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公安局国家赔偿决定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可能您之前也听说过部分冤假错案。其实,由于以前侦测技术的不发达和法制体制的不够完善,出现冤假错案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如今国家正在全力构建法治社会,我国的司法体制也得到了逐渐完善,对于承受了不白之冤的人,国家也会给予一定补偿。那么,公安局国家赔偿决定书的格式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

一、公安局国家赔偿决定书的格式

赔偿请求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于××××年××月××日以……(申请国家赔偿的案由)为由,向本院申请国家赔偿。……(人民法院依法审查的情况)。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赔偿请求人申请事项及理由,人民法院听取赔偿请求人意见的,写明听取意见内容)。

经审查查明,……(人民法院认定的证据和查明的事实)。

……(如果与赔偿请求人达成协议的,写明协商事实和协议内容)。

本院认为,……(决定赔偿与否的理由或者认为协商协议内容合法有效)。依照……(法律及司法解释条文)的规定,决定如下:

(第一种情况,人民法院决定予以赔偿)

……(赔偿的方式及赔偿数额)。

(第二种情况,人民法院决定不予以赔偿)

驳回×××(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关于……(申请事项)的国家赔偿申请。

(第三种情况,人民法院决定部分赔偿的)

(一)……(赔偿的方式及赔偿数额);

(二)驳回×××(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关于……(申请事项)的国家赔偿申请。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本样式转自最高人民法院网)

二、公安局国家赔偿决定书的基本样式制作说明

(一)本决定书样式供人民法院对案件实体作出决定时使用。

(二)人民法院对国家赔偿案件实体作出决定的,文书名称为“国家赔偿决定书”。

(三)赔偿请求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有别名或者曾用名,应在姓名之后用括号标明。赔偿请求人是法人的,写明其名称、住所地,并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赔偿请求人是依法成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名称和住所地,并写明负责人姓名和职务。赔偿请求人有法定代理人,应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及住址。赔偿请求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及住址。

(四)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达成协议的,在“经审查查明”之后说明达成协议的情况及协议内容,并在“本院认为”部分阐明依法赔偿的依据,对赔偿协议加以确认。

(五)“本院认为”部分应注重说理,阐述赔偿或不予赔偿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如果涉及违法归责或过错归责的案件,则应在“本院认为”部分增加对违法或过错认定的内容。

(六)决定主文根据是否赔偿的不同情况分别写明,如果人民法院对赔偿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事项予以部分赔偿的,应当先写予以赔偿的部分,后写不予赔偿的部分。

(七)国家赔偿决定主文中赔偿金额涉及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且作出决定时尚未公布该标准的,应当在决定主文后注明“本院于××××年度国家赔偿金标准公布后十五日内,以通知书的形式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本样式转自最高人民法院网)

综上所述,公安局国家赔偿决定书的基本样式需要写明赔偿人姓名等基本情况、申请人申请赔偿理由、赔偿请求人申请事项及理由、人民法院认定的证据和查明的事实、写明与赔偿请求人协商事实和协议内容以及法院对于赔偿请求人的请求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时。

·外嫁女的子女能随母落户吗
      可以,按照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父母方:1、《结婚证》;2、《居民户口簿》;3、落户地址的《产权证》或产权备案证明原件、政府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政府廉租房的租赁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子女方:1、《居民户口簿》;2、...


·夫妻离婚的该怎么领离婚证
      一般只有协议离婚的夫妻,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能领取到离婚证,而要是诉讼离婚的话则拿到的要么是离婚调解书要么是离婚判决书。而实践中,要是夫妻想要离婚的话,此时应该怎么领离婚证呢?要是你不是很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


·未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办
      未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由此可得,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具有同等权利,同样享有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因此,处理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一般会参照婚生子女的有关规定: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


·婚前财产公证内容有哪些
      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主要是为了分清楚双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避免在婚后因为财产问题而产生纠纷。但对于当事人来讲,除了要知道婚前财产公证怎么进行外,同时还要知道婚前财产公证内容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前财产公证内容有哪些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


·做什么构成放弃抚养权?
      当夫妻感情走到尽头时,很多夫妻会选择离婚。离婚的同时也会带来很多问题,其中夫妻财产的分配问题和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是困扰很多夫妻的主要问题,在抚养权的问题上,有人想主动放弃抚养权,那么做什么构成放弃抚养权?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具体的介绍。一、做什么构成放弃抚养权?抚养权可以主动放...


·乙肝患者可以争抚养子女吗?
      乙肝患者可以争抚养子女吗?夫妻双方打离婚官司,主要是为了争夺子女抚养权和分割更多的共同财产。在子女抚养权的分配上面,我国婚姻法是有明文规定的,原则上两岁以内的子女归女方抚养。而有些案件中,女方是乙肝患者,那么乙肝患者可以争抚养子女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分析。 一、乙肝患者...


·婚姻法离婚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离婚夫妻财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


·要求一方对婚外生子的行为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1、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应考虑的诸多因素:(1)无过错方的精神损害程度。即受害人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在时间上的长、短,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


·离婚后女方怎么争取抚养权?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权的争夺占了很大一部分。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可能两方都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这时,如何积极收集证据、寻找自己的有利条件都成为双方应考虑的问题。那在离婚后女方怎么争取抚养权?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后女方怎么争取抚养权? 对于一个母...


·双方离婚后孩子怎样抚养
      双方离婚后孩子怎样抚养 (一) 子女不足2周岁的情况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


·第二次判离婚男方不签字怎么办?
      第二次判离婚男方不签字怎么办? 一、第二次判离婚男方不签字怎么办? 第二次判离婚,男方不签字的可以提交有关证据来进行判决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