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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其支付一次性安置费,是否还应赔偿失业保险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虽然明珠印刷厂与黄周松签署了《自愿放弃购买社保声明书》,但该行为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因此而免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责任。黄周松反悔后,明珠印刷厂应当及时为黄周松购买社保。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黄周松于2014年5月16日向相关部门投诉,明确要求明珠印刷厂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珠印刷厂仍未为黄周松购买社保,黄周松据此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的规定。原审认定明珠印刷厂应当支付黄周松关于经济补偿金10500元,正确无误,本院予以支持。



对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从实务来看,总结起来存在四种情况。一是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即用人单位从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二是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实务中表现最突出的是用人单位通过降低缴费基数,达到不足额缴纳社保的目的;三是用人单位未从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实务中表现最突出的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保,转正后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四是劳动者不愿缴纳社保,即劳动者通过签订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声明,不同意用人单位缴纳社保,其目的是为了领取更多劳动报酬,有些劳动者甚至要求用人单位将单位应缴纳社保的部分补贴到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在这六种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中,用人单位都明显存在过错。因此,从体系解释上来说,尽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没有明示,但也可以认定,该条规定的劳动者解除权行使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即该条适用的原则为过错原则,而非无过错原则。同时,劳动者劳动合同的解除权的行使,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平的原则行使,否则有滥用之嫌。综上,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下,认定劳动者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关键在于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否存在过错。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它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劳动者最终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至少有一部分是政府财政补贴,从公平的角度来看,社会保险待遇是不能重复享受的。因此,不能重复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和政策的应有之意。这也从《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得到印证,该条规定,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一些地方性法规、规章也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参保人不得在两个以上统筹地区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第四条规定,参保人在两个以上统筹地区重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清退手续。

·社会保险争议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符合本法第136条规定情形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在诉讼时效...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等级考核中居于末位等次,用人单位能否据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应如何确定?
      1、《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


·下岗、待岗职工到其他单位工作发生工伤的,该单位是否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根据该规定,下岗、待岗职工又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该单位也应当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外国或港澳台企业公司驻国内代表处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外国企业代表处(representative office),又称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一般代表外国企业进行与外国企业产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市场调查、展示、宣传活动,或者与外国企业产品销售、服务提供、境内采购、境内投资有关的联络活动等。外国企业代表处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在中国境...


·如何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确定劳动合同期限除了坚持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外,还要掌握这样两条原则:
    
      第一,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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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离职是否赔偿单位?
      劳动者在主动离职时,应该注意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可能会向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一、未经批准,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天提出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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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已经订立了二次固定期限合同,第二次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是否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对于已经签订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第二次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选择终止合同是否合法,存在争议。 第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第14条只是规定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未限制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并且如果否认用人单位终止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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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和见习期
      一、试用期和见习期的相同点:

  1、两者都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刚刚建立劳动关系时使用的,是一个考察期、适应期。

  2、两者都有一定的期限,且都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以内。

  3、两者规定的劳动者待遇福利一般都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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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1995年劳动部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而x某是未毕业的在校大学生,不属于劳动者,因而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以x某的劳动争议申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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