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单位集资房土地使用证是怎样的

单位集资房土地使用证是怎样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房地产行业越来越火爆,房子的价格一天一个价,在这个价格恐怖的年代,如果你所在的单位愿意做单位集资房,那真的是完美,而单位集资房建造所需要的各种材料和商品房是不一样的,而单位集资房土地使用证与商品房的也不同。
一、什么是集资房
“集资房”,是改变住宅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包的传统制度,实行政府、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建房成本,通过多方筹集资金进行房屋建设而不通过市场购买而直接分配的一种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宅的产权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也就是说,个人按政府优惠后的房屋建设成本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集资房与一般商品房相比较,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区别。
二、单位集资房土地使用证
集资房的建设在申办手续的过程中,各种手续的办理不同于一般商品房开发经营的办理过程。所以,一般商品房和集资房最大的区别是土地使用权的区别。一般商品房取得的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而集资房取得的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因此,集资房上市交易、出租、抵押和继承时,应该向政府有关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
三、集资房建设与一般商品房在各种手续的申办上也存在区别
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开发经营一般商品房必须“五证俱全”,即要同时具备《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销售许可证》。一般商品房的土地是出让用地,取得的方式主要是以招投标、拍卖、挂牌以及市场转让的方式;集资房的土地主要是通过政府划拨,并减免了相关税费。一般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商独特开发的一种产品,再通过市场买卖关系来实现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属完全的市场经营行为。所以,一般商品房的消费群体广泛、没有特别限制。集资房则是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来组织建设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既定范围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采用的是先集资后建房的形式,是一种非市场行为,不存在买卖与经营关系。
单位集资房土地使用证取得的是划拨土地使用权,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集资房可以说是一种福利房,住户所拥用的是使用权而不是产权。一般集资房还是相当可以的,在单位里有一套集资房还是很方便的,但是一些相对应的法律知识也是要拓展一下的。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费包括哪些?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费包括哪些? 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其可以通过出让、转让和划拨的方式拿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这样就可以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了。另外,除了缴纳土地使用税外,不管哪种方式拿到国有土地使用权,都要缴纳一笔费用,那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费包括哪些?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 ...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流程是什么? 当前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村集地土地,个人和企业只有土地使用权而没有土地所有权,所以个人或者企业只能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但是不能销售),或者国家对地进行划拨,那么在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流程具体有哪些呢? 一、土地使...


·村干部挪用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是什么罪名
      现实生活中,国家有很多特别好的惠民政策,就是在下面的这些单位实施的过程当中被逐步弱化掉真正给予农户的切身利益的,村干部可能也是认为现在的村民们的法律意识也不会高到哪里去,所以才会发生这种村干部挪用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的行为,如果确认是挪用那可能是挪用公款罪,拒不归还的话就构成了职...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补办流程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补办流程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证件,而且国家对于土地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会带来很多方面的问题,后续也会受到很多影响,如果土地使用证丢失的话一定要及时去补办,拥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相关事宜的时候都会比较方便。农村土地使用权证补办流程是什么...


·土地承包合同丢失证明补办可以吗?
      土地承包合同丢失证明补办可以吗? 一、土地承包合同补办依据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


·征地调查确认的程序是怎样的?
      征地调查确认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征地 征地主要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一定的货币补偿,有的还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必要的就业安置。 一般来说...


·银西宁夏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银西宁夏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银西高铁的投资代价是非常的大的,该高铁是从银川站直接通往西安北站的,所以在高铁整个修建的过程当中,西安以及银川等地区的工程都是要相互进行配合的。银西高铁途经宁夏,所以宁夏很多市民自然也非常迫切的关注银西宁夏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的这个问题。 ...


·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
      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异地不可以办理协议离婚。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


·海南征地拆迁监督管理办法有哪些?
      海南征地拆迁监督管理办法有哪些? 海南征地拆迁监督管理办法有哪些?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2012年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做好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实现阳光征地拆迁,促进依法行政,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据了解,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征地报批前的告知、...


·卖房子不用转移土地使用权吗?
      卖房子不用转移土地使用权吗?卖房子的时候,必须转移土地使用权。房子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当事人就很难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权益。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


·上海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其上面的房屋如何处理?
      农村宅基地问题是农村土地三大问题之一,上海又是我国较为发达的城市,有许多和内省不一样的政策。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上海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的问题以及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所有权属于谁的问题。欢迎您的阅读。 一、上海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的本质是村集体为本村户籍村民所提供...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