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征得区县和乡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得同意后向北京市国土局提出土地一级开发申请。 (二)北京市国土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土地开发项目预审。 (三)通过土地预审的项目,根据项目的性质,委托市、区县土地储备机构负责...


·农村离婚财产土地可以分割吗
      (一)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在离婚进行分割时,应按照以下方式分割:首先,如果婚后一方的户口迁入新居住地,其在原居住地已经承包而新居住地没有分配其承包土地,原承保的土地不会收回,同时也不享有另一方婚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是,如果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对居住地承包的土地共同经营...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细则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细则是什么一.《土地管理法》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非农建设”。 《土地管理法》第43条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可见,农村土地可以出租用于农业建设,不能...


·中山征地补偿款标准2023的规定是什么?
      中山征地补偿款标准的规定是什么?中山征地补偿款标准2019的规定是根据不同的区域片段的划分是有不同的具体补偿标准的,比如说三类区片的范围的补偿是耕地64,000元每亩,但是4类的话耕地只有59,200元每亩,因此它是根据经济的状况来将其划分不同区域在补偿。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