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借钱有必要约定用途吗,借钱是否有必要约定用途

借钱有必要约定用途吗,借钱是否有必要约定用途在生活中,当我们借钱给亲朋好友时,一般都会潜意识的问一下对方,借钱用于什么。其实,我们有这样的想法是合情合理的,毕竟这样做能使我们了解对方的相关情况,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对方逃避还款的机率。那么,借钱有必要约定用途吗?接下来,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钱有必要约定用途吗
个人借款需要约定用途:1、我国合同法相关条款中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也就是说,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但不是必备条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2、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用途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作用:(1)出借人可以监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况,发现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这对保证借款资金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2)借款人如果虚构借款用途或者隐瞒借款用途而骗取借款的,有可能涉嫌诈骗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出借人最好与借款人约定借款用途,以保证借款资金安全。同时在必要时候,可以追究恶意借款人刑事责任。
二、借条中要不要约定用途
借款合同应包括哪些主要条款:1、借款种类。2、借款币种。3、借款用途。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种类和条件所决定的,银行严格规定各种借款用途并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有利于保证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证贷款的安生性。4、借款数额。5、借款利率。6、借款期限。7、还款方式。在现代社会中,即便是关系特别好的亲友,只要涉及到借款的问题,最好还是打一下借条,并在借条中对借款的相关事项作出约定。上述是我们为您解答的关于“借钱有必要约定用途吗”的内容。实践中,如果您不知道借条要怎么打,那么建议您最好是及时的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借款利息多高构成高利贷
      借款利息多高构成高利贷一、借款利息多高构成高利贷 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利息超过多少才构成高利贷,由于在立法和司法中都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解释,在实践中只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


·法律中规定的欠条的有效期有多久
      法律中规定的欠条的有效期有多久 一、欠条的有效期有多久 欠条:欠条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方式产生的一种债务关系,比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事实依据。 法律规定,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


·公司债务的概念
      债务,是跟债权相对而言的一个概念,是指在法律关系中,一方对另一方所承担的必须为一定行为,或者是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公司债务就是把普通债务中的当事人特定化为公司,也就是说,把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特定化为公司和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的债务,具体来说包括公司的贷款,未付款,应收账...


·安全生产伤亡一人安监局罚款多少钱?
      安全生产伤亡一人安监局罚款多少钱?安全生产伤亡一人的至少二十万!具体请参照以下两条法律条款:《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


·公司债券偿还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债券偿还的方式有哪些?公司按照约定发行的有价证券称之为公司债券。有价证券必须在约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和利息。因而债券的持有者和公司的发行人之间便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一旦公司到期后根据约定偿清债务,则这种关系就会解除。公司债券偿还的方式具体有哪些呢?下面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公司债...


·网络借贷有什么风险,如何防范网络借贷风险?
      网络借贷有什么风险,如何防范网络借贷风险?网络借贷也就是近年来新发展起来的P2P模式,也就是通过互联网来实现借贷。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进行金钱的借贷,此时当事人承担的风险是要比传统借贷的风险大的,那究竟网络借贷有什么风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网络借贷有何法律风险 (一...


·离婚对债务有约定,夫妻不承担共同债务吗
      离婚对债务有约定,夫妻不承担共同债务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


·卖方产品质量不合格可以拒付款吗
      卖方产品质量不合格可以拒付款吗 一、卖方产品质量不合格可以拒付款吗? 可以;当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合同,一方按时付款,另一方按时提供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法》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


·私募并购贷款分别是什么意思?
      私募并购贷款分别是什么意思? “私募” “私募”是证券发行方式的一种,是指证券发行者只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发售证券。私募发行对象有机构投资者,如金融机构,或与发行者有密切业务往来的公司;个人投资者,主要是内部职工。私募发行的最大特点是发行者不必向证券管理机构办理发行注册手续,从...


·债务过多离婚官司程序该怎么进行?
      债务过多离婚官司程序该怎么进行?债务过多离婚官司程序是,先认定债务是否存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单独债务,并进一步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实体上认定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如果实体上认定该债务是夫妻一方单独债务,则应由一方单独承担债务清...


·代理债权债务抵销协议是什么
      代理债权债务抵销协议是什么 债权代理人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如果发行公司债权的时候聘请代理人,就是代理债券持有人监督发行人经营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代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诉讼义务及债券持有...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