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区别是什么?

在投资理财的时代,因为投资理财发生的诈骗也越来越多,最常见的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及非法集资诈骗等等,这两种方式损害了资金拥有人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都属于违法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还是要知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区别,这样更加有利于我们自身遇到任意一种情况时的维权。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区别--主要表现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集资诈骗罪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人只是临时占用投资人的资金,行为人承诺而且也意图还本付息。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区别转换1、从筹集资金的目的和用途看,如果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并且实际上全部或者大部分的资金也是用于生产经营,则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个人挥霍,或者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或者用于单位或个人拆东墙补西墙,则定集资诈骗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2、从单位的经济能力和经营状况来看,如果单位有正常业务,经济能力较强,在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时具有偿还能力,则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单位本身就是皮包公司,或者已经资不抵债,没有正常稳定的业务,则定集资诈骗的可能性更大一些。3、从造成的后果来看,如果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没有归还,造成投资人重大经济损失,则定集资诈骗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已经归还,则定集资诈骗罪的余地就非常小,一般应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4、从案发后的归还能力看,如果案发后行为人具有归还能力,并且积极筹集资金实际归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则具有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如果案发后行为人没有归还能力,而且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没有实际归还,则具有定集资诈骗罪的可能性。虽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区别比较多,但是从造成的后果、案发的归还能力等等方面,两者还是有很多的共同点,在有些情况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可以变成非法集资,同样的非法集资也可能会变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因此在实践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区分。


·约定了仲裁条款还能向法院起诉吗
      双方若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就不能再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合同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没有声明有仲裁协议,合同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审理。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相关规定,当事人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


·讨债技巧—抛砖引玉催款兵法
      

在军事上,采用“抛砖引玉”之计,可以诱使敌人上当然后予以歼灭。在经济活动中,以小的代价扩大知名度,进而占领市场,也可以创造出可观的经济效益。在催款活动中,以小利诱使责备人上钩,让他尝点甜头又何防,一点小小的诱饵或许能钓起债款这条沉沉的大鱼。

  抛砖引玉催款...


·债权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
      债权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 您都应该之知道债吧,但是我告诉您,债并不是只有借贷关系才会产生的哦,平时所说的借贷关系的债务,是二者之间相互签署契约产生的。那么债权是什么呢?债权法律关系又是什么呢?他的客体和他与物权法律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呢?不知道了吧,下面就这一问题为您进行详细的说明...


·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后借条怎么办
      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后借条怎么办?如果法院将借条原件作为定案证据收取了,判决后通常不会退还。债权人可以凭借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让对方还钱,对方不执行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借条最长是多少?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借条最长是多少?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借条最长是20年的时间,借条的最长时效也就是最长诉讼时效,其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


·民间借贷到期不还怎么办?
      如果债务人在债务到期之后不进行债务的偿还的话,债权人可以通过起诉拿到法院的判决,然后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即可。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


·债权债务中代位权和抗辩权怎么行使?
      债权债务中代位权和抗辩权怎么行使?一、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可以主张抗辩权 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既然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那么次债务人对...


·自书遗嘱落款时间与实际时间不符有效吗?
      自书遗嘱落款时间与实际时间不符有效吗?无效,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 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


·夫妻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是否需要共同承担?
      夫妻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是否需要共同承担? 一、夫妻一方借钱炒股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是需要共同承担,当然前提必须是离婚之前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


·半路夫妻存款继承权规定是什么?
      半路夫妻存款继承权规定是什么?半路夫妻存款继承权规定是对于存款当中属于个人的部分的话,配偶是有权利进行继承的,半路夫妻只要结婚了,那么婚后所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会参与分配。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什么时候生效一般我们向别人借钱或者借钱给别人时,都会写一个借条,这个借条就是一个简单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欠条何时生效呢,是否是写下借条就在自然人之间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呢?本文将对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