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收到抚养费可以公证吗?

当法院对抚养权的判决或协议离婚后的孩子归属后,抚养费的标准也将是重要的一个后续环节。对于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来说,如果抚养费不能很好的作为孩子成长的补偿去使用,就很难再继续支付抚养费,并且会对抚养权有了争议。为了支付的费用明确,那么收到抚养费可以公证吗?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分析。根据政府最新发布的讯息,收到抚养费是可以进行公证的。“子女抚养费监管公证”不仅仅是对子女抚养费简单地保管,被保管的抚养费可根据事先约定,当满足一定期限或条件时,抚养方就可以提取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这其实是将传统的财产保管业务和提存业务相结合的一种形式。
我国子女抚养费给付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对给付方不履行给付义务执行难我国子女抚养费的支付通常依靠义务人的主观意愿来履行,这种方式对于那些缺乏道德感、责任感的给付方而言几乎没有任何约束力。2、对代管抚养费的一方缺乏必要的监管在抚养费代管过程中,侵犯子女财产权利、不当使用或挥霍抚养费的情况屡见不鲜,一旦发生抚养方或财产代管人失职、使用不当的情况,很难从社会和法律的角度进行干预。随着抚养费纠纷及诉讼的日益增长,无论是基层法官还是家事婚姻法专家,要求对子女抚养费进行有效监督的呼声越来越高,但似乎都没能找到一个有相应监管职能的机构来进行这项工作。根据《公证法》第12条的规定: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提存、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由此可见,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内,本就有“提存”和“财产保管”业务。当然,“子女抚养费监管公证”不仅仅是对子女抚养费简单地保管,被保管的抚养费可根据事先的约定,当满足一定期限或条件时,抚养方就可以提取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这其实是将传统的财产保管业务和提存业务相结合的一种形式。实践中,公证机构针对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中规定的两种抚养费支付方法可以有不同的办理方式。
一、对于经济条件比较优越,或者离子女年满18周岁年限不长的离婚夫妻,可建议给付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父母亲和公证机构签署《抚养费监管协议》,将全部抚养费监管在公证机构内,然后由公证机构按照协议约定定期分批向抚养方支付抚养费。
二、对于经济条件一般或者孩子尚年幼的离婚夫妻,为了避免纠纷,抚养费的给付可以采取定期支付的方式。《抚养费监管协议》中可以约定每次支付若干年的费用,期满后,根据所在地区上一周期CPI指数作相应调整后继续支付。那么第二种给付方式和现在大部分离婚协议规定的定期给付的方式有何区别呢?如果给付方不按时支付第二期的费用,岂不是又会产生纠纷和诉讼?其实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9条中已有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而根据《最高法、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2条规定:“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包括了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为内容的协议。”因此当事人不妨在协议内加入担保条款,然后再通过公证所特有的,可以对有给付内容的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优势,来确保一旦抚养费给付不到位时,可由公证机构依法出具执行证书,直接交由人民法院执行庭(局)来执行。这样一来,就能解决抚养方所担忧的诉讼时间长、费用高等问题。当然,此类协议适用物保还是人保,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协商及各人的经济情况来确定。另外,当出现父母双亡,子女未成年或成年子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特殊情况时,在父母的遗产转化为他们的抚养费之后,这笔资金更需要一个权威机构来加以监管,此时公证监管的形式无疑也是适用的。但一直以来,公证机构鲜有涉及子女抚养费的监管公证。原因是没有相关的立法来确认公证机构的这项职能,老百姓无从了解,也就不会主动来申请办理这类公证。因此需要抚养费监管公证得到法律的确认,如此才能更好地发挥公证机构在这个领域内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积极作用,才能真正保障子女财产权益不受侵害。近年来,随着我国离婚率居高不下,子女抚养费问题往往是父母双方矛盾甚至触发诉讼的焦点所在。收到抚养费可以公证吗?针对这个问题,“子女抚养费监管公证”能起到保护子女权益、定纷止争的积极作用。以上是我们整理的相关知识,您也可以访问,进行进一步询问。


·离婚了户口怎么办?
      离婚了户口怎么办?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如果是由于离婚引起的分户、迁...


·一、醉驾女生卖萌躲避处罚一般会怎么处理?
      一、醉驾女生卖萌躲避处罚一般会怎么处理? 卖萌躲避醉驾处罚的女生一般会被按照妨碍公务的相关规定来处罚,具体的处罚情况如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


·登记离婚与起诉离婚区别是什么
      登记离婚与起诉离婚区别是什么1、程序的区别。具备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持有关证件,到民政婚姻登记处去办理协议,也可以双方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协议,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经法院主持调解时达成一致协议。不同的是在民政部门发的是离婚证,而法院发的是调解书,法院的调解书就等于“离婚证”不必去...


·婚外情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如今已婚男女有婚外情的行为已经不稀奇了,据调查很多夫妻最后都是因为一方存在婚外情行为而导致的离婚。需要注意,虽然婚外情行为在我国不属于违法行为,但当事人也是需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那具体来说婚外情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外情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如...


·什么是诉讼离婚的简易程序?
      诉讼离婚虽然程序较协议离婚复杂,但近年来实施的诉讼离婚程序简化也提高了诉讼离婚的使用率。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诉讼离婚的程序的具体内容不太清楚。那么,什么是诉讼离婚的简易程序?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诉讼离婚的简易程序?...


·离婚不拿抚养可以探望孩子吗?
      离婚不拿抚养可以探望孩子吗? 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初都是抱着美好的愿望希望双方可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但现实却不尽如人意,有的夫妻因为感情破裂而选择离婚。但无论双方是否生活在一起,对孩子的抚养义务都不会消失,没有得到抚养权的一方也应按月支付抚养费,同时拥有探望孩子的权利。那一方离婚不...


·未登记的事实婚姻的处理是怎样的?
      未登记的事实婚姻的处理是怎样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处理,由司法机关判决是否合法。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


·抚养费一般多少钱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提到抚养费,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吧。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讲,作为其亲生父母其实是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而此时这个抚养义务也不会因为夫妻离婚或者分手而导致消灭。因此即使在离婚之后也是需要继续抚养子女的,那通常在离婚之后抚养费一般多少钱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抚养费一般多少钱 离...


·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一、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


·离婚后漏分财产分割协议可以重新分割吗?
      离婚后漏分财产分割协议可以重新分割吗 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财产。诉讼离婚后,由于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本没有要求重新分割的权利。协议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对夫妻财产分割在离婚领取离婚证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


·离婚起诉需要啥材料2023
      离婚起诉需要啥材料《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起诉离婚提供的材料可包括:(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2)婚...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