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砌筑工程质量管理常见问题及防治措施有哪些

砌筑工程质量管理常见问题及防治措施有哪些?

在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建筑工程事业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砌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一来砌筑工程质量直接关系着人身财产安全;二来直接关系着行业的口碑和发展。那么,砌筑工程质量管理常见问题及防治措施有哪些呢?请看下文。

一、砂浆强度不稳定。

预防措施:

(a)砂浆配合比的确定,在满足砂浆和易性的条件下,控制砂浆的强度。

(b)建立施工计量工具检验、维修、保管制度。

(c)砂浆搅拌加料顺序:用砂浆搅拌机搅拌应充分投料,先加入部分砂子,水和全部粉煤灰,再投入其余的砂子和全部水泥。搅拌时间>3min。

(d)试验员持证上岗,严格按国家规范制作砂浆试块。

二、砂浆和易性差,沉底结硬。

砂浆和易性不好,保水性差,砌筑时铺摊和挤浆都困难,影响砂浆与砖的粘结力,而且容易产生沉淀,泌水现象,灰槽中砂浆沉底结硬,无法砌筑。

预防措施:

(a)低强度砂浆(25号及25号以下)必须使用混合砂浆,或掺水泥用量5~10的粉煤灰,达到改善砂浆和易性目的。

(b)拌制砂浆应加强计划,每月拌量应根据所砌筑的部位尽量做到随拌随用,一般气温条件下,可控制在3~4小时用完,气温较高,可控制在2~3小时用完。严格杜绝隔日砂浆不经处理而继续使用的现象。

三、 砖砌体组砌混乱。

里外皮砖层互不相咬形成内通缝,降低了砌体强度和整体性,

预防措施:

(a)砌筑前,应对照图纸,针对不同墙厚的砖墙交接形式预排砖花。

(b)墙体中砖缝搭接不得少于1/4砖长,空心砖二层砖应有一层拉结。

四、砖砖缝砂浆不饱满,砖层水平灰缝砂浆饱满低于80%(规范规定),竖缝内无砂浆(瞎缝)。

预防措施:

(a)改善砂浆和易性是确保灰缝砂浆饱满和提高粘结强度的关键。

(b)当砌筑砖厚大于90mm时宜采用“挂、填、砌”法,即先铺水平灰(长度不大于500mm )于砖头挂竖灰后挤砌,对不满的竖缝用勾抹子再行勾填饱满的方法。抹子再行勾隙点焊限位点取样

(c)严禁干砖砌墙。

五、斜立砌末顶紧梁板底。

斜立砌末顶紧梁板底,造成墙体和梁板相接处的裂缝,在砖墙抹灰后尤为明显,影响观感。预防措施:

(a)操作前,对照图纸根据梁板底有不同标高,由上至下分皮数,并做皮数杆,确保斜立砌的坡角在60~75°范围之内,以便顶紧梁板底,模数不符时,应尽量在靠在面三皮砖内调整。

(b)斜顶砌筑宜在墙体砌筑后停歇7天进行。为保证顶砌紧密,可在上下顶缝间用楔(砖、石碎片)紧塞,并且斜立砌时采用刮浆加填喂砂浆的方法。

六、 空心砖砌体砌筑外墙,引进大面积渗漏。

要空心砖砌体砌筑外墙,由于外墙防水失效,渗入空心砖内使空心砖砌体内大量贮水,引起大面积渗漏。

预防措施:

(a)外墙砌筑应用多孔砖组砌,砌筑砖浆要饱满。

(b)外墙的内外面均须用水泥砂浆打底。

(c)按照上条6,确保顶砌质量。

砌筑工程由于取材方便、技术成熟、造价低廉等优点,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广泛采用。正因为此,砌筑工程质量管理也显得更加重要。砌筑工程下一步应该在克服常见问题的基础上更一步完善技术,推进发展。

·加班工资拖欠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加班工资拖欠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金标准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金标准是多少?辞退补偿金标准是因人而异的,工龄越久补偿金越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而这其中肯定是由诸多条款的,这其实也就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了。根据具体的情况不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也就不同。接下来,我们就大致的为您讲解一下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1、关于试用期条款 《劳动法》第21条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对试...


·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包括什么
      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包括什么 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下: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多久
      很多时候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的,一般都是由受伤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来提出申请的,而根据法律中的规定,通常就是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不过也要注意时限问题。那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多久呢?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多...


·一、那种情况下参照工伤待遇赔偿?
      一、那种情况下参照工伤待遇赔偿? 劳动者因工受伤后,超过工伤认定时限而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伤者可以直接通过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程序获得救济,其赔偿项目和标准,参照工伤保险待遇。 在用人单位已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情形下,工伤职工若以工伤损害赔偿为由起诉用人单位,法院应当审查...


·工伤鉴定多久以后可以获得赔偿?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鉴定多久以后可以获得赔偿? 一、工伤鉴定多久以后可...


·公司用不能完成的销售指标来辞退员工合法吗?
      公司用不能完成的销售指标来辞退员工合法吗?不合法,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依法解除,一种是违法解除。不知你遇到了那种。如果公司老板或人事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


·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吗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加班工资要计算个税吗?
      加班工资要计算个税吗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征税时主要是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


·工伤认定程序时间限制是什么?
      受伤总是难免的,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受伤情况可能会很小不会造成严重的损失,但是如果是重大的受伤就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伤痛同时也会给自己的经济带来一定的压力,在工作中受伤则属于工伤,需要进行工伤认定,那工伤认定程序时间限制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认定程序时间限制是什么? 1...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