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劳动仲裁去什么部门 ?

一、劳动仲裁去什么部门



  劳动仲裁需要到劳动仲裁委员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



  5.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明示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明示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工程在实施的过程中,必须确保工程的质量,必须达到工程质量标准。但是有些人并不按照标准实施,甚至出现明示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降低质量标准是违反规定和法律的,严重的也会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法律对于这样的降低工程质量行为也是会处罚,具体怎么处罚降低工...


·员工入职离职协议书怎么写?
      在现实生活中,每天都有人在找工作,跳槽现象也每天都会发生,劳动者在选择工作时总会左挑右选,面试通过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会签署劳动合同,也就是类似于入职协议。离职时会签署离职协议。那么,员工入职离职协议书怎么写? 员工入职协议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平等协商,订...


·员工主动离职指定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员工主动离职指定时间是怎样规定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非试用期)无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用...


·《工程招投标法》全文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招投标法》全文规定是怎样的 其实我国并没有工程招投标法这部法律,但是我国制定颁布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而这部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十分广泛,因此很多人都很关心这部法律的内容。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带来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全文,供您阅读。 工程建...


·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关系管理主要是指在工作中,
      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关系管理主要是指在工作中,企业内部之间的关系处理。而劳动争议处理,往往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矛盾,这个时候往往需要有关部门参与进来,属于公司外部的关系处理。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解释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争议处理两方面的内容。 一、劳动关系管理 “劳动...


·不小心弄丢了工伤认定书怎么办?
      每个人都不希望自己受到伤害,但是当出现工伤的时候,员工想要获得赔偿的,就需要对工伤进行认定。工伤认定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向工伤鉴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的,一般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以此证明该职工是因工受伤。如果不小心弄丢了自己的工伤认定书怎么办?接下来由...


·西安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总是会有一些社会团体或者单位当中的委员会组织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就是调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一些矛盾。在一些工伤事件当中,也会有工伤鉴定委员会。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西安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的问题,您可以一起来看一下。 一、西安工伤鉴定委员...


·聘用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聘用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一、 聘用合同违约金比例 《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违约金比例的规定如下: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


·分公司劳动合同诉讼主体是分公司还是总公司?
      分公司的合同主体既可以是总公司也可以是分公司自己。分公司具有合同主体资格的,其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在法律地位上,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只要具备营业执照,就有了合同主体资格。作为和分公司签合同的一方,为保障自身权益,可以要求总公司盖章确认。《最高人民法...


·在我国十六周岁算童工吗?
      在一些贫困的国家里面我们会发现即使是小孩子,也不得不外出打工补贴家用。这部分孩子其实多数都是属于童工的,而在我们国家是禁止单位招用童工。不过,对于很多人而言其实都还不清楚十六周岁算童工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十六周岁算童工吗 此类童工是指小于法定成年...


·劳动诉讼时效可以中止吗
      劳动诉讼时效可以中止吗 一、什么是劳动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