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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庆二手房买卖政策是什么?
1、二手房买卖不再需要提供公证书。当事人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不需要提供公证书;当事人可以向任一网签点申请办理存量房买卖相关工作,也可到各房产交易中心大厅自由网签点申请办理,各网签点不得强制当事人办理公证、收取公证费。2、二手房交易必须先进行核验从2016年8月1日起,重庆主城五区、一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范围内申请二手房交易都要先核验房源的真伪,然后才能发布并办理交易手续。出台核验政策,也有助于减少中介市场虚假房源、“模特房”等不合规现象。(1)核验房屋证载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书号、权利人是否与楼盘表记载信息或房产档案等资料记载的信息一致;(2)核实房屋是否存在查封、异议登记等限制交易信息;(3)核验房屋坐落、建筑面积、规划用途等基本信息。
二、重庆二手房过户手续怎么办理?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及其他证件。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2、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者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3、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4、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5、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6、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贷,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履行完毕。综上所述,按照重庆二手房买卖政策最新规定,在重庆买卖二手房的话,不再需要提供公证证书,这无疑是简化了二手房买卖手续。但是卖方必须先办理二手房核验手续,以明确房源的真伪,之后才能发布买卖信息。办理房源核验,需要房东本人到到重庆各区的房屋交易中心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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